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請謹記法律的限度!
4月20日,「全球頭條新聞」刊登一篇文章《睡過53名女性,最小14歲,他怎麼還不被制裁》,文中講述了多個愛滋病患者明知自己患病,仍肆無忌憚地和別人發生性行為,達到報復社會的目的。文中不乏「又成功把艾滋病傳染了一個高分妹子。你們誘惑我在深圳要報復社會了。」等類似表述。
該文的結論是「當你發現自己被惡意傳播感染病,記得第一時間服用相關的阻斷藥物,去醫院做詳細的身體檢查。再通過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讓對方得到應有的懲罰。人渣誘騙的招數太多,請你們一定一定不要抱任何僥倖心理,保護好自己。」
我的疑問是:人類發明了避孕套這種外在的器具,規定了「傳播性病罪」(暫且不管文中的情形是否適用於該罪名。其實,中國《刑法》規定的該罪名制裁的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但仍舊「賣淫、嫖娼」的行為,文中的情形多數是不適用的。)的法律制度,就能避免道德淪喪,從而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在美國紐約哈德遜河畔,離美國18屆總統格蘭特陵墓不到100米處,有一座孩子的墳墓。在墓旁的一塊木牌上,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1797年7月15日,一個年僅5歲的孩子不幸墜崖身亡,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絕,便在落崖處給孩子修建了一座墳墓。後因家道衰落,這位父親不得不轉讓這片土地,他對新主人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把孩子墳墓作為土地的一部分永遠保留。新主人同意了這個條件,並把它寫進了契約。100年過去後,這片土地輾轉賣了許多家,但孩子的墳墓仍然留在那裡。1897年,這塊土地被選為總統格蘭特將軍的陵園,而孩子的墳墓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來,成了格蘭特陵墓的鄰居。又一個100年過去了,1997年7月,格蘭特將軍陵墓建成100周年時,當時的紐約市長來到這裡,在緬懷格蘭特將軍的同時,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墳墓,並親自撰寫了孩子墓地的故事,讓它世世代代流傳下去。(引自搜狐網站http://www.sohu.com/a/102373057_418402)
這個延續了200多年的誠信的故事打動我足有20年。
美國為什麼強大?除去托克維爾所言的自然環境、法制和民情等因素之外,除去科技、軍事等因素之外,誰都不能否認,在其器物、制度的外層之下,誠信的理念內核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是誠信,讓美國人時刻牢記契約觀念,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了平等、自由和民主,成為今天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帝國。
一個社會,小到一個家庭大到一個國家,只有建立在誠信理念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秩序的正常運轉。沒有誠信,一個家庭可能男盜女娼,大觀園繁花似錦其實危機四伏,一個國家則可能分崩離析比如羅馬帝國。
中華文化延續數千年,雖也有「崖山之後無華廈,明朝之後無中國」的挫折,但是始終沒有斷絕並不斷推陳出新。其原因是極其複雜的,但其最重要的原因,不外是中華文化在人類歷史的極早時期即已覺悟到「誠信」是人類存在的根本,《中庸》開篇即言「天命謂之性」可謂極好的概括。其實,儒家各學派各哲人所言的「天道」、「天理」、「天命」、「性」、「心」,道家所言「道」,禪宗所言「佛」何嘗不是「誠信」二字在古代的多重表達?反觀當下,正因為失信,才有了諸多亂象難以扼止,近來某某藥酒的跨省抓捕事件何嘗不是失信的極端表現!避孕套套得了愛滋病,豈能套得了人心?法制可以暫時糾正錯誤,豈能從根本上挽救墮落?
2500年前,孔子看到人心不古,提出的解決方案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子針對同一現象,則強調「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也。」先哲所言,何其深刻,為何現代人竟至視而不見?
上世紀60年代,殷海光先生在《中國文化的展望》一書的提出了「器物—制度—理念」由淺入深的文化三層次理論,為我們拯救社會失序再一次指明了方向。為何我們至今仍舊淺嘗輒止?
法律是有限度的,不是萬能的!但是各位法律人,我們在辦案中能否超越此限,深入到我們內心共通的、超越性的誠信與情感,從而為社會秩序的和諧運轉確立一個堅定的支點?
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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