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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第一競爭對手起訴專利侵權,IPO被否決

文/末日機甲

4月24日,發審委審核2家公司的IPO申請,審核結果是1家通過1家被否決。獲得通過的新疆東方環宇燃氣可謂一波三折。原定1月30日上會的,因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而在1月29日被取消審核。3月20日上會,又被暫緩表決。

今天過會的東方環宇,公司行業、資質、業績都很一般,存在的問題、瑕疵也比較多。我們列舉了11個問題,比如招股書對服務居民客戶數披露前後不一、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比例持續大比例增長、對政府補助有重大依賴、參股公司有同業競爭之嫌、未來業務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一般員工人均工資3年不漲、向二股東、實控人控制的關聯方租賃辦公用房等等。

今天被否的方邦電子,在IPO材料申報半年後,其第一競爭對手拓自達公司起訴方邦電子侵犯其專利權,要求法院判決方邦電子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原告專利權的印刷布線板用屏蔽膜,並銷毀專用於生產侵權產品的設備和模具,以及銷毀所有庫存侵權產品。要求方邦電子賠償9272萬元。雖然一審駁回了拓自達的訴訟請求,但今天審核時二審結果尚未出來,很不利於方邦電子的IPO審核。

一、廣州方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否決

(一)基本情況

公司主營業務為電子薄膜材料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公司的核心產品為電磁屏蔽膜,其他產品為導電膠膜。

公司控股股東為胡云連、力加電子、美智電子、李冬梅。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蘇陟、李冬梅、胡云連。

(二)合併利潤表

方邦電子的前身方邦有限,成立於 2010 年 12 月 15 日,於 2015 年 12 月 23 日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7年取得了較快的發展,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億、1.3億元、1.9億元及0.98億元,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107萬元、4330萬元、7698萬元及3747萬元。

(三)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產品單價、單位成本變動、市場競爭形勢、同行業公司情況,說明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並結合市場競爭形勢,說明發行人毛利率遠高於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說明高毛利是否具有可持續性;(4)說明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餘額及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2、關於發行人的核心專利,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競爭對手拓自達起訴發行人侵害其發明專利訴訟的主要爭議情況、案件審理情況及公司涉及的相關產品情況,案件二審勝訴後相關產品、專利是否還會存在其它潛在糾紛或爭議;(2)募投項目「兩層法撓性覆銅板」核心技術路線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專利的情形,夏登峰為發行人提供技術支持的具體時間及具體方式,與在天諾光電任職時間是否發生重合;(3)發行人創始股東、董監高和核心技術人員是否存在違反與原單位的競業禁止的協議或承諾,是否會導致發行人出現知識產權糾紛或爭議;(4)發行人主要產品和核心知識產權是否還存在其它糾紛或潛在法律風險,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風險揭示是否全面、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關聯方佔用資金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關聯方佔用發行人資金的原因,發行人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2011年7月通德電子向發行人轉讓相關資產是否合法合規,是否需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風險,並說明涉及專利歷次轉讓的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報告期內股份支付涉及相關股權公允價值定價的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四)其他關注點:被第一競爭對手起訴專利侵權

在方邦電子2016年6月16日報送IPO材料6個月後,第一競爭對手拓自達(即原告大自達電線股份有限公司)即於2017年1月6日發起專利訴訟阻擊,起訴於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發行人侵害其專利權號為 200880101719.7 號的發明專利「印刷布線板用屏蔽膜以及印刷布線板」, 並提出如下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方邦電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 200880101719.7 號發明專利權,包括但不限於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原告專利權的印刷布線板用屏蔽膜,並銷毀專用於生產侵權產品的設備和模具,以及銷毀所有庫存侵權產品; (2)判令被告(方邦電子)就其侵權行為向原告支付侵權賠償,該侵權賠償包括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公證費、調查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 2050 萬元;(3)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17年4月27 日,拓自達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請求將原起訴狀中第二項訴訟請求變更為:判令被告就其侵權行為向原告支付侵權賠償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 9272 萬元。

兩項訴訟請求還是很厲害的,第一項「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原告專利權的印刷布線板用屏蔽膜,並銷毀專用於生產侵權產品的設備和模具,以及銷毀所有庫存侵權產品」,如果拓自達勝訴,對方邦電子無疑是滅頂之災,直接關閉清算的命運。

2017 年 7 月 21 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原告拓自達的全部訴訟請求,並由原告拓自達負擔本案案件受理費 505400 元。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拓自達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雖然一審方邦電子勝利了,但二審結果還沒有出來,給方邦電子的IPO審核增加了巨大的不確定性。萬一二審判決支持拓自達的訴訟請求呢?在二審判決出來之前,發審委員能讓這家企業過會嗎?

即使二審駁回拓自達的訴訟請求,方邦電子是否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也不是,從法律上來說,只要使用了方邦電子產品的終端產品如智能手機在美國或日本銷售,拓自達仍然可以在美國或日本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這個專利侵權訴訟中,對方邦電子很不利的一點是,訴訟發起人日本拓自達是這個產品技術的原創發明人,而方邦電子是拓自達發明後12年才擁有這個技術,難免讓人猜測方邦電子侵犯了原創人拓自達的專利技術。

(資料來源:方邦電子招股說明書)

技術密集型公司都把專利作為保護自己、打擊對手的重要武器。國際知名企業英特爾、微軟、高通、蘋果、波音等都擁有強大的律師團隊時不時針對競爭者、挑戰者發起專利訴訟。我國的一些技術企業這幾年也學會了專利戰這一招。據傳,去年12月上旬通過發審委審核的一家深圳公司至今未拿到IPO核准批文,原因就是被一家公司起訴專利侵權。

二、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通過

(一)基本情況

公司是以城市燃氣供應為主,包括 CNG 汽車加氣、居民生活用氣、工商業客戶用氣,覆蓋城市燃氣供應管網建設和供熱服務,以及圍繞燃氣市場開發的設備安裝等業務,並為客戶量身訂製燃氣供應解決方案的城市燃氣綜合服務商。

李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3.75%的股份,為發行人控股股東。 同時李明先生通過其控制的環宇集團間接控制本公司 34.49%的股份,合計控制本公司 78.24%的股份,因此李明先生為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二)合併利潤表

(三)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根據上期入戶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氣量與用戶數計算每月的銷售數量,然後按銷售數量與銷售單價確認銷售收入。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不以「流量自動扣款」的金額(而以估算數)確認居民用戶銷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及會計準則規定;(2)入戶核查用氣量的頻率、比例及方法,根據入戶核查的平均用氣量確定銷售數量的原因;(3)發行人客戶數與當地居民戶數之間的關係,相關測算方法是否合理、科學。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車用天然氣銷售收入存在較大比例現金交易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現金交易的必要性,是否與發行人業務情況或行業慣例相符;(2)現金交易的客戶情況,是否為發行人的關聯方,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發行人董監高等關聯方是否與現金交易客戶存在資金往來;(3)現金交易流水是否存在異常分布;(4)現金交易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經營業績是否對政府補助存在重大依賴,相關政府補貼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和穩定性,是否存在對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因素;會計處理前後不一致的原因,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2)在營業收入呈上升趨勢的情況下,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大幅下降的原因,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會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4、發行人開展業務的經營範圍局限於昌吉市。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以及如何應對將來的競爭格局和市場變化,是否存在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不利情形;(2)昌吉市「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業務」的市場空間;未來隨著當地天然氣管道鋪設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逐步完成,相關業務收入是否存在下滑的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5、2018年3月8日,楊惠麗以侵權為由向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楊惠麗相關事項的解決進展;楊惠麗的確認方式和確認內容;(2)各其他相關股東的確認方式和確認文件主要內容;(3)發行人與楊慧麗及其他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潛在法律糾紛。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四)其他關注點

東方環宇在此次通過前經歷取消審核、暫緩表決,與公司行業、資質、業績一般,存在的問題、瑕疵又確實比較多很有關係。

1、招股書對服務居民客戶數披露前後不一

東方環宇主營業務為天然氣銷售業務、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業務以及天然氣供熱業務。報告期內公司的業務經營主要集中於新疆昌吉市行政區域範圍(含主城區域、各鄉鎮、園區,且不含高新區)。招股說明書披露: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服務20.3萬戶居民客戶、459戶工商業用戶,以及6.2萬戶汽車CNG用戶。

小編注意到,招股說明書第190頁披露的2017年6月30日的居民用戶數為17.4萬戶。

招股書190頁披露的17.4萬戶與招股書第37頁披露的20.3萬戶相差還是比較大,到底哪個數據是準確的?是否構成信息披露的虛假陳述???

2、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比例持續大比例增長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分別為2650萬元、5018萬元、5794萬元及7574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14.37%、17.81%、31.4%。這個佔比上升速度很快,到了2017年年中,應收賬款竟然接近營業收入的三分之一。

從應收賬款構成分析,報告期內應收天然氣銷售款較少,符合業務模式。應收賬款的大頭歷來是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工程款,報告期內分別佔總應收款的92%、96%、77%、43%。2017年上半年,應收天然氣供熱款突升到4061萬元,佔比達到53.62%。

由此可以推測,對安裝工程業務,公司可能採用不斷放寬信用的方式競爭客戶,也說明公司對下游企業的話語權持續、快速下降。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2017年上半年應收天然氣供熱款高達4061萬元,主要來源是一家客戶昌吉熱力公司的3922萬元。

3、 對政府補助有重大依賴

東方環宇公司2014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31億元、3.49億元、3.25億元及2.41億元。看起來營業收入已經沒有成長性了,就在3.3億元左右震蕩。2014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取得歸母凈利潤分別為8725萬元、9501萬元、14297萬元、5008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收到的各項政府補助分別為3284萬元、3069萬元、10103萬元及6240萬元,分別占當期扣非前歸母凈利潤的37%、32%、70%及124%,佔比相當高。完全可以說,公司業績相當依賴於政府補貼。

根據財政部於2017年度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等規定,公司從政府取得的天然氣差價補貼、民用供暖補貼共計6136.86萬元與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密切相關,是商品或服務對價的組成部分,該補貼計入2017年1-6月的主營業務收入,2014年至2016年,公司從政府取得的補貼計入營業外收入。其他補貼包括社保補貼、天然氣管網工程補貼、上市補助、稅務獎勵、增值稅減免等。

由於2017年1-6月的政府補貼6136.86萬元計入主營業務收入,該補貼占公司2017的上半年扣非歸母凈利潤4551萬元的134.89%。如果沒有這個政府補貼,2017年上半年公司就是虧損。

反饋意見第15條: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營業外收入中政府補助分別為3,284.61萬元、3,068.98萬元與10,103.10萬元,金額及占凈利潤的比例較高。請說明該財政補貼的資金渠道及其依據、補貼的權屬、用途、今後的處置方法及會計處理。請發行人律師對公司報告期內及發行上市後所享受的政府補貼等政策是否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是否履行了相關批准程序進行核查,並對所享受的政策是否合法有效、發行人經營業績是否對政府補助存在重大依賴發表意見。

4、 參股公司有同業競爭之嫌

昌吉高新明德燃氣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2年8月,是東方環宇的參股公司,東方環宇持有股權37.5%,是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為名京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2.5%,實際控制人為王念評。另外10%的股權由新疆昌吉高新投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明德燃氣擁有昌吉市高新區城市燃氣的特許經營權,只能在昌吉市高新區範圍內從事天然氣的供應與銷售業務。2016年、2017年上半年分別虧損304萬元、126萬元。

明德燃氣從事天然氣供應與銷售,顯然與發行人是同業。

按照現在的審核尺度,監管部門不接受以區域劃分認定不同業競爭,更何況是在一個小城市內部搞區域劃分。

根據東方環宇解釋,明德燃氣的成立緣於2010年3月福建省被確定為昌吉州(阜康市除外)的對口援疆省份,2010年9月昌吉市高新區升格為國家級高新區,為完善高新區天然氣供應,才引進福建企業名京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明德燃氣的。

5、 未來業務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東方環宇報告期內業務分三塊:天然氣銷售業務、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業務以及天然氣供熱業務。未來業務的不確定性來自於兩個方面:

(1)是第2個募投項目工業設備安裝項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胺脂發泡保溫鋼管、3PE防腐鋼管、非標鋼製設備、壓力容器生產項目),投資總額1.22億元,其中擬用募資金額1.11億元。這些鋼管、設備、壓力容器都是東方環宇主營業務需要的,以前自己不生產,向他人採購,以後自己來生產了。一個搞天然氣供應銷售的公司,來生產、製造這些鋼管、設備、容器,靠譜嗎?

反饋意見第38條:關於募投項目中的工業設備安裝項目,(1)請說明募投項目達產前,發行人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發泡保溫鋼管、3PE防腐鋼管、壓力容器等產品的來源,工業設備安裝項目達產後,未來自用和外銷的佔比,並分析說明募集資金投入是否導致發行人生產經營模式發生變化;(2)請詳細分析該項目的預期經濟效益,並說明該項目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3)請補充披露公司擬實施的市場開拓措施,存在市場推廣風險的,請做重大風險提示;(4)請進一步說明該募投項目是否具有相應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是否具有足夠的技術及規模化生產工藝儲備,是否可以起到改善財務結構、提高市場佔有率、實現產業上下游延伸、業務協同等作用,是否可以提高發行人核心競爭力。

(2)東方環宇還要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業務

公司全資子公司環宇新能源要在昌吉州阜康市開展煤礦瓦斯治理項目,已確定三家煤礦合作單位:新疆名都礦業、新疆焦煤集團、新疆龍煤新能源。

煤礦瓦斯治理屬於環保行業還是採礦業?為了防範新項目給東方環宇帶來風險,東方環宇實際控制人李明承諾:如項目收益未達預期,由實際控制人收購,承擔發行人因該項目而承擔的任何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

反饋意見第41條:招股書披露,發行人投資了煤礦瓦斯治理項目,由於該項目投資周期較長,未來市場情況、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可能發生變化等原因,該項目在未來開發過程中存在未達預期的風險。(1)請進一步說明發行人投資煤礦瓦斯治理項目的原因、背景等具體情況,該項目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投資周期、達產時間、預期經濟效益等;(2)請補充披露該項目的合作方,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約定、雙方投資額度等安排;(3)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核查該項目的環保、土地、投資等手續是否已經依法辦理完畢,是否存在相關政府批准無法辦理或受到行政處罰以及出現權屬糾紛的風險。

另外,東方環宇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要出售6家子公司中的2家給政府。這2家子公司為昌吉市東熱源熱力有限公司、昌吉市城西熱源熱力有限公司。政府收購的原因是把這兩家公司作為昌吉市應急調峰備用熱源。

一個申請IPO的公司,本來資質一般、也沒有什麼成長性,竟然還要改變經營模式、增加主營業務,無疑給IPO審核的過關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一定要搞,為什麼不等到上市以後再來搞呢?

6、原控股股東統一調配下屬公司資金,構成資金占用

2014年及2015年初,環宇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環宇集團要求各下屬公司原則上不保留超額的銀行存款,當下屬公司出現多餘的流動資金或出現資金缺口時,會在整個環宇集團範圍內以借款的形式進行統一調配,導致環宇集團與下屬公司(包括發行人、環宇安裝、環宇熱力等)資金往來的情況。

直到2017年10月,原控股股東環宇集團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及佔用天數向發行人支付了資金占用費480.71萬元。

7、首次申報稿遺漏披露獨董的關聯投資和關聯交易

新疆大學建築工程學院教師陳盾於2015年7月6日起擔任東方環宇獨董、2017年12月19日因身體原因辭去獨董。此前陳盾曾為安安環保的執行董事、總經理,並持有安安環保75%的股權。陳盾於2017年10月19日將安安環保股權全部轉讓。報告期內東方環宇與安安環保的採購主要發生在2014年、2015年,2015年東方環宇與安安環保簽署年度購銷合同的時間早於2015年7月陳盾開始擔任東方環宇獨立董事的時間。而2017年6月首次申報的IPO招股書中未將安安環保作為陳盾投資或兼職的企業披露,屬於典型的遺漏披露情形,是否構成信息披露中的重大遺漏?是否會成為本次審核的關注重點?

招股書對此作了如下解釋:

8、廢除行業慣例「照付不議」的原因、背景沒有解釋

在石油、天然氣大宗、長期的供應銷售關係中有一個行業慣例「照付不議」。按此慣例,買方向中國石油等供應方實際提取的天然氣量低於該年照付不議量,且在未來有權提取的年度內仍未補提取,則買方應向中國石油按合同約定支付照付不議價款。已過會的佛山燃氣、新疆火炬燃氣等均執行此行業慣例。根據招股書披露,東方環宇以往也執行此行業慣例,而2017年11月,東方環宇與中國石油簽署協議,廢除了「照付不議」相關條款。東方環宇在招股說明書中也沒有解釋廢除的原因、背景。東方環宇有什麼特別能耐,竟然可以廢除行業慣例?

9、未認定實際控制人兒子為共同控制人

李明先生通過直接、間接持有東方環宇78.24%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長。招股說明書認定實際控制人為李明。李偉偉系李明之子,1988年2月出生,目前任公司董秘,持股5.91%,2016年稅前薪酬僅16.43萬元,其對外投資了多家公司。一般來說,實際控制人直系親屬持股且在公司任職的應該認定為共同控制人,東方環宇不作認定,有點蹊蹺。

反饋意見第7條:請補充說明招股書未將實際控制人之子李偉偉披露為實際控制人之一的原因,是否符合我會有關規定。

10、一般員工人均工資3年不漲

截至2017年6月30日,東方環宇員工245人。報告期內,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的人均工資年年增長,且幅度較大,平均10%。而一般員工人均工資基本上是原地踏步,2014年人均工資5.53萬元,2015年人均工資還減少了100元,只有5.52萬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2700元,增長率4.9%。

11、向二股東、實控人控制的關聯方租賃辦公用房

環宇集團在2014年、2015年是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是東方環宇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東方環宇向環宇集團租賃客服中心、辦公樓,分別支付租金141萬元、189萬元、196萬元、160萬元,租金總額不斷增加。

東方環宇辦公用房向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方租賃,其資產是否獨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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