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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申不害的「陽謀」與「陰謀」

原標題:(55)申不害的「陽謀」與「陰謀」


公元前353年,群雄競逐的戰國中期。


這一年,戰國七雄中的重要角色魏、趙、齊三國之間發生了一件「圍魏救趙」的著名軍事鬥爭事件。這個事件因被後世列入「三十六計」之一而廣為人知。


但多數人不知道的是,在這一場著名的戰事背後,還有一個重要的參與者,那就是齊國的幫手韓國。而正是在這場戰爭後,一向默默無聞的韓國才正式被冠以「勁韓」的稱號。


推動韓國短暫進入戰國歷史舞台中央的重要人物正是本文主人公申不害。

申不害本是鄭國人。鄭國是法家的故鄉之一,著名的法家開拓者子產、鄧析都是申不害的先賢鄉梓,因此其很可能深受法家思想影響。史稱申不害曾做過鄭國的小官,但是前375年,大約在申不害20-30歲的時候,鄭國為韓國所滅,申不害又成了韓國人。後來,申不害憑藉自己的努力和才學,逐漸地又成為韓國一名低級官員。



申不害的經典演出,正是在圍魏救趙之際。


當魏國起兵伐趙,包圍趙國都城邯鄲時,趙成侯派人分別向齊國和韓國求援。韓昭侯一時拿不定主意,就詢問申不害,該如何應對。


當時還只是一個普通謀臣的申不害擔心自己的意見不合國君心意,便聰明地回答說:這是國家大事,讓我考慮成熟再答覆您吧!


隨後,申不害不露聲色地遊說昭侯信賴的大臣趙卓和韓晁,鼓動他們分別向韓昭侯進言,陳述是否出兵救趙的意見,自己則暗中觀察韓昭侯的態度;在摸透了韓昭侯心思後,他才進諫說應當聯合齊國,伐魏救趙。韓昭侯果然十分高興,立即與齊國一起發兵討魏,迫使魏軍回師自救,從而解了趙國之圍。


此後,申不害即開啟了他為期十五年的「相韓」歷程,登上了他人生的巔峰。


司馬遷在《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第三》如此「定位」申不害: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


這裡的「京」,不是北京,而是戰國時鄭國的一個小城,位於今天河南滎陽東南。「鄭之賤臣」,大概是類似今天股科級幹部那樣的小官。申不害研究了刑名法術的學問後,向韓昭候求官,昭候任命他作了宰相(昭侯八年,前351年)。他對內修明政教,對外應對諸候,前後執政十五年。一直到申子逝世,國家安定,政治清明,軍隊強大,沒有哪個國家敢於侵犯韓國。據說申不害的學說本源黃帝和老子而以循名責實為主,他的著作有兩篇,叫作《申子》。

這裡的韓昭侯是韓國歷史上少有的胸懷大略的君主。面對戰國初期的亂局,他深知處於強國夾縫中的韓國必須對舊體制進行徹底改革才能自我救贖。而且,韓國的近鄰、同出於三晉的魏國剛剛經過李悝變法,國力大增,韓昭侯很是羨慕,於是,他發現申不害是一位難得的治國人才,於是便力排眾議,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革圖強。


申不害的治國思想以「術」著稱。這裡的「術」實際上是申不害針對當時和國際局勢和韓國國情而開出的一劑「猛葯」:在慎到重視「勢」和「法」的基礎上,提出用「術」來與之配合。



《韓非子·定法》曾對申不害的「術」做了這樣的解釋:「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韓非子理解下的申不害「術治」的核心思想有二:


其一曰「操殺生之柄」,即要求君主掌握生殺大權,強調君主在國家政權中的獨裁地位,要求臣下絕對服從君主,即「尊君卑臣」。君主要獨斷,要把生殺大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絕不能大權旁落。具體工作可以交給臣下,國君不必事必恭親。


其二曰「課群臣之能」,則是對群臣進行監督、考查甚至是防範。申不害把法比作稱量物體的權衡,用來考察群臣的行為:「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稱輕重,所以一群臣也。」用「法」來治理國家,用「法」的標準來檢驗官吏的行為,國家才能夠得到治理,官吏的行為才有一個正確的檢驗標準,封建統治秩序才能鞏固。


以上主要是申不害思想中可以上得了檯面的「陽術」部分。


申不害的術治思想遺患後世、至今仍然通行於全世界各個角落的,是他的「陰術」部分。


事實上,申不害的「陰術」有著十分深刻的時代背景。


春秋戰國之交,「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三桓亂政」等案例在前,大夫弒君、公卿弄權、家臣危國等事件屢見,申不害清醒的認識到,君主的威脅不是來自民眾或敵國,而是來自那些擁有封國屬兵的大臣們。所以他一再告誡韓昭侯,對君臣關係要有清醒的認識,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君主要集權,某些權臣、重臣也會想攬權、篡權。這就要求國君要善於控制臣下,及時發現臣下的毛病和甚至是顛覆陰謀。為此,君主就需要廣設耳目以察臣下,特設機關以懲不軌——於是,與現今常見的「特務機關」相類似的職能部門很可能在申不害和韓昭侯時期已經有了雛形。而且,通過對申不害「陰術」的深入挖掘,我們還可以發現,我們今天常見的諸如美國「紙牌屋」里的搞陰謀、耍手腕、弄權術的種種手段,其中大多不過是被申不害們「玩剩了」的小兒科遊戲而已。

例如,韓昭侯經常用申不害教他的「陰術」考察身邊人。有一天,韓昭侯剪指甲,假裝丟了一塊指甲,其實握在他手裡,催著左右的人去找,其中的一個人為了掏韓昭侯的歡心,就剪了一塊自己的指甲獻給他,韓昭侯就是通過這個方法來了解身邊的人是誠實還是虛偽。


還有個故事,有一日,韓昭候聽一位官員說在南城門外麥地里有一頭小黃牛在啃麥苗。韓昭侯立即下令屬地官員檢查並彙報牛、羊踐踏麥苗情況。當地的官員們趕緊下去檢查,彙報牛、羊啃麥苗情況;但都沒有發現南城門外麥地里有啃麥苗的小黃牛,韓昭候於是命令他們重新檢查。官員們慌了,再下去檢查,果然發現南門外麥地里有小黃牛在啃麥苗。官員們從此認為韓昭侯能明察一切,都不敢胡作非為了。


正是在上述「陽術」、「陰術」並用的情況下,申不害開始了他在韓國的政治實踐。


他採取的第一步改革措施,是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公卿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以此穩固韓國的政局,增強國君的凝聚力。


與此同時,申不害開始大力整頓官吏隊伍。按照他的「明主治吏不治民」、「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的政治設計,申不害對韓國的組織機構進行了改革,開始推動「循名而責實」的落實。循名責實實際包括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明確各個職位的職責範圍,避免職能不清和職能交叉;二是根據職位確定權力,按照職位職責考核工作成效。按現在的話來說建立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申不害認為,每一個官員都要嚴守自己的職責干好本職工作,超越職守就是越權和違法。類似我們今天說的按級、按部門、按地域管轄。



史稱韓昭侯對於申不害的這套工作機制和責任追究制貫徹的最為徹底。有一次,韓昭侯喝醉酒後睡著了,他手下的官吏典冠(管帽子的職員)擔心他著涼,便找掌管衣物的職員典衣要了一件衣服,蓋在韓昭侯身上。韓昭侯睡醒後,就問身邊的侍從說:「是誰替我蓋的衣服?」侍從回答說:「是典冠。」韓昭侯一聽,立即把典冠找來,問道:「是你給我蓋的衣服嗎?」典冠很高興地說:「是的。」韓昭侯又問:「衣服是從哪兒拿來的?」典冠回答說:「從典衣那裡取來的。」韓昭侯又派人把典衣找來,問道:「衣服是你給他的嗎?」典衣回答說是的。兩人以為韓昭侯會打賞他們,想不到韓昭侯卻嚴厲批評他們說:「典冠你不是寡人身邊的侍從,你為何擅自離開崗位來干自己職權範圍以外的事呢?而典衣你作為掌管衣物的官員,怎麼能隨便利用職權將衣服給別人呢?你這種行為是明顯的失職。今天,你們一個越權,一個失職,如果大家都像你們這樣隨心所欲,各行其是,整個朝廷不是亂了套嗎?」據說韓昭侯為此把典冠典衣二人一起降了職。今天看來韓昭侯的做法好象有點過分,太官僚主義,不近情理,但凡事有利就有弊,申不害正是通過推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


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家軍隊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一時間,韓國的冶鑄業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使得當時出現了「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以今天所見,申不害的「術治」仍然是典型的「人治」。而在「人治」之下,典型的結果是「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因為「術」取決於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較正確,有能力,國家就會比較興旺;相反,國家就會陷入混亂,老百姓就會遭殃。正如申不害輔佐的韓昭侯是個「明白人」,還能夠從心所欲地運用「術治」,假設換一個智力稍稍差一些的君主,對「術」的運用不能夠「爐火純青」,便有可能危及自身,傷及國家。是以當申不害死後不久,韓國就遭受了大敗;韓昭侯死後不久,韓國在他的兒子韓宣王、韓襄王能力相對較弱的君主領導下,很快走向了頹敗,以至成為秦國統一六國道路上的第一個犧牲品,這不能不說是申不害「術」治思想在韓國實踐中的徹底失敗。


先秦法家名著《韓非子?定法第四十三》中有這樣一段著名的對話,對於我們今天理解和認識申不害具有較值得認真品味其中深意:

「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 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這段話的大意是,有人問韓非子說:「申不害和商鞅,這兩家的學說哪一家對治理國家更急需?」韓非回答他說:「這是不能比較的。人不吃飯,十天就會餓死;在極寒冷天氣下,不穿衣服也會凍死。若問衣和食哪一種對人更急需,則是缺一不可的,都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條件。現在申不害提倡運用術而商鞅主張實行法。所謂術,就是依據才能授予官職,按照名位責求實際功效,掌握生殺大權,考核群臣的能力。這是君主應該掌握的。所謂法,就是由官府明文公布,賞罰制度深入民心,對於謹慎守法的人給予獎賞,而對於觸犯法令的人進行懲罰。這是臣下應該遵循的。君主沒有術,就會在上面受蒙蔽;臣下沒有法,就會在下面鬧亂子;所以術和法缺一不可,都是稱王天下必須具備的東西。」



博按:申不害是中國先秦史上一個不容忽略的政治家、改革家和思想家,雖然後世學者僅僅將他歸屬於法家學派中講究「術」治一脈的代表人物,但就對中國兩千年帝國歷史的影響而言,其重要性卻絲毫不亞於任何一個先秦思想家。比如申不害所提出的「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秤輕重」思想,即便放在今天西方所謂的「民主社會」,也是一種十分先進的思想。為了闡述「明法」的重要性,申不害還提出了「正名責實」的理論,其中「正名」的主張,雖然首先由孔子提出,但申不害進一步拓展了「正名」的外延和內涵,確定了「主處其大,臣處其細」的大原則,而且把這個原則具體化。在申不害看來,所謂的「名」是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謂的「實」,是君主給臣下規定的責任和職權,是臣下遵從君主的規範。在這裡,申不害的本意是勸戒君主發號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強了君主的個人專制,在那個時代是具有非常重要的進步意義的。


申不害的「術治」從本質上講是官僚制度的一種組織形式探索和實踐。有現代學者認為,正是由申不害領銜開創的這種官僚體制,使得中國很早擺脫了封建制的束縛,形成了遠較西方先進的行政架構,使中國提前西方一千多年就進入了更具活力和高效運行的中央集權體制社會,從而使得中華文明在社會穩定和文明創造方面遙遙領先於西方。即便一些西方學者也承認,他們的希臘—羅馬政治思想體系中沒有申不害關於官僚制方面的相關論述,他們現今廣泛採用的文官制度和官僚體制更多地是參照了中國古代的經驗。西方直到20世紀初德國社會學家韋伯才對官僚組織這一科層制度進行了深入的學理研究,其學術範疇上的現代官僚制與申不害時期的官僚制組織模式幾乎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當然,站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審視申不害的「術治」思想,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申不害的局限性在於,他沒有看到在中央集權背後的巨量利益主導下,既然君主有「馭下之術」,臣子也必然會有「欺君之方」,這對建構於核心利益之上的「君臣」矛盾,實際上是無法依靠 「術治」來加以解決的。

然而,申不害雖然死了,他為之服務的韓國也很快消失了,卻不能阻擋他的「以術治國」思想被中國歷代王朝的帝王和臣子們「活學活用」,並成為「人治」政治理論的基石之一。無論是漢朝的「霸王道雜之」,還是唐朝的「三省六部制」;無論是宋朝的「文武分權」制度,還是明朝的「內閣首輔」制;無論是今天東方的中央集權體制,還是西方引以為自豪的「三權分立」制度,從本質上都逃脫不了申不害「術治」思想的影子。比如,誰能說一向標榜為民主「先進」的政治體制之下,那些對國民和官員無所不在的「監聽」、「監視」以及勢力強大的「中情局」,其中沒有申不害政治思想的「陰影籠罩」?如果說還有一些區別的話,那就是建構於不同文化土壤和國民素質之上的形式不同和方法變化。在這些仍然以「術治」作為本質的政治體制中,權力運行的良性與否,還在不同程度上取決於權力運用者的「藝術水準」和「道德水平」。所以本文認為,仡今為止,世界上並沒有產生一個完美的政治制度以供全人類使用。在今天,我們仍然寄希望於不同政治制度和文化生態之間的相互取長補短和良性互動,並最終形成一個不靠「術治」、沒有「人治」、「法治融合德治」的完美政治體制,為人類最後形成「大同社會」奠定政治制度基礎——這也許才是申子當年的初衷和設想,以及中西方文明共同的「夢想」。我們期盼著這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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