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弱你有理,在澳洲這類人比恐怖分子還可怕!警察都拿他們沒辦法!
說起家暴,大家的第一反應都是新聞報道中那些被渣男丈夫毒打的弱女子,和被蛇蠍父母虐待的「小白菜」。
然而在澳洲,還有一個飽受家暴折磨的群體——父母。而「施暴者」就是臭名昭著的澳洲熊孩子!
小悉帥你在逗我們,從來都是老子打兒子,兒子打孫子的,哪有倒過來的道理?
吃瓜群眾
小悉帥
我不是我沒有!不信你們看實錘!
照片中這對父女,Nick Waterlow和她的女兒Chloe,被他的兒子Antony雙雙殺死在悉尼的家裡。
當時19歲的悉尼男子Sef Gonzales,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和妹妹。圖為Sef Gonzales在親人的墳前。
澳洲犯罪研究所(AIC,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研究發現,殺害父母最普遍的原因是家庭爭吵,9成的謀殺都是為了報復。
百善孝為先。對父母不孝不敬也就罷了,一言不合竟然對給予自己生命的父母下毒手,澳洲熊Teen就是這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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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澳洲熊孩子的賭氣方式
這是最近在全球範圍內都很火的一個故事,12歲的澳洲男孩跟父母吵架,氣急敗壞的他決定給爸媽一點教訓。
他偷了媽媽的信用卡,從奶奶那裡騙到了自己的護照,把離家出走目的地定在了巴厘島。上學日,他和往常一樣帶著滑板和書包出發了——去機場,但家人都以為他去上學。
當媽媽收到學校通知說孩子沒去上學時,她還以為兒子只是在附近離家出走。直到她收到信用卡賬單時才知道——12歲的兒子已經在巴厘島暢遊了四天!
這事不僅嚇壞了這孩子的爸媽,也嚇壞了中國網友:澳洲熊孩子真的厲害!我們12歲離家出走只敢在網吧玩四個小時然後灰溜溜回家吃晚飯。
那麼問題來了,是誰給澳洲青少年餵了熊心豹子膽?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子不教父之過。孩子犯了錯,為了以後不釀成大禍,父母會選擇打一頓來讓孩子長記性。
但是在澳洲,父母的做法是:不到萬不得已都不會動手。
因為一不小心打重了,
反而會把自己送進監獄。
澳洲未成年保護法規定,家長對孩子的體罰,必須要在「合理」範圍內,如果超出了這個範圍,家長就違法了。這個「合理」範圍的具體規定,澳洲法律還沒有清楚界定。
去年就有澳洲專家提出:包括掌摑在內任何形式的體罰都是犯法行為。
澳洲父母別說碰孩子一下,連嚇唬也是不行的。
曾有華人父母因孩子不聽話,拿炒菜用的木勺作勢要打孩子,被澳洲警方控訴用「武器」威脅、虐待孩子。
甚至很多中國父母掛在嘴邊的「不聽話就打死你」也被看作對孩子的虐待。
澳洲熊孩子可不僅僅仗著法律的保護折騰自己父母,他們還仗著法律保護作姦犯科,危害社會,是臭名昭著的「土澳毒瘤」。
澳洲犯罪研究所的最新數據顯示,15-19歲青少年是澳洲最危險的人群,堪比恐怖分子!犯罪人數在總犯罪人群里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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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用的還是偷來的車
就在前幾天,19歲的Boronia和一個15歲的女孩,用偷來的雷克薩斯車,在墨爾本把一對新婚夫婦的車撞得粉碎之後,他們非但沒有報警,反而選擇了逃逸。
剛結婚不久的年輕夫婦當場死亡,他們的家人在車禍現場的背影戳中了無數人的淚點:犯事的又是熊孩子!澳洲法律到底要對他們縱容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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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搶燒有錯嗎?我只是個孩子
去年澳洲某富人區一家名叫IMP的珠寶店遭遇了一起情節惡劣的搶劫事件。當天,3名青少年砸爛了店門,搶走了價值$10萬的珠寶!
其中一個還用槍猛打店經理的頭,並威脅他:「我要用槍打死你!」
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澳洲被聖母瑪利亞光輝籠罩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澳洲的司法系統對未成年犯罪的一個關鍵原則是: 拘留只能是最後萬不得已才能採取的懲罰措施。
澳洲法律規定,不滿18歲(昆州為不滿17歲)的「犯錯」青少年,如不構成對社會的危害且為「初犯」的,一般只罰社區勞動。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只是登記一下,教訓幾句,然後找監護人領走。
在處理青少年犯罪時,讓他們悔改才是重中之重。
比如上文提到的珠寶店搶劫案,情節如此惡劣的持械搶劫,因為作案的都是青少年,僅僅獲得18個月青少年監管令這樣不痛不癢的懲罰!
對此,維州警察協會秘書Wayne Gatt曾經表示:「當兒童法庭對這些年輕人仁慈的時候,這些年輕人在作案時可沒有對他們的受害者大發慈悲,這真是可恥!」
在法律的保護下,這些熊孩子不被管教,胡作非為又不知悔改,當然是越來越猖狂,成為「土澳毒瘤」。
所以,小悉帥只能奉勸各位在澳洲街上碰到熊孩子最好繞道走,
防火防盜防熊Teens!
妖艷寡婦為何裸死在悉尼街頭?數百母豬為何半夜慘叫?悉尼歌劇院深夜為何傳來詭異歌聲?7-11的安全套為何頻遭黑手?悉尼海港大橋下的浮屍又隱藏了怎樣的秘密秘??這一切的背後,到底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就讓我們一起走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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