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60塊買件衣服,時隔一年後退貨,店家被迫退還50元!
4月23日,昆明大關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一名顧客拿著一年前購買的衣服要求退貨,雙方難以協商!
據了解這件衣服是女子在一年前購買,原價是119打了5折60元帶走了,但讓人沒想到的是,女子一年後將衣服帶來要求退貨,因時間間隔太久,店員表示很為難!
女子嫌店員報警稱,我就是來退貨了,你報警幹什麼
而女子表示,這件衣服她拿回老家後因為褪色掉圖案就一直沒穿,剛好今年來昆明看病,順便就將衣服帶來退掉,並稱,她以前買的阿迪達斯就沒出現過這樣的情況,這件衣服就是質量有問題。
民警讓其提供購買的發票,女子稱,時間久了沒有了,但一口咬定就是在他們這裡買的,店員在無奈的情況下答應部分退款,但女子依舊不肯讓步,非要全額退款,最終店員退給了她50元。
事件中有幾個疑點值得我們探討:
其一:按照三包法這件衣服已經超出了保質期限。
其二:女子退貨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衣服來自店家。
其三:如若質量有問題,應該第一時間拿來為何時隔一年退貨。
在多個條件不符的情況下,店家為何還是給予退款了呢?
首先在買賣上,店家在一定程度處於弱勢群體,遇到這樣蠻不講理,為了不影響生意,只能忍氣吞聲,息事寧人,而民警的調解只能在一方讓步的情況下順利進行,這就展現了一個社會問題,「鬧就有糖吃」!
網友均表示,這樣的情況就不應當退,如果這樣都能退是不是應該將他這些年穿過的衣服都拿去退了!但他們忽略了一個問題,女子是來看病的!
網友多數支持商家不退款的態度來看,對於公正公平還是很在意的,並不會因為誰是弱勢群體而去同情誰,這一點非常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這種人比竟是少數!


※新車價28萬,4S店修車半年花了33萬,女子:車不要了!
※顧客進4S店後沒買車,銷售員爆粗口 問候顧客母親!
TAG:觀天下閱然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