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娛樂 > 「相同藥品不同懲罰」朴春走私案再次引關注

「相同藥品不同懲罰」朴春走私案再次引關注

朴春走私安非他明(一種興奮劑)的案件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24日,MBC時事節目《PD手冊》播出了「檢察院改革2部曲」的第二部「檢察長之上的檢察長,政治檢察長」。

2010年女團2NE1成員朴春在美國走私安非他明82粒,結果受到了延緩立案的處罰。然而,當時檢察院對另外一個類似案件的處罰卻截然不同。用同樣的方式想要走私安非他明29粒的普通民眾卻被拘捕起訴。

《PD手冊》負責該案件的李英基當時就問了部長檢察長其理由。對此,李英基:「那時有那樣的嗎?有點記不清楚了。不過那時肯定有什麼其他的,肯定有外部所不知情的什麼。」

對該案件,裴勝喜(音譯)律師在與《PD手冊》採訪中表示:「(朴春)是代替別人得到了處方,是替別人得到了那個葯。入境的時候,換成了軟糖的形態,為了看起來像軟糖,走了通關程序。從這一點來看,在一般的案件上很難被看做是為了治療的目的。」

曾在仁川地方檢察院負責毒品調查的檢察長趙秀延律師:「朴春的案件真的是很罕見的,是必定會立案,若真的是逼不得已的情況,就要通過判決得到緩期執行,這才是正常處理案件的順序。」

當時所屬公司YG娛樂公司:「朴春不知道安非他明是不可以入境的禁止藥品」,並主張「是為了治療憂鬱症」。檢察院接受了朴春方「治療為目的」主張,並下了延緩立案的處分。

2010年負責朴春走私安非他明案件的次長檢察長是因涉嫌「公然淫亂罪」而引發爭議的金秀昌;前濟州島地方檢察長,當時仁川地方檢察長與「別墅性招待視頻案」有關聯的金學義是當時的法務部次官。案件發生的2010年是2NE1作為法務部宣傳大使活動的那一年。

25日青瓦台的「國民請願以及建議」欄里,就出現了「請求重新調查朴春走私安非他明案件」的請願。25日上午9點45分為基準,同意請願的人共20名左右。朴春走私安非他明案件是否通過《PD手冊》重新調查,引發眾人關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韓娛控 的精彩文章:

她曾是韓國小姐,婚姻幾經波折,如今負債纍纍申報破產
成勛閃電回復宋智恩熱戀說:絕非事實-合約說No

TAG:韓娛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