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不悔改 網戀詐騙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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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本報訊 (記者王赫岩 通訊員李素敏)一名犯罪嫌疑人刑滿釋放後不知悔改,又以網戀的名義進行詐騙。日前,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提起公訴。
被告人劉某2016年曾因詐騙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2017年1月,剛剛刑滿釋放的他不思悔改,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劉某在社交網站上虛構「高富帥」的身份,吹噓自己名牌大學畢業,家庭條件優越,很快得到了多名異性的青睞並與她們陸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為了騙取錢財,劉某以工程貸款需要資金,自己銀行卡被凍結等理由向同時交往的幾名女友「借錢」。沉浸在熱戀中的幾名被害人完全被偽裝的劉某蒙蔽,不僅將手上的錢悉數給了劉某,還通過貸款軟體貸款給劉某,涉案金額總計近十萬元。
近日,經武清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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