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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花錢買了套房,前女友卻要求分一半,女子:房產證有我的名字

拍拖結婚,一直是一場博弈,如果認人不清,或者判斷錯誤,分手離婚傷感情是一回事。就怕出現最壞的情況,人才兩失。當然這種事情一般多發生在女方身上,被騙人騙財實在凄涼。但這事情也可能會發生在男同胞身上,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情況大有所在,這裡就有個活生生的例子。

今年才25歲的小夥子小濤,原來在一家餐廳打工,然後就認識了大二學生小群。相處了2年,互相感覺還不錯,就商量著是否先買套房子,以後結婚用。由於是為了作為以後的婚房使用,小濤家給了20萬的首付,然後每個月慢慢還房貸,當然房產證兩人都簽了名,共同擁有。本來是好事,但就在買房後一年,兩人吵架了。

吵架就吵架吧,結果最後由於小濤動手打了小群,小群堅決分手。本來以為這段感情就這樣過去了,結果兩年後,女方找上門來了。開口說房子要分她一半,現在過來討房子來了。小濤不幹了,他明明是自己花錢買的,女方一分沒給,憑啥要分她一半。

而小群覺得自己也付出了青春,在加上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當然房子也有屬於她的一部分。兩人僵持不下,但是按法律來說,小濤這房子還真的要分小群一半,這下可就尷尬了。

@「細雨輕輕」:所以這男的也是傻,這事情放法律來講,十有八九要判女方贏。下回可長點心眼吧,這就被坑了。

@「辛銳」:按我說,給就給吧,男的都打人了,而且人家女孩也都賠了幾年了。賠點錢也不怎樣,畢竟那是青春,而且兩人也都簽名了。

小夥子估計沒想到兩人會分手,也沒想到女方會回來討房子。而女方的做法也引起很多網友吐槽,那麼你呢?你覺得這件事誰比較占理呢?

(以上圖片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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