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資金空轉落幕,城投能否絕處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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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來源:城盟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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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解讀之前,一定要先明白,這次《意見》的出台是由央行主導,經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討論認可後,再經中共中央會議審議,才通過的一個部門規章制度。這說明:從上而上傳達的一個非常明確的信號就是這次《意見》會嚴格執行,充分表明中央規範資管行業的決心,所有金融機構無討價還價餘地!
1、《意見》延長了過渡期,從「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有利於市場消化負面衝擊,尤其是穩定債市。
2、打破剛對方面不變,並明確了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準。保本銀行理財已死。
3、允許分級的產品設定了不同的分級比例。這一調整有助於金融機構更好地開發滿足具有不同風險偏好的客戶群體投資需求的金融產品。
4、《意見》從根源上消除金融機構多層嵌套開發產品的動機。「穿透」必將是未來監管的重點。這要求,城投類企業在發債過種中,標的資產必須真實,現金流來源必須可靠,這實際上也是倒逼城投類企業進一步轉型的外部動力。
5、明確公私募劃分。從此公募理財產品,尤其銀行產品的投資範圍大幅度受限制。
6、合格投資者要求提升。私募性質的資管產品合格投資者需要500萬家庭金融資產證明(注意是證明,而不是聲明)+300萬家庭金融凈資產證明,或者個人年收入連續3年40萬。門檻大幅度提升實際也是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同時也會影響中小投資者的風險偏好。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5296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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