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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寶的認知大跳躍:事物恆存、因果關係、自我意識-早教新思維4

Educating the mind without educating the heart

is no education at all.

-- 亞里士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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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終於又回到這個系列啦!今天這篇文章繼續談一個非常關鍵的話題:自我意識。為什麼它如此重要?

清晰的自我概念是心理發育、高情商的重要基石。

自我意識與自我控制、內在驅動、延遲獎勵、注意力都有很重要的關係,而這些又構成孩子成長後專註於學習的基本因素。

如果沒有足夠的自我意識,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呢?發生心理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迷失的自我,列儂的困惑 -- 依戀理論核心概念7》。情商有限,婆媳關係難以處理《婆媳矛盾繞道丈夫?不如直面矛盾,做更勇敢的自己!》,更容易對外物成癮:《迷戀吃手、奶嘴、安撫巾、毛絨玩具到底要不要戒?》,新讀者請先閱讀這些文章,以便更好理解本文。以及回復「早教」,了解系列前三篇文章。

再次提醒,公號的文章自成體系,難度總體比較大,更新緩慢,但是如果仔細閱讀,一篇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所以請新讀者利用碎片時間補上前面的文章。今天這篇文章又會講新概念,大家會理解6-18個月的孩子,常見的行為背後的原因和正確的應對方法:

為什麼孩子突然很認生,膽子很小?

為什麼每次離開孩子,孩子都會哭,出現分離焦慮?

為什麼明明睡得好好的,到了7-9個月突然一小時一醒?

為什麼本來很乖的孩子突然脾氣越來越壞?

為什麼沒有教,孩子也學會在地上打滾、打人、亂喊亂叫?

還是那句話,科學育兒是透過現象看本質,當你遇到孩子的「行為問題」時,先問為什麼,再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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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認知要素

現在進入正題,如果說4-6個月前的小寶寶,還是眼神迷離(因為視力發育有限),內心很懵懂的樣子,等到18個月,孩子好像突然變成一個小大人,不好哄、不好說話、很粘人、脾氣大。為什麼?公號反覆在說,行為、心理、大腦不可區分,在這些行為背後,是認知能力的大跳躍,如標題談到的三大能力,這裡逐一解釋。

首先是,事物恆存性:即事物如果從眼前消失了,孩子知道它還存在。你拿個孩子愛玩的小玩具擺在她面前,然後蓋上布,有事物恆存概念的孩子會知道把布掀開,找到玩具。否則,孩子就會轉移注意力,玩別的去了。

其次是,因果效應:即孩子發現客觀世界是有一定規律的。比如坐在餐椅上,往下扔東西,它會掉到地上。比如不開心哭了,父母就會來幫自己解決問題。

最後是,自我意識:即孩子知道「我」的存在。這個概念很難理解,之前已經寫過多篇文章鋪墊過,讀者請先閱讀《如何一邊哄睡,一邊「全腦早教」?》,關於「自我意識」,會有更多的解釋。直觀的表現是,孩子能在鏡子中認出自己。嚴格一點的心理實驗是,以孩子不能察覺到的方式,給孩子的臉上點個小紅點,孩子照鏡子會自覺去摸。

最後,要提醒一下,18個月只是一個參考點,有些孩子或許15個月就可以認出自己,晚一點24個月才能達到,新手父母不要過分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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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誤區

好了,伴隨這三大能力的發育,就會出現上面開頭陳列讓新手父母頭疼的行為「問題」,又因為心理學曾經走過一段極端彎路,大家經常聽見這樣的育兒建議:

要從小給孩子養成聽話的好習慣,不能一哭就理,否則孩子就會學會用哭聲控制你。

要給孩子自己玩,不能打擾孩子,否則會破壞孩子的注意力。

另一方面,在如火如荼的早教市場,也有諸多聲稱可以促進孩子智力發育的早教玩具,比方說:

搖鈴,孩子通過手搖搖鈴,聽見鈴聲,可以學習因果關係。

鏡子,孩子通過經常照鏡子,可以學習到鏡子里的人是自己,從而促進自我意識的萌芽。

在睡眠問題上呢?也存在許多含糊不清,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其實違背孩子的心理發育特點的話:

因為孩子在6個月以後,已經有事物恆存性,知道爸爸媽媽在門外,不會沒有安全感,所以,可以進行睡眠訓練。

因為孩子在6個月以後,會學會因果關係,所以奶睡要儘快戒掉,否則會造成夜醒頻繁的問題。

因為親子關係是長期構成的,「睡眠引導」中,白天給夠關注和愛就夠了,不會影響依戀關係。

新讀者請回復「睡眠」,了解更多與主流不一樣的聲音,比如奶睡抱睡有益孩子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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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做法

好了,現在來解釋,為什麼上述那些做法是誤區?原因在於:

第一,孩子的認知能力發育需要一個長時間的過程,不是說到了6個月,突然孩子就擁有了18-24個月的能力。以剛才心理學實驗來說,玩具全部被布蓋上,孩子不去找,但如果是部分蓋上呢?孩子可能就知道,玩具還在。如果說,大家覺得心理能力虛無縹緲,那不如參考孩子的大動作發育,從學站到真正會走,是不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嘗試的過程?

第二,孩子的認知學習過程不能還原成單一要素,逐一鍛煉。大家仔細理解這三個能力是怎麼來的?它是通過一次次與外界事物的互動,逐步分化出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我」,「我」有手有腳,「我」做了這樣一個動作,外界就會有特定的反應,而這種規律的因果反應,意味著存在一個與「我」不同的,客觀事物的存在。

注意到,這個客觀世界,不僅包括無生命的事物,比如玩具,更重要的是你,父母,養育者。父母正面積極正確響應,構成穩定的因果關係,促進孩子對客觀事物和自身的認知。

以睡眠引導為例,在6-18個月這個期間,「自我意識」還是很模糊的。如果白天給夠足夠的愛,晚上忽視需求,哭了不理,或者孩子明明想要奶睡,你非要抱哄。這種長期的、規律性忽視,對於孩子來說,就是不可預測的因果關係,會造成一種非常大的自我困擾。

就算是大人,設想你乘坐一個電梯,你按開門按鍵,有時候能開門,有時候不能開門,或者你到了一個新公司工作,每逢一三五,大家對你笑臉相迎,二四大家板著個臉,你就會對外部世界的存在產生困惑(電梯按鍵是否有效?),對自身能力產生質疑(是不是我工作哪裡做不好?)。

上面的例子也說明,自我意識在人的一生中,是持續被外界塑造的,生命早期越是健全的自我意識,越能夠對抗未來的不測。因此,可以說在自我意識形成的過程中,你需要的不是戰戰兢兢擔心慣壞孩子,而是要有足夠的愛去滋養孩子的內心,幫助他擁有一個完善的自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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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回家的信息

落實到具體的問題,你會習慣問,怎麼辦?首先,當孩子出現讓你苦惱的行為,對於絕大多數的健康寶寶來說,多半都是智力發育的結果,是值得高興的。其次呢,在孩子的行為問題上,需要的是守住邊界,而不是刻板的立規矩。比方說,過馬路是一定要牽住媽媽的手的,一定要等紅綠燈的。其餘的呢?

舉個例子,她要爬上桌子去,但你覺得危險,要抱她下來,她立刻躺在地上打滾。在這個過程中,首先是她有自己的意志:我想要爬上去,其次,她通過日常生活,知道你抱她,她就喪失行動力,於是,她通過掌控身體,所以做出一系列的動作來執行自己的意志。

那父母要理解這種自我意志。她是不是想爬上去拿什麼玩具?是不是你幫忙拿了,她就不爬了呢?如果她執意要爬,你可不可以一直在旁邊看護呢?或者找個墊子,找個小桌子滿足她爬的慾望呢?

當然,有人看到這裡,會特別緊張,這意思是不是媽媽不能出錯?那倒也不是。微博@劉子墨這段話說得非常清楚:

嬰兒頭兩年基本撒不開手,有條件的,可以尋求其他家庭成員的幫助,一起面對。由於種種原因只能自己一個人帶孩子的,一邊倒地迎合自己需求或孩子需求都不可取,根據當下情況作出選擇和調整。

說得籠統,但有經驗的都知道該怎麼做,比如孩子現在哭了要吃奶要抱抱,但家長內急,肯定是先解決大人的,可以抱著孩子一起去。大人要做飯,孩子鬧,小月齡的背在背上,大一點的可以給他找點好玩的,蔬菜玩具什麼的。一個人帶孩子的飯菜肯定保證不了規律,大人遷就孩子匆忙扒幾口、孩子遷就大人在一旁哭鬧都是免不了會有的情況,其實不可調和的衝突剛好每次都撞在一起的情況不多,大人不會頓頓都只匆忙扒幾口,孩子也不會頓頓都哭鬧,所以不刻意擰巴的話,不會失衡。孩子也知道媽媽忙完了會來抱他,這就是生活。

因為你不可能嚴絲合縫地及時滿足孩子所有需求,正常的生活沒有這樣的,能做到就去做,不能做到也沒什麼。包括睡眠,孩子想讓你抱著走哄,但你現在根本沒那個力氣,就做你能做的,抱著坐著躺著都可以,下次有精力再滿足他。但不能因為他的需求過多,就認定他的需求是錯誤/不應該的,去矯正他。專家讓你這麼認為,不代表專家是對的。你無法滿足他的需求,和剝奪他發出需求的權利,區別是非常大的。

特別要理解加紅這句:人為刻意剝奪孩子的需求和自然養育無法時時刻刻滿足孩子的需求,是完全不一樣的。父母雖然需要結合自己的實際生活,但始終需要以一種看見孩子需求、幫助孩子成長的心態

在和孩子發生衝突,孩子用各種肢體動作、聲音表達不滿的時候,大人多一些耐心講道理,多些耐心哄哄。孩子還小,他是要哄的,不是用來訓練、引導、管教的。待人接物,日常自己做好示範,潤物細無聲,又何須大動干戈兩敗俱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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