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愛情更珍貴的,是喜歡
拾讀
拾一寸光陰,讀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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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琦殿
敢問當今的情感博主,誰還沒看過《慾望都市》?
我。
經紀人一臉詫異,指頭戳通了我的十二經脈:「你居然……?且不說你是吃談戀愛這口飯的,就算你只是個無知的青春少女,也應該拿它當作啟蒙教材啊!你這樣,我還怎麼把你包裝成繁華都市中風情萬種的女作家?」
好好好,我這就去看。
在一個寫稿寫出了百年不遇的大旱的下午,我打開了這部劇。
紐約曼哈頓,四個三十歲的女人,風華正茂,不守婦道,買衫買醉,尋性尋愛,大呼小叫,笑中帶淚。
我呢,看第一季的時候,誰都不喜歡。淑女夏洛特,永遠長不大,不完美會死,無比神經質。律師米蘭達,面無表情,像個老媽子,看啥都不爽。公關薩曼莎,五大三粗,眼冒青光,性癮無葯可醫。作家,專欄寫手,自媒體從業者凱莉,瘦得跟個小雞似的,還滿身都是腹肌,頭髮蓬裙子更蓬,臉長鞋跟更長,一天到晚在那邊「I couldn』t help but wonder(我禁不住……)」,思想比她隨時隨地吐出的煙圈還要飄忽。最討厭的是,她們哪裡來的那麼多男人?!
看過一季又一季,開始對非主角那三位有了改觀,或者是理解,但依然不喜歡凱莉。
我摸不透她,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一根明確的骨頭支撐。一會兒漫不經心夢筆生花,一會兒疑神疑鬼歇斯底里,一會兒喊著都市女人我最大,一會兒給喜歡的人當牛做馬。面子上拿足了腔調,內心裡哭爹喊娘血流成河,等到綳不住了就把一切都毀滅掉,拿出機關槍對著好友愛人一頓突突。要死要活幾天後,又開始認為自己是紐約好女人、時代新標杆,蹬上她那雙八十厘米的高跟鞋,靚麗出街了,好嘛,而且依然不費吹灰之力就能遇見新男人!
她愛上了夢幻情人「大先生」,分了,遇見了大暖男艾登,又回頭跟結了婚的「大先生」亂搞,兩邊都弄砸掉,過了段時間,又跑去找 艾登求複合,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又因為自己的猶豫而放棄。劇情進行到這裡,一個朋友在我家的地毯上和我抬頭看著電視屏幕,共同咬牙切齒。
朋友:「這個女人怎麼這麼作?」
我:「真的是,愛情至上,又不肯做出退讓。」
朋友:「艾登那麼好,她為什麼不要了?」
我:「在一起磕磕絆絆了這麼久,發現骨子裡就不是一路人。其實求婚只是個導火索,他們總要分開的。」
朋友:「那你說,她為什麼之前跑回去哭哭啼啼地挽回人家?」
我:「感情還是在的,總不能不讓人家帶著歉意再試試吧,萬一呢。」
朋友:「她就是什麼都搞不定,卻什麼都想要。」
我:「我們也什麼都想要啊,可確實是,只有到了手裡,才能知道這是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東西,真正要得起的東西。我們害怕搞不定就不去試,但她敢。」
朋友:「別人都有原則,她有什麼?」
我:「她的原則是真正的,雙方的愛情。畢竟夏洛特要的是完美,米蘭達要的是理性,薩曼莎要的是自由,這些都是相對好定義的,但愛情,愛情是人性啊,你不去反覆地碰撞,怎麼能得到呢。」
朋友:「停。你不是也討厭凱莉嗎?為什麼現在在幫她說話?」
原來我在幫她說話?原來我能夠理解她。原來這個小鴿子一樣的女人,已經在我的心裡理直氣壯。
那晚我在想,為什麼人們討厭凱莉。大家給出的統一口徑是:因為她太作了。
「作」到底是什麼?
我第一次聽到「作」用聲調里的一聲讀出來時,是張抗抗的一本名為《作女》的小說。那時的「作」,是帶著欣賞意味的,那些作女,也都不是什麼磨磨嘰嘰的小女人,她們永不知足、永不甘心、不認命、不安分,想做就做,頭破血流地尋求一個懵懂的真相。
後來的某一天,「不要作」這三個字,突然成為我們在感情生活中被反覆教育的準則。當我們有迷茫想要尋求出口,當我們說出自己的見解希望對方也聽得見並給出回應,當我們想自己待一會兒,當我們感到不爽了想抽身離去,世界對我們說,他人對我們說,我們對自己說:不要作,不要作,不要作。
因為作有風險,因為作顯得不珍惜,因為作就是不懂事兒。
可是,那些內心的衝撞,對問題的覺察,尋求溝通和解決的慾望,全都是「作」嗎,都該一刀切地被壓抑下去嗎?
之前有個很火的TED(即技術、娛樂、設計的英文縮寫,是美國的一家私有機構,該機構以它組織的TED大會著稱)演講,叫《擁抱你內心的少女》。
演講說,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個「少女」,它代表的是感性,敏銳,對世界的愛,對人類的關懷,不只女人有,男人也有。淚水能帶來力量,直覺能開啟未來,同情能啟迪智慧,但我們在男權社會中都被要求去壓制內心的「少女」。當我們流淚,我們會被視作脆弱,當我們尋求情感溝通,他們說感情是不可依賴的,當我們同情弱者時,世界朝我們微笑,後來我們才發現那微笑後面是意味深長的嘲諷。
人們就這樣在「你不應該成為女孩兒」的教條下成長起來——成為男人,別做女孩兒;成為女人,別做女孩兒;堅強些,別做女孩兒;成為領導,別做女孩兒——這恰恰說明了「女孩兒」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使得這個社會不得不一遍遍用教育來壓倒它。而受到這種束縛和傷害的,是我們每一個人。
某個結婚三年的女性朋友跟我說:「我現在很害怕我老公,對,就是害怕。他也沒有家暴什麼的,但我就是害怕他不開心不滿意,他一皺眉毛我就想躲起來。」
「他不滿意你什麼呢?」
「不能勝任一個好妻子的角色吧。快結婚時他開始對我提要求,比如要收收心,要更注重和家人之間的關係,他說得有道理我也都聽著。婚後就不對勁了,我想出去旅遊,在他口中是心野,我在朋友圈發濃妝自拍,被他說不考慮家族長輩的心情。每次我想跟他走走心,溝通一下,他就說我看不清現實瞎矯情,結了婚就開始作,要麼就是隨便認個錯,接著一轉頭又開始教訓我。」
「而你已經煩透了他千篇一律的說辭,又逃脫不開,只能不斷地改變自己的行為壓抑自己的內心,去適應他取悅他。結果發現毫無用處,彷彿他就是正義的化身,而你怎麼做都像個等著被宣判罪名的壞人。最後呢,你看到他就覺得自己有錯,就想起那些被閹割掉的需求,你只能害怕他,遠離他。」
「太對了,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也有過這樣的關係,也自卑和逃跑過。後來我發現,當我們想獲取純粹和自由時,總有人會粗暴地給我們安上矯情和作的標籤。但他們根本就不是討厭我們「作」,不過是不知該如何面對我們的需求,索性直接通過扇一巴掌的方式,讓我們乖乖閉嘴。
那不是作,那是永不放棄自己的心,那是我們的骨頭。
而凱莉的可貴之處,正是她永遠不會被外界、好友和愛人的此類評價束縛住——「She isn』t afraid to look absurd. She loves herself from deep inside.(她從不畏懼看起來可笑荒唐,因為她全身心地愛著自己。)」
她穿著高跟鞋和蓬蓬裙,披著真誠而閃光的自我,露出傷痕纍纍亦不懼傷害的心,對酒當歌過,也長夜痛哭過,依然把小個子挺得比誰都直,朝她所追求的真正意義上的愛情,那種兩個人都深刻而熱烈地參與其中的真實關係,大踏步前進。並且她知道,自己有底氣,輸得起。
相信愛情的人,怎會因幾次戀愛的結束就動搖了信仰呢,不過是路漫漫其修遠兮罷了。而這求索途中的眼淚和歌,也都是痛快,而非痛苦,雖未得到,卻漸得道。
她對「大先生」有無比熱烈的慾望。她試著與他談判,在他的生活里留下自己的印記。她有時放低身段去取悅,有時也因得不到回應而失態。她會在意氣難平之時,縱然被再三怠慢,亦能甩開臉面名聲朝他奔去,也能在看清了大勢已去的關口,面對他的再三請求,凄然一笑轉身離開。
她發現自己無法忘懷艾登時,覥著臉去追回這個曾被她的劈腿傷透了心的好男人。我啞然失笑,這在文藝作品裡不都是回頭浪子做的事兒嗎,什麼時候輪到姑娘來了。然後他們複合,艾登因耿耿於懷而不能完全投入這段關係,開始用冷暴力來懲罰她。觀眾們長出一口惡氣。而她呢,她直視著艾登,痛苦而堅定,一字一句地說:「你必須原諒我。」
「你必須原諒我。」——這句台詞可以說令我魂飛魄散。
我有這個勇氣嗎?倘若我如此深切地傷害過愛人,我會不會就閉上眼睛接受他對我的一切審判和處罰,對自己說,罪有應得?
而她認為,若我們相愛且對感情認真,就必須完整地接納對方的一切,包括不堪的過往,和給彼此的創傷。做過的錯事我已認,今後也不會再犯,你若依然要用無法改變的過去來折磨現在的我和我們,我絕不接受。
大概是從這裡,我對這個歇斯底里的女人,有了自己都察覺不到的尊重。
然後是那個俄國藝術家,他看起來像更加成熟並能夠給出承諾的「大先生」。凱莉飄飄然地與他去了法國,結果發現自己在一個語言文化不通也沒有工作和朋友的地方,成了藝術家的附庸。那個被藝術家招之則來揮之即去的夜晚,她終於從展覽館逃了出來,在美麗如雪花的背景音樂中,穿著像一件禮物的綠色蓬蓬裙,奔跑在巴黎的街頭。
整整六季都刻意對這劇保持著一份疏離的我,終於哭了出來。
「你不可以這樣對我,因為我也參與在這段關係當中,我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也許從現在開始我應該看清我是誰,我是個尋覓愛情的人。真正的愛情,瘋狂的,麻煩的,耗費心力的,少了對方就活不下去的真愛。我覺得那種愛情,不在這所豪華的房子里。」
凱莉走出了藝術家的屋子,又重逢了來巴黎找她的「大先生」,這個和她一樣自私自利,一樣無法放棄自由,一樣千帆過盡除卻巫山的男人。
他們是同一類人,所以一開始沒有誰馴服得了誰,他們是同一類人,於是他們終於心甘情願,歸於彼此。
這是給老姑娘的安慰嗎?不,這是為每個不肯犧牲自我的人,獻上的敬意。
而那些曾經對「作」的不屑,不過是我自問沒有勇氣如她一般——知道想要獲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須面臨萬劫不復的風險,明白要追求刻骨的愛情就可能要面臨不那麼好看的人性,卻依然選擇面對內心和直視對方,索要和失去都坦坦蕩蕩。
如今的我,終於懂得以前那些不平之氣,不是別人的,而是自己的。
那個穿著高跟鞋和蓬蓬裙在都市街頭蹦蹦跳跳橫衝直撞的女孩兒,原來也是我自己。
天長地久,永作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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