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讀丨古人也為房煩惱
文史
04-25
古人也會為買房發愁嗎?
公元前919年(西周時期),一個叫矩伯的人分兩次把1300畝土地抵押給一個叫裘衛的人,換來價值100串貝殼的幾件奢侈品,這是目前發現的最早的一宗不動產交易。
東漢時,陝西漢中城內房舍最便宜的1萬錢一處。《後漢書·百官志》記載,等級最低的公務員(佐史)每年能領96斛米,摺合9600錢,兩三年下來買一小套房大概不成問題。
南北朝時貧富懸殊極大,房價也最不靠譜。《南齊書》記載,「其民資不滿三千者,殆將居半」,半數居民收入僅幾千錢,房價卻要幾百萬錢。
唐朝一碑文拓片記錄:一座擁有房屋39間、佔地2.9畝的大別墅,拍賣成交價僅138貫,摺合13.8萬文。當時洛陽斗米(約10斤)10文,其1文銅錢的購買力相當於人民幣3塊錢,13.8萬文就相當於40萬元。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轍晚年(宋徽宗年間)在開封花9400貫買了一所宅院。按當時朝廷書記員每月3500文俸祿算,相當於3貫多一點,要不吃不喝261年才能買得起蘇轍那套房。
明代買房也不是件容易事,小型房產需三四千兩銀子。以清河縣縣令為例,從七品,每年薪水350兩,想買房,不貪污的話,要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攢夠房錢。
清朝「京員例支雙俸」,即在「正俸」(基本工資)外發同等數目津貼。一個七品官年薪90兩,當時新街口附近的房子僅85兩,大概兩年即可買套私宅。
到了1915年時,北京城阜成門內王府倉衚衕四合院一處瓦房十一間,售價150塊大洋。1933年,崇文區東柳樹井一處房產瓦房十間的四合院,大洋295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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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一測,這些對聯你能看出幾個地名
※古人春遊那些事兒:逢春不遊樂,但恐是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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