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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民國的他們竟如此理財

從1912年中華民國開國,至1949年中華民國在大陸結束。中華民國的歷史一共38年。

民國時期,大師泰斗雲集,風流名士迭出,殊不知那個黃金年代有著十足的物質基礎,才為後代留下了豐富的精神財富。

物 價

1914年,袁世凱在北京以大總統的名義公布了《國幣條例》及《國幣條例施行細則》,由天津造幣廠開始鑄造鐫有袁世凱頭像的銀元,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大洋」。

那麼,民國初期一銀元相當於現在多少錢呢?

隨著中國對外賠款的增加,銀的產量不能滿足貨幣製造的需要,貨幣流通量嚴重不足,造成幣值狂升,原本1大洋兌換100銅錢升至1大洋兌換3000銅錢。

1912年到1919年:

米價恆定為每舊石(178斤)6銀元,也就是每斤米3.4分錢,1銀元可以買到將近30斤大米;

豬肉每斤平均1角2分至1角3分錢,1銀元可以買8斤豬肉;

棉布每市尺1角錢,1銀元可以買10尺棉布;

白糖每斤6分錢;食鹽每斤1-2分錢。

按物價來折算,當時一銀元,相當於現在90-100元。

從20年代開始,物價就開始不斷上升。

1924年(民國十三年),北京普通五口之家每月生活費平均是14元2角5分,每年平均171銀元。當時一個人力車夫平均自己每月花費5元7角3分,計每年68元7角6分。而他養家的生活費每月11元6角2分,每年平均135元8角4分。

1918年(民國七年)清華學校的外國教員狄登麥(C.G.Dittmer)在北京西郊第一區調查居民195家,其中100家為漢族人、95家為滿族人。調查結果顯示,當時北京市郊的五口之家,平均每年開銷100銀元,才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如果要達到小康水平,每年需花費180銀元左右。

理財方式

一·南京國民政府發行的公債

一張100元面值債券,買進價70-80元,到期兌現120元,凈利潤達到50%-70%,投資收益簡直高到沒朋友。但收益與風險並存,這些公債並非穩定的建設債券,而是戰爭債券。政局的極度不穩定可能導致債券到期無法兌現。

二·白銀套現

羅斯福新政出台了《白銀法案》,開始在全世界喪心病狂地收購白銀,導致國際銀價瘋漲,許多在華外資銀行開始大肆收購銀元套利。

因此把存在花旗銀行的2000銀元賣出去正好可以大賺一筆。

三·房產投資

比現在的房地產投資容易。

一棟租金幾十元,隔斷後可以轉租給八九個人。每個房間平均可以收取10-15元房租,一個月收租就可以收一百多塊。到解放前夕,二房東的超收房租達到430%—1400%。

四·放小額貸款

民國商行,除日常存款匯兌之類的業務外,外資銀行主營業務是政治性貸款;而國內銀行發放的貸款也多為農工商用貸款,並沒有開辦針對個人的小額貸款業務。民間借貸,主要還停留在熟人借款或借高利貸上。

大師理財之道

魯迅

「說什麼都是假的,積蓄點錢要緊」

魯迅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寫書的稿費,還有就是在大學任教的工資,以及在擔任教育部官職的工資,據記載魯迅當時在教育部任職的時候,一個月的工資約為350塊大洋,而稿費因人而異,平均水平應該是千字10~20大洋。只看工資和稿費的收入來說,魯迅就已經屬於高收入人群了。

魯迅的理財頭腦體現在房產投資上。

魯迅曾花了4100塊大洋在北京買了27間瓦房,後來魯迅又在北京別的地方買了一套四合院,花了大概約800大洋。

魯迅為什麼要買這麼多房產呢?

民國初期,北京房價相對低迷。一是房屋供給量大,特別是定都南京後,各機關南遷,空房更多,二是城市人口少,需求有限。當時北京城區各類建築物,每間價格從300元到25元不等,郊區為260元到20元不等。

魯迅先生1919年在八道灣買了「三進的大院子」,只花了3675元,相當於他11月的收入,1925年,魯迅又在阜成門內購買了一套小四合院,不過800元左右。

1941年起,在通貨膨脹的壓力下,北京房價飛漲。根據1946年1月抽查,當年瓦房最高交易價每間2.4萬元,最低7千元。可到6月,瓦房每間最高交易價已達17萬元,最低3萬元。到1947年,瓦房最高價每間308萬元,最低56萬元

京城居,大不易,自古皆然。

梁啟超

「項城坐鎮於上,理財治兵,此其所長也。」

1898年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和梁啟超遭到通緝,流亡海外。當時在海外華僑中,保皇黨依舊有很大的實力,兩人便以「保皇會」的名義,用股份制方式,向港澳地區、北美和大洋洲華僑出售股票募集資本,創辦「廣智書局」(位於上海外灘租界)和「新民叢報社」。梁啟超沒錢,但能寫東西,他以提供文稿作為「技術股」,佔了1/3的股份。

《新民叢報》初創,主要文章幾乎都出自梁啟超之手。《新民叢報》在清末年輕人心中的地位是十分高尚的,因此銷量不俗。毛澤東曾回憶:「16歲時,讀到了《新民從報》,讀了又讀,直到可以背出來。」報紙暢銷,報社的回報自然豐厚,在1902年到1903年間,梁啟超分得「新民叢報社」紅利上萬銀元,當時1大洋的購買力,約合今人民幣100元多一點。

也就是說,梁啟超干一年,就成了百萬富翁。

民國建立後,梁啟超在天津創辦半月刊《庸言》,當月他在家信中說,《庸言》第一號印了一萬份,沒多久就賣完了,還有續定數千,形勢喜人。明年二三月間,銷售額估計能達到二萬份,要是真這樣的話,「則家計粗足自給矣」。如果每期的實銷都能達到二萬份的話,「年餘五六萬金耳」。

北洋時代,梁啟超也曾兩次擔任政府總長,一是1913年熊希齡內閣的司法總長,二是1917年段祺瑞內閣的財政總長,時間都不長,以梁任公之人格和賺錢能力,實在沒必要貪墨。1922年,梁啟超在清華學校兼課,後應聘出任清華國學研究院導師,月薪大約四五百銀元。無論是當政府總長還是清華導師,梁任公的工資收入肯定是小意思,他的版稅就不得了。民國初年,版稅給的最高的地方,當然是成立於1897年的商務印書館。商務印書館當時有多火呢?據學者陳明遠考證,「民國初年,全國書籍營業額約為1000萬元,而商務印書館約為400萬銀元,佔五分之二。」

尚在清朝末年,許多文化名人,如林紓、蔡元培、梁啟超都與商務印書館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梁啟超在商務印書館拿的版稅雖然比不上林紓和蔡元培,但為數也不少。

僅僅舉一個例子:1922年10月,梁啟超給商務印書館的總經理張元濟寫了封信,提到自己所著的《中國歷史研究法》等書,版稅照舊為40%;他在《東方雜誌》上發表文章的稿酬為千字20元。張元濟則回信說:「千字20元的事情,請別跟其他人說,要是大家都知道了,每個像您這樣的高手都這麼要,咱支付不起……」

梁啟超頗有經濟眼光,將不少錢拿來投資,譬如他是天津中原公司的股東,也曾往北洋其他實業里投資。1928年他給女兒的信中透露:「有二萬內外資本去營業。」也就是說,無論在政界、文化界,還是金融界,梁啟超都遊刃有餘。不過梁啟超平時作風儉樸,除了喜歡發表政論,干點「通電全國」的事兒,個人倒是沒多大開支。順便提一句,清末民初發電報可是相當燒錢。對政府的行為有所不滿,給全國有影響的幾百家報紙都發一通電報的話,一次就得花掉上千銀元—梁啟超每年都要以個人名義干幾次,足見其豪奢。

但若說梁啟超是文人中「理財大師」,另外一個人肯定會冷笑幾聲—沒錯,此人就是梁啟超的老師,康有為!

康有為

「愛才養士,廣廈萬間,絕食分甘,略無愛惜。」

民國年間,康有為在文壇上的地位顯然不比在晚清那會兒,即便後起之秀們對這位頑固的保皇派精神領袖多有批判,卻絲毫影響不了其張揚著發大財。

學者徐世存對其的評價是「謀國不成,謀家有成」

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流亡海外,組織「保皇黨」,需要繳納入會費2元,海外華僑對維新志士多有同情,故而康有為籌措經費,收益頗豐。

再比如1906年春節期間,他訪問墨西哥,受到當地隆重接待。當時墨西哥城正在籌款修築有軌電車,他敏銳地意識到電車軌道經過的地方,必將成為人氣旺盛的商業圈,地價必定隨之飆升,這是一個十分難得的賺錢的機會,便大量購置電車軌道經過之處的地產。沒過多少日子,地價果然上揚了好幾倍,他輕輕鬆鬆獲得了10多萬銀元的贏利。

1921年,64歲的康有為在英租界內的愚園路購地10畝,建了一座中西合璧的花園住宅,取名「游存廬」,後世稱為「康公館」。

晚年的康有為有兩大愛好:一是投資房地產,二是四處遊玩結交朋友,有時候兩者結合起來,在遊玩中投資賺錢。除了投資房產,康有為一年賣字也能賺不少錢。另外,康夫子頗有任俠之風,家中常駐的門生弟子、新朋故友,少則十餘人,多則三十餘人,全都能享受到貴客般的款待。遇到囊中羞澀的青年才俊上門求助,康有為基本上是慷慨饋贈。康有為喜歡大宴賓客,書畫大師吳昌碩、詩人陳三立、教育家蔡元培等都是他常請之人。他也好收門徒,如畫家徐悲鴻、劉海粟均是拜門弟子,得其相助不少。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我現在還要都導你一個生財之道,凡是策劃一件事情,先要像看病一樣,看清了病情之後,需要訂下一個治療方案,有些只是短期內可以痊癒,有些不是一時可以獲愈的,就要逐步地預定治療方針,初步該怎樣?有了進步又該怎樣?最後應該怎樣?辦事也是如此,先要有一個方案,準備的情況要有百分之二百的程度,預備這件事情隨時發生變化。要是能夠有對摺收穫,就是百分之一百的成功;要是只得三折的成就,也還有六十分的希望,如果你方案定得好,可能達到一百二十分的成績,那就更好了,這是一切生財之道的基本方略。」

--《銀元時代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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