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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警方打響打擊「套路貸」犯罪第一槍

一個月打掉7個「套路貸」犯罪團伙,受害人近300人,涉案金額2500餘萬元

民警詳解「套路貸」,呼籲市民遠離「無需抵押、快速放款」誘惑

專案組在研判案情。

「套路貸」犯罪由南方地區發生髮現,並迅速傳播,由於其披著法院民事判決的外衣,公安機關多因借貸糾紛為由不予受理。

3月7日,副市長、公安局黨務書記、局長安慶華緊急召開打擊「套路貸」專項會議,從信訪案件、群眾舉報線索入手,在東北、華北地區率先打響整治「套路貸」犯罪第一槍。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李達、副局長艾長君,帶領刑偵支隊成立多個專案組迅速行動,一個月內連續打掉7個「套路貸」犯罪集團,其中5個達到惡勢力犯罪集團標準,抓獲嫌疑人45人,涉案受害人近300人,涉案金額高達2500餘萬元。

啟動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

一月內打掉7個犯罪團伙

採集嫌疑人基本信息。

專案組在對龍鳳地區的摸排中發現,以高某為首,糾集唐某等人的犯罪集團,以無抵押快速放貸為誘餌,採取「簽訂借款協議」、「製作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通過「虛增債務」、「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及「虛假訴訟」軟硬兼施等手段,惡意討要詐騙債務人或家屬100餘次,案值近500萬元。30餘名警力通過長時間蹲守,於4月4日一舉抓獲嫌疑人7人,扣押車輛3台。

通過調查走訪專案組發現,自2014年以來,孫某在紅崗法院進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達117起,金額達1400餘萬元。專案組通過調查發現,這是一個以孫某為首,糾集田某等為成員的「套路貸」犯罪集團。主要針對油田企業職工,虛高借款額度,到紅崗法院通過快速裁決使虛高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然後凍結企業職工銀行卡進行反覆還款。4月8日,專案組統一收網,將犯罪團伙成員全部抓獲。經核實,該案侵害受害人達140餘人,涉案價值達1500萬元。

審訊嫌疑人。

無獨有偶,2016年6月以來,家住高新區的仇某因有信用卡需要墊還,找到於某為其墊還19.4萬元。於某以信用卡鎖死為由,讓仇某不斷簽訂借款協議,並夥同李某等人以威脅、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仇某與前夫還錢,從中獲取人民幣共計603099元,另將其前夫名下一套房產保全,一輛納智捷汽車過戶。4月15日,專案組將於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據了解,自3月7日啟動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以來,市公安局先後打掉了薩爾圖地區李某、讓胡路地區周某、龍鳳地區高某、紅崗地區孫某、高新區王某與於某、八百垧姚某7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運用多種涉惡手段逼債

致多名受害人精神失常

「犯罪嫌疑人的『套路』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不僅是其精心設計陷阱,還在於討債過程中摻雜著敲詐勒索、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涉惡犯罪行為。」薩爾圖公安分局副局長丁國富說,嫌疑人利用他人資金周轉困難、急於用錢之機,以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投資諮詢公司等為掩護,以快速放款為誘餌,誘騙或協迫他人陷入借貸圈套,迫使借款人債務在短期內倍增,有的被逼傾家蕩產,精神失常,甚至絕望自殺。

被害人熊某在「零收益」情況下,欠款30萬元,被反覆催債討債,迫於無奈自殺,年僅24歲;被害人張某還款後,犯罪嫌疑人拒不歸還借款憑證,重複索要欠款,強制裝修4套房產,張某被逼無奈自殺(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被害人吳某作為擔保人,在「零收益」情況下被暴力催債,甚至被扔進水泡險些淹死;被害人賈某無力償還欠款,犯罪嫌疑人對其非法拘禁,逼迫其患有癌症的父母變賣了3套房產。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傳統的暴力手段和軟暴力手段並用,駕車追逐毆打被害人,損壞被害人個人財物,派人24小時尾隨,在被害人家中連吃帶住,堵鎖、砸窗、砍門,在被害人單位、住宅貼大字報,放大喇叭,致使多名被害人精神失常,有家不敢回,有單位不能去,有企業不能經營。

警方揭開「套路貸」真相

五大犯罪套路要認清

市公安局通過梳理核實的47條犯罪線索和300餘起案件,揭開了「套路貸」常用的犯罪套路。

套路1:事先詐騙。

犯罪嫌疑人稱還款時只需償還實際借款額,欺騙受害人以高於實際借款額2-3倍簽訂借款協議,被害人實際收到的金額遠少於借款協議金額。

例如:在薩爾圖區李某團伙案件中,被害人高某欲借款5萬元,嫌疑人要求其簽訂15萬元的借款協議,實則支付給高某3萬元。

套路2:虛假訴訟。

在簽訂借款協議過程中,編造、偽造借款時間和地點,而後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調解和裁定,使虛高的借款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在偵辦所有案件中,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協議時間少則提前3個月,多則提前1年,並且大多簽訂在紅崗地區,嫌疑人持著虛高的借款協議帶著被害人到法院申請民事訴訟,之後由法院民事裁定,判處被害人還虛高的款項。

套路3:壘高債務。

在借款方無力償還欠款或是無房產、車輛、工資卡予以抵賬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將借款人介紹到另一小貸公司借款,接續簽訂虛高的借款協議,從而壘高債務,繼續強迫交易。

例如:在偵辦紅崗區孫某團伙案件中,當被害人無力還款時,他們將被害人介紹到別家小貸公司進行貸款,還給嫌疑人欠款,這樣被害人就成了新的債務人。

套路4:偽造銀行流水。

犯罪團伙頻繁存款、取款,在被害人借款時,以之前的銀行流水作為給受害人虛高支付金額依據,增加在法院民事調解中的信任度,進而向被害人催債、討債。

套路5:單方製造違約。

受害人得到借款後,如期支付利息和本金後,該團伙以不接電話、莫名失蹤的方式,造成受害人不能按期返款,進而違約,之後隨意處置受害人的財產。

遠離「無需抵押、快速放款」誘惑

受到侵害後應儘快報案

那麼,怎樣才能遠離「套路貸」的陷阱?

丁國富提醒市民:首先,避免借高利貸。利率超過銀行數倍、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霸王條款,一定要謹慎對待。其次,貸款金額切勿過大,不能超過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穩定的投資項目和資金來源來支撐還本付息。第三,收集借款證據和信息,在對簿公堂時不被動。無良小貸公司往往會將違法犯罪行為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而且其證據鏈條看起來十分完備,在打官司時有備而來。第四,萬一急需用錢而金額不大,可以向親朋好友請求支援,小貸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較高,還款能力不強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學生、剛入職的年輕人、低收入的老人等。

「遠離『套路貸』,不要被街邊廣告『無需抵押,快速放款』的假象所迷惑,一旦落入陷阱,要搜集和固定能夠證實借貸雙方真實借貸關係的證據。」為此,丁國富也鄭告有涉及「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的嫌疑人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受到「套路貸」侵害的市民儘快到屬地公安機關報案,爭取法律的保護。市公安機關也將進一步加大對「套路貸」的打擊,實現「不打幹凈不收手」的目標。

大慶日報記者 沈艷茹 圖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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