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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街頭藝人辦證,是否太不解風情?

四川成都正在開展一場街頭藝人「收編」行動,凡是通過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審核與複試的街頭藝人,將可獲得演出許可證,坦然地接受行人的「打賞」,並且不會受到城管的驅趕。

成都是一個頗有風情的城市,但這次給街頭藝人發證的做法,卻有點不解風情。趙雷一首《成都》讓無數人嚮往這座城市,但這場「收編」行動,卻讓人感覺到了城市管理者的呆板。這種「把街頭流浪藝人都管起來」的想法與做法,從初衷到過程到結果,都與街頭藝人的特點格格不入。

什麼叫街頭藝人?自古以來,流動性、暫時性以及表演上的即興性質,才是街頭藝人的魅力所在。街頭藝人從來都不是一種固定的職業,很多時候,街頭賣藝只是藝術家、文藝愛好者們的權宜之計,或為了獲得一點旅費,或為了解決一頓飲食,或乾脆就是興之所至想表演一下……即便是較長時間的賣藝,也不宜用苛刻的職業標準來要求他們。

不少名人、明星,都曾走上街頭表演,比如C羅喬裝流浪漢在街頭與路人踢球,周杰倫在國外扮街頭藝人唱歌引起路人圍觀,朴樹去年冬天在後海演唱成為社交媒體熱點……在國外,明星藝人或在街頭、或在公園、或在地鐵喬裝表演,是很常見的事情,他們通過自己為行人製造的驚喜,為街頭表演與街頭藝術不斷注入了新的內涵。

如何看待街頭藝人?這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文化眼光。全市僅設30個點、發100張證書,報名者必須是成都戶籍,或在成都市合法穩定居住……這些條件是否會讓一些極度貧困的賣藝者「高攀不上」?在審核報名者時,是否可以降低標準線,讓更多期望過上安穩賣藝生活的街頭藝人獲取那紙證書?畢竟只是街頭賣藝,沒法與專業考級、院校錄取相比。審核部門不妨用行人、遊客的眼光,從欣賞的角度來看待報名者。

因為,一名街頭藝人擁有出眾的才藝固然能給圍觀者帶來更好的藝術享受,但很多時候,人們「打賞」街頭藝人的動機,並不見得只是為了高水準的表演,而是為了瞬間的感動——在一個特定的場景與氛圍下,人們與街頭藝人的短暫互動,製造了陌生人之間的美好與浪漫,至於他們彈、唱、畫的水平究竟怎樣,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在專業的演出場所里欣賞高水準的演出,在市井街頭感受街頭藝人或許瑕疵百出的即興表演,帶來的愉悅,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所以,沒必要先入為主把所有街頭藝人都默認為乞討者、搗亂者、技能低劣者,街頭藝人也是藝人,給予他們「藝術家」的身份,或更能激發他們為一座城市創造美。

如果成都有一些街頭藝人,願意通過審核的方式拿到演出許可證,這也未嘗不可。但是辦證以後呢?政府部門在做好監管的同時更應做好服務,讓街頭藝人擁有固定的、安全的表演場所,並且在稅務方面給予減免。

對於那些不願意被「收編」,或者沒有能力取得許可證的街頭藝人,也希望成都抱有包容心理。如果他們的表演,影響了通行或公共安全,可以勸離,但切勿以粗暴的方式驅趕。如果遊客在成都街頭,時不時看到小攤小販與街頭藝人在前面狼狽地跑、城管在後面奮不顧身地追,想必這不會是一道大家都愛看的「風景線」。

給街頭藝人辦證,是一種嘗試。但不辦證,只做必要的管理,以及提供必要的服務,才是對待街頭藝人更具人文關懷的做法。

荔枝銳評:lizhirp

理性不偏激,溫和有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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