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朝廷為何不掃黃?
賣淫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最初是以「上門服務」為主,並沒有固定場所將賣淫女子統一起來。
直到齊國宰相管仲偶然發現「賣淫女」的職業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商機的優質產業鏈,便在公元前七世紀中期開設了女閭(後人稱為妓院),還給予女閭合法經營權。
自古代妓院開放以來,常常是門庭若市,直到唐代,妓院發展到鼎盛時期,特別是武則天掌權後,女性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齊乳裝、薄衣裳、透視裝都成了唐朝女性的標籤。裸露裝誘惑加大,婚外情更加普遍,人們卻並不認為這是奇恥大辱,這也就意味著女性完全默認了自己的風流韻事,而男性則時常穿梭享受在煙花柳巷當中。
令人吃驚的是,賣淫場所的混亂和腐敗並沒有掌權者強制禁止。甚至是到了民國時期,竟有大量的男性以出入賣淫場所為榮。上海法租界還高調地舉辦過一場驚世駭俗的「花魁選美」大賽,吸引了大量名門望族來觀光,妓院迎賓時,並不是遮遮掩掩的,而是大聲高喊「某某公子大駕光臨」,這時,這位公子則昂首挺胸,大腹便便的走進窯子內。窯子中的人面面相覷,而窯子外的人,消費不起,只能一臉艷羨地看著。
細想一下,古代皇權之所以不加大力度清除賣淫場所,其實是情有可原的。
其一,朝廷掌管著上千萬子民的生計,如果只出不進,必將國庫空虛,要讓他們心甘情願、其樂融融、且沒有任何怨言把錢交出來,賣淫場所是首選佳地,賺了錢後向朝廷交稅就可以正常運營。
其二,對於男性而言,賣淫和一夫一妻制屬於孿生制度,它們唇齒相依,相輔相成。當家裡的媳婦不合心意時,便可隨時找青樓女子來消遣或談心,不僅可消除煩惱,還能需求刺激。
其三,對於窮苦人家的女兒而言,又何嘗不是一條出路呢?儘管女性在乎貞潔,可迫於生計,無可奈何,往往這時候,沒有經濟來源的女子,就只能是往青樓跑,出賣身體,賺錢養活自己,要知道,如果連自己都養不活,要那沒用的驅殼有和用。遇到幾個手段高的,還有可能被帶回家納為妾,人前風光,背後心酸,好在衣食無憂。
在當代,無論是國家財政還是男女平等都有了很大的進步,現如今我們要做的便是矯正社會風氣,讓青少年健康快樂成長。經過權衡利弊,直到上世紀50年代,這一流傳了上百年的腐敗風氣,終於被明令禁止,維護了激濁揚清正能量社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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