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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王朝興衰周期率新解






從封建轉為郡縣,是中國政治制度的一大轉折。

在封建時代,中國是一個家天下結構,

其主體結構,是一個統治家族,通過層層分封,建構了一個樹根狀的家族親戚性的政治網路。除了最底層的貴族士,每一層的節點,都是一個獨立或者大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從大夫到天子。各個諸侯各自分立,即使是天子,對他們的內部事務也基本不干預。




然而,這個家天下的結構,經過春秋戰國,尤其是戰國時期的轉變,到秦統一,確立了郡縣制。天子從西周時的天下共主,變成獨主。一國之內所有的土地民眾和其他資源,統統歸天子,即皇帝所有。




疆土分成各個郡縣,由皇帝指派的官員替他打理

。這個時候,國家的政治結構,已經變成了類似於公司的架構,皇帝類似於董事長,是公司資產的唯一所有者,而所有的官員,都是吃皇帝俸祿的僱員,皇帝可以根據其業績加以任免。這些僱員,構成一個官僚制的金字塔,跟皇權須臾不可分離。我們可以稱這樣的帝制,為官僚型帝制。




唐朝的柳宗元,曾經在他的大作《封建論》里,對封建制還是郡縣制哪個有更多的公共性進行過討論。其實,由於背景不同,這個問題實際上並不好解答。但是有一點是明確的,的確郡縣制,也就是

官僚型的帝制結構,在古代更有效率

。因此,一些外國學者,稱這個制度是早熟的。




公司架構的帝國,由於國家資源都屬於皇帝一人,只要官僚們還比較稱職,那麼就是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如果天下一統,疆域足夠遼闊,那麼,所能集中的資源就更為驚人。作為一個經常要面對北方游牧民族壓力的農耕民族,這樣的政治結構,顯然比封建制下的邦國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由於國家的資源都在皇帝手裡,只要國家採取有效地壓抑可以聚斂財富的商人,人才也就只有進入到皇帝的官僚體系中,才能分潤這些資源,同時贏得個人和家族的榮譽。所以,

這樣的官僚制,從理論上就是可以吸引到全國最好的人才

。自然,官僚制的效率,即使在無法在數目字上統治的中世紀,也會達到相當高的境地。







然而,一個國家太大了,即使是分裂時期的小王朝,對於一個人來說,也太大了。姑且不論世襲制的皇帝,有賢與不肖之分,繼承者的選擇餘地有限。就算皇帝個個都很聰明,很能幹(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由於必須通過官僚的中介,才能控制整個國家,事實上沒辦法做到全程有效地控制所有官僚。

他必須向官僚,甚至小吏,渡讓相當大的權力

,以至於郡縣的長官,近乎一個小國之君,征戰的將軍,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有相當大的自主權。




自秦朝創製伊始,就形成了類似行政權(丞相)、軍權(太尉)監察權(御史大夫),三權在皇權之下分立的結構。皇帝僱員之間,官僚機構內部的權力制衡,是秦朝的皇帝藉助法家理論的一大創造,此後一直延續了下來。




但是,儘管官僚機構之間有權力的制衡,

行政和軍事官僚之間,以文制武,而兩者,都有監察人員的專門盯防

。甚至,在某些朝代,比如明朝,皇帝還特別倚重閹人,組建直屬於皇帝的特務機構,多加一重的監督。但是,官僚機構的失控危險,卻在這個制度建立之後,就始終存在,成為皇帝的一大心病。




這是因為,資源所有方面的皇帝獨佔和資源管理方面的設官分治的矛盾,在本質上是不可調和的。每個王朝,即使沒有特別的原因,突然死亡,也會從其興也勃,必然走到其亡也忽的地步。




封建制下,貴族的采邑,境內的民眾,都是領主的私產,如果待之暴虐,折損了,就是自己的損失。有盤剝,但不能過重,過重的結果,不是屬民的折損,就是逃亡,兩者都是領主的損失,得不償失的。但是,在郡縣制下,郡縣長官是替皇帝打理皇帝的私產,所有權是皇帝的,他們只是僱員。但是,天高皇帝遠,皇帝一般來說,看不到他們怎麼管,他們的權力,相當的大,一點不亞於封建制下的領主。古代有句老話,破家縣令。一介小小的縣令,在當地就是老百姓的天,讓誰破家,真是一點都不難。







權力很大的地方官,管的是別人的財產,別人的百姓。要他們不滋生藉機為自己牟利之心,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就算皇帝對這些地方官有恩義,而且用儒家思想的意識形態進行洗腦,牟利的企圖心,也早晚會冒出來。地方官在征糧徵稅過程中,在處理地方政務和打理訴訟過程中,會有很多的機會,讓他們始終保持兩袖清風,看著滾滾的財流而不動心,顯然不現實。不止地方官,中央的官僚,也是如此,只要處理政務,就會有很多弄錢的機會,讓他們全然無動於衷,常在河邊走,永遠不濕鞋,也是不可能的。




當然,

皇帝會利用機構的制衡,以及監察官的監督,看住他的財產,防止官員監守自盜

。但是,一來看不過來,二來,在利益面前,監察官或早或晚,都會被腐蝕,把監察權變成分肥權。與其大家互相盯著一起窮,不如合作起來一起撈。西方的三權分立,如果沒有輿論的監督,都可能變成互相勾結。而在中國古代皇權之下的三權分立,同樣沒有輿論監督,而且容易受皇帝個人好惡的影響,所以監督的效果是相當有限的。




聰明的皇帝,可以宣稱跟百官共天下,以籠絡官員,但官員都知道,這樣的共天下是假的,如果真的當真了,吃虧的恰是自己。

皇帝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默許官員在一定範圍內謀私利,借他賦予的權力給自己撈好處

。甚至使得所有官員,事實上都處於違法狀態,平時不聞不問,想要查哪個,就揪出來嚴查。但沒有哪個官員始終能把握住其中的「度」的,撈著撈著,就過界了。關鍵是,官員在給自己撈好處的同時,由於管轄的百姓,不是自己的財產,無論怎樣苛待,都可能沒有絲毫的憐惜,反正禍害的,是別人的財產。皇帝對官員玩權術,頂多可以保障他們對自己畏懼,進而維持效忠,卻不能阻止他們由於貪腐行為敗壞皇帝的江山,激起民憤。




所以,歷朝歷代,有兩個現象,是王朝的官僚體系所不能避免的。

一是官員的貪腐,越來越厲害

。原本,皇帝設置官府,安置官員,是為了讓機構和官員為自己幹事的,但是,干著干著,官員為皇帝賣命之心日淡,為自己牟利之心日生。為官為皇帝效命之心,越來越敵不過為自己和家人牟利之意。千里做官只為財,別的,都被看淡了。






閻立本:《歷代帝王圖》




其二,官僚機構越來越膨脹,冗官越來越多

。如果對官員編製嚴格限制,則書吏和衙役就會膨脹。所有的衙門,都從最初的幹事機構,變成了養人的窩點。甚至軍隊的軍官,也難逃腐敗的命運。不是攫取地方權力,經商牟利,就是喝兵血,剋扣軍餉,甚至役使士兵,把士兵當奴隸,讓軍隊戰鬥力日減,以至於廢掉。




就算皇帝拚命地加強對官員的教育,用儒家倫理激勵他們忠君愛國的責任心,刻意讓官員激發天良,倡導清官,並樹立清官的榜樣,讓大家學習效法。但大體上也只能對少數人有用,多數官員,或早或晚,都會眼睜睜地在官方倡導的道德線上向下滑行。一天比一天追逐享樂,道德敗壞。貪慾越來越來重,只能靠加劇貪腐,來滿足之。



每個王朝,都不可避免地滑向自己的末日,不肖的昏君,也只是把這個過程加劇了而已。所謂的中興,都不過是迴光返照,不可能起死回生。




所謂末日景象,不是從前說的土地兼并日益嚴重,土地集中,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事實上,中國特有的諸子平分制度,任何一個富有家族的財產,都難以長久地保持,土地的集中,不會達到真正破壞社會平衡的程度。每個王朝末日,最大的問題,都是官民矛盾激化,官員腐敗達到一個令人無法容忍的境地,官僚機器鏽蝕,機構臃腫,人滿為患,效率極其低下,沒有什麼人為皇帝負責,都為自己打算盤。哪怕出了一個小小的民變,都有可能因為官僚荒唐的處置而變成燎原大火。




這種時候,絕大多數官僚,行為的目的,不是為了給皇帝幹事,而是在為自己牟利的同時,盡量瞞住皇帝。為了這個目的,他們可以用一個錯誤去掩蓋另一個錯誤,最終導致錯誤越犯越大。越是到王朝末日,這樣的現象就越是常見。







那麼,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王朝在走向衰敗的過程中,進行改革,刷新朝政,革故鼎新呢

?不可能

。改革是有的,但不是半途而廢,就是走了樣,真正刷新政治,是做不到的。三國時代,魏國的名臣王肅,曾經上書建議,要皇帝「除無事之位,損不急之祿,止浮食之費,並從容之官。」顯然,這也是歷代皇帝所想的,也是所謂改革的目標。但是,不讓官僚機構養人,怎麼可能呢?歷史上有哪次改革,損害了官僚階層的整體利益,而能成功的呢?官僚帝國的從根本上講,沒有自我修復的可能,連一次都沒有。




資源所有方面的皇帝獨佔和資源管理方面的設官分治的矛盾,是每個王朝都難以克服的

。就是這個矛盾,無一例外地驅使一個個的王朝,從興盛走到危機,直至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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