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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和書的緣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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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火車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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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對小時候的大多數事情,都沒什麼印象,但是能記得的事,卻異常的記憶深刻。比如從機器上摔下來碰傷額頭,現在還留著個姜疤;第一次坐拖拉機的時候,那時候還是亂石子馬路,車開在上面很陡,沒抓緊扶手的我從車上摔了下來;從瓦房頂翻窗進入被反鎖的門......這些事想起的時候,就給朋友當笑話或是趣事講了,但還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我始終沒好意思給誰講過。

一下子不知從何開始講起,於是又回到我從小長大的環境和我的性格說起。跟著爺爺奶奶長大,他們都是沒有任何文化的農民,那時候最大的願望就是吃飽穿好吧;爸媽也只有小學程度的文化水平,那時候的小學文化水平自然不及現在這般高,但卻幾年難得見次面,以致童年都沒有多少他們的記憶。我呢?作為家中最小一員,知事晚,叫我做什麼就去做,也不想為什麼和好壞,這樣持續了很久。現在該談到一點與書相關的東西了,也就是我沒好意思說的那件事。小學的時候班上的同學總會帶來一些稀奇的「寶貝」在班上展示,像是魔方,溜溜球這類東西,還有一個同學帶來了一本漫畫書。我記得那包裝和書上的插圖精美極了,不過現在一點也憶不起漫畫內容,那是我除了課本,第一次接觸到其他書。我忘記是怎麼去借的它並把它帶回家了,反正我弄壞了它,重點是家裡太亂,以致不知道放在哪裡了,最後只能找到殘缺的幾頁。我不知道要怎麼還給人家,所以一直沒提這件事。終於等到對方開口問我要了,我只能說自己落在家裡忘記帶了,因為每周放假回家一次,這樣我就可以多拖延幾天。但第二周依然是這樣的借口,就這樣過了幾個月,她也沒再提過,就這麼過去了。但每次想起這件事,就覺得很慚愧,後悔,要是我沒借過她的書該多好,要是我沒把書帶回家該多好,要是我有好好放著書該多好。這就是我與書的第一次交集。

上初中了,聽語文老師講了很多名著,自己的印象里,優秀的人應該看看這些書,所以有了學習機後,就去店裡下載了兩篇名著。《簡·愛》是我看的第一本課外小說,看完後只是對書中描述的不一樣的「世界」感到驚奇,也判斷不出它好不好,也沒感覺它好看,有讓人想讀第二遍的衝動,最多在最後被簡愛對羅切斯特的不離不棄有所感觸。後來課本上有一些該書節選的欣賞,我才明白這本書所寫的東西。然後是《茶花女》,不一樣的是,我喜歡茶花女這個女主人公,說不上喜歡她什麼,就感覺她與眾不同,有種特別的氣質。我也喜歡這樣的故事和這樣的敘事方式,就好像是一個人再給另一個人講故事。就這就是我第一次接觸到的看小說的方式。

我的第一本書是我姐在淘寶上買的,那時候小鎮上還不怎麼流行網購,快遞點好像也就兩三家,還不怎麼固定。《牛虻》當時買的還是中英文的,我忘記是在哪裡看到這本書的,也忘記為什麼是買的這本書,我甚至都不理解這個名字指的是什麼。書不貴,封面是一種看起來高級的深藍色,簡潔又不失氣質。擁有的第一本書,自然很是喜歡,翻開的時候小心翼翼,書上的每一字一句都認真去讀,讀不懂的地方也試著去理解,每次讀到有所感觸的地方就停下來思考。還嘗試了去讀英文版,但太難了,讀了一兩頁就沒有再翻開過。讀畢,主動給別人講書中的故事,但始終講不好,講不出自己想表達的東西。

或許你會疑問,看書不簡單嗎,去圖書館看啊,去書店買啊。當時的我沒見過什麼世面,哪知道這些,初中後才知道書店這些概念,但沒有什麼人引領著說要多看書之類的。高中同學不一樣,看文學作品的不多,但看雜誌的很多,在一些人的影響下,我也慢慢的接觸到讀者,意林這類的雜誌,但卻不滿足,向同學借小說看。所以在有了第一本小說後,又相繼在網上買了不少小說類的書,以致現在家裡還躺著基本沒看的小說。高中期間,說是學習最緊張的時期,卻是我對書最迷戀的時期,也是這段時期看了很多書,了解到了書中的豐富多彩,或許因為這樣,我成了一個愛做夢的幻想家,超越現實,不滿足現在,有很多很多想法。

大學後,圖書館很大,書很多,覺得它很神秘,又很神聖。曾立志大學一定好好讀讀四大名著,但其實很多時候心不靜,靜不下來去看書,目前為止大概借過三次紅樓夢,每次只讀部分,就因還書時間到期就還了。不過除此之外,也斷斷續續看了不少書,除了喜歡的小說領域,也嘗試去讀其他不熟悉的領域。以前遇上一本書就讀一本書,現在會有選擇性的去讀一本書,讀到了這個作家的一本書,也會想去看他的其他書。很慶幸我和書能有這麼一段緣分,讓我從一個「別人讓我做什麼就做什麼」的沒有思考、沒有主見的人,成長為一個有想法、有判斷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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