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貪官自殺了
之所以說「又一個」,是因為在這之前已經有貪官自殺了;而「在這之前」這一時間概念,則指的是明代初年以前。
《典故紀聞》里說的這個自殺事件,發生在明代初年。書中說,他因貪被揭發,跳井了。
跳井上吊這檔事,像是婦人婆娘乾的,聽起來不是很名譽、很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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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那些俠士豪傑,不死則已,死則拔劍往脖子上一橫,就完事了,多壯美。古來的描寫都生動得很,為男兒增幾許氣概。
再說這朱元璋,他接到自殺的報告後,似乎很平靜。他沒有問自殺者是誰,也沒說這件事本身,而是剖析了自殺事件發生的原因。最後才說:「其人死不雖恤!」其人為誰,至今不明。
他一開口就抓住問題的要害,那真叫一個「有理論高度」。他說:
自殺者只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只知愛利,不知愛身。人的愚蠢有比這更甚的嗎?君子聞義則喜,見利則恥,小人見利則喜,聞義不徙。
這「聞義不徙」,就是說聞義理而不改變自己的行為。所以君子捨生取義,小人則捨生為利。君子與小人所為正好是相反的。
義利之辨,是歷代哲學家爭論不休的話題,也歷來是君子與小人的分野。《論語》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意思是說:君子談事,只問道德上該不該做;小人談事,只問有沒有利益可圖。
朱元璋這番剖析,既闡發了這個意思,又結合自殺這件事加以發揮,指出:小人為了利益是可以不要命的!按他這個意思推理,自殺的貪官就是不值得同情的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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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里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自殺的貪官,在朱元璋眼裡,可謂一錢不值,比鴻毛還輕。
中國歷史上,就反腐力度而言,沒有哪一個皇帝比明代這位開國君主更狠。
當時的規定,貪贓十六兩以上者剝皮實草。這還不夠,還要把這用草填充的人皮,掛在官員升堂辦事的地方,或是鋪在他們的坐褥下面。據說有的官員的坐墊下,鋪有十幾層厚的人皮。
按現在的審美來看,這是有點野蠻了。但明太祖這位皇帝,他是農民出身,對貪官污吏的橫徵暴斂,實在是體會太深了。用現在一句時髦話說,叫「感同身受」。所以他對貪官也就特別地恨,下手也特別地狠。
明晚史學家張岱說:「以此(貪污十六兩以上)為準,後世之貪官污吏雖日剝一皮不足抵罪。」
可見效果並不怎麼好,沒有怎麼能管住官員的貪污,但恰好說明朱元璋說的「小人捨生為利」也是實在情形。
岳飛說過,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崇禎皇帝反其語曰:「文官愛錢不怕死,武官怕死又愛錢。」這說得是更加沉痛了。
張岱對此感慨:凡是那些貪官污吏,刑法的警示在前,死亡的威逼在後,但他們毫不畏懼,利之所在,拿性命來拼。雖有湯鑊在前,但他們居然看得跟冰一樣的冷。先帝(指崇禎)深知他們為錢不要命,雖如扁鵲診脈,料其必死,但也沒有什麼辦法來挽救他們。最後,他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大明王朝土崩瓦解,絕望地弔死在煤山上。
明太祖,明毅宗,一個開國皇帝,一個末代皇帝。開國皇帝對貪污自殺的臣子輕蔑到骨子裡。他哪裡料到,在他身後二百多年,他浴血奮戰締造的王朝就這樣覆滅了,他的後代也以自殺這一同樣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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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就是世道輪迴,也許就是歷史的宿命吧!
品讀之後
願享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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