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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物業稅務點滴

根據美國國家地產經紀協會在2016年的報告,加拿大人是海外人士購買美國地產隊伍里最為龐大的一隻,佔據總體銷售額的24%。閣下如果已經,或計劃參與其中的話,對其稅務責任的了解則是必不可少的功課。

首先,很多人誤以為在每個稅務年度里,只要在美國居住時間少於半年,就不用填寫美國報稅表格,但現實卻往往複雜得多。閣下必須在美國報稅如果你滿足下列規定:條件1,如果在單個稅務年度里,你在美國的累計居住超過182天。條件2,如果下列三項累計加總超過182天:在單個稅務年度里,上個年度的1/3時間,和兩年前的1/6時間。閣下有可能會獲得美國稅局豁免,如果你可以證明你的絕大多數社會和經濟聯繫—例如家庭,主要住宅,商務活動,銀行賬戶等—均在加拿大。如果滿足,閣下需要填寫美國稅局的IRS8840表格。

但如果閣下有意出租美國的物業,你則需要在美國報稅,並支付30%的預支稅費。凈出租收入同樣需要在加國申報,但可以減去已在美國繳付的稅金。

當閣下需要出售美國物業時,加國人需要申報其全球的收入。資產增值部分在美國需要繳稅,同時閣下有可能還要根據物業所在州分,支付相應的州際稅。如果銷售價格超過30萬美金,美國稅局將會徵收售價全額10%的預付稅款。但為了避免雙重徵稅,加拿大稅局允許扣除閣下在美國已付稅金。

另外贈予,遺產稅,遺囑檢驗等法律美國亦與加拿大很不相同;加拿大是沒有遺產稅的,五萬以上的遺產只需要繳交1.5%的遺囑鑒證費。但在美國,如不是在豁免額度內,則可能需要繳交多得多的遺產稅。所以說當閣下跨國境購買物業時,最好是能有符合資格的會計師為你提供意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與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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