「女兒,你在哪裡?」是什麼讓這位金華父親內心煎熬了26年
那時候她才出生5天
我一心想要生兒子
腦子一熱就把她放到了隔壁村一戶人家的門口
……
內心煎熬了26年
日前,53歲的金紹龍在小女兒芳芳的陪伴下,來到報社求助尋親。
「我知道我會受到譴責,也知道這樣的尋找無異於大海撈針,但是現在只要有一線希望,我都想抓住。」金紹龍已經找了大女兒兩年,沒有取得進一步的進展。
這麼多年來,他從未忘記大女兒。每過一年,他都在心裡算著她的年齡。這兩年,想到女兒可能因為嫁人遠走他鄉,重逢的機會更加渺茫,金紹龍終於決定要尋找當年遺棄的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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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紹龍家住曹宅鎮橋西村,他清楚地記得大女兒的出生日期——1993年農曆十月廿一。
「她皮膚白,眼睛大,長得很漂亮。」女兒出生的第五天夜裡,金紹龍偷偷把她帶到曹宅鎮小黃村一戶沒有孩子的陳姓夫婦家門口。
「我在那裡有親戚,知道他們結婚多年沒有孩子。」金紹龍回憶,他把孩子放在一個籃子里,連同衣服、奶粉、紅包和一張寫有孩子出生日期的紙條一起,放在陳姓夫婦的家門口。他躲在不遠處的角落裡,直到看到孩子被抱進屋才離開。
金紹龍說,當時村裡有好幾個孩子都是這樣被收養的,但他後來才知道,陳姓夫婦沒有留下這個孩子,而是次日一早就把她送到了婺城區社會福利院。
「孩子出生後很好帶,幾乎沒有哭鬧,聽說她那天哭了一整夜。」金紹龍說,把孩子送走後,他一直活得不輕鬆,尤其到了逢年過節和孩子生日的時候,都會算一算孩子幾歲了,想一想她過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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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兒芳芳說,自從她懂事開始,就知道自己有個姐姐,也知道爸爸想找姐姐的心思,她也一直有找姐姐的想法。「不相認也沒有關係,我們就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如果她過得好,我們可以不打擾她,如果她過得不好,我們還能給她些經濟支持。爸爸還在做些小生意,我也工作了,家庭條件還可以。」
為了找女兒,金紹龍去了婺城區社會福利院好幾次,想通過資料查找孩子的去向。工作人員明確告訴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合法的收養關係是受到保護的,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泄露。
金紹龍還是不死心:「多去幾次,等熟悉了,可能就有辦法了……我過兩個星期再去試試。」
婺城區社會福利院的這名工作人員嘆了口氣:「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每年春節過後,我們這裡就會有很多尋親的人。最近這些年,尋親的人比送養孩子的人多多了。有些人的情況還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我們還是要對養父母和孩子負責。有的時候,不被打擾也是一種幸福。」
在回家的路上,金紹龍的話明顯少了。「前幾天,我看到電視上有被遺棄的孩子回來尋親,我的女兒會不會也想來找我們?看到報紙報道會不會找過來?可是,她那時才出生5天……有生之年,我和她還有可能重逢嗎?」金紹龍沉默了。
來源|金華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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