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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場裡邊做這種事,將來都要墮地獄的

《地藏菩薩本願經淺釋》44

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淫慾。或殺或害。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若有眾生侵損常住」:若,是假設之詞。什麼叫侵損常住呢?這個常住,就是道場。常住有四種,第一種常住常住,第二種十方常住,第三種現前現前常住,第四種十方現前常住。

什麼叫常住常住?道場是常在的,不停止的,而出家人常常在道場裡邊住,所以叫常住常住。那麼常住是僧人所住的地方。什麼叫侵損常住呢?侵損常住些什麼東西呢?飲食:吃的東西;財物:常住的財物。所以沒出家的人,在廟上住,一定要給供養的。

你不供養,譬如住了幾天,或者住了一個時期,就這麼走了,也不供養常住一點錢,這就叫侵損常住,將來會墮地獄的。怎麼叫不侵損常住呢?譬如在廟上住,照樣拿和在其他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錢,來供養常住,這就不是侵損常住。所以我主張我的皈依弟子無論到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損常住,一定要幫助道場,不要去侵損。

侵損就是剝削廟上的財產令其減少。我們既然不幫助,也不要去侵損。不明白佛法的人,以為在廟上住,也不要錢,也不要什麼的,是佔便宜。這在不明白的時候,還可以;懂了佛法之後,一定不要侵損常住。

不要說是在家人,就我雖然是出家人,但我到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計大約在旅館裡住每一天要五塊錢,我就給一半三塊錢。我到哪個廟上住都給錢,除非自己真正沒有,這是可以的。那麼要是有呢?就不應該侵損常住,即使是出家人也不應該侵損常住。因為常住就像是個大地一樣,大眾住的地方,若你令大眾都沒有飯吃了,這是有過的。

我一個人就是餓死也不要緊,那麼令這一般出家人住到這一個常住裡頭,如果沒有東西吃,也沒有人供養,不是都像我這一個小徒弟這樣可以不吃東西,人人都是要吃的。民以食為天,而你令他沒有東西吃了,這你就侵損常住了。所以我們研究佛法的,到任何廟上住,不要侵損常住,都要給錢,要供養常住一點錢。

你在廟上住,即使比其他的地方,少給一點,這都算你盡心了。不要一點都不給就跑了,這就侵損常住。

十方常住:十方常住,就是從十方來的僧人,都可以在這兒住,這叫十方常住。現前現前常住:現在這兒住的人,叫現前現前常住。十方現前常住:十方的人來,也都有份,這就表示有亡僧物在內了。

什麼叫亡僧?就是死的和尚。十方現前常住,就是講僧人死後,也有一點物質,有一點東西,或者他有很值錢的東西,或者有很有價值的寶貝,也不一定的,因為在僧人裡頭是沒有一定的。那麼他這種東西,如果他死了就由十方現前常住大家來分。現前現前常住就是暫時在這兒住的,後來的人沒有份的。但十方現前常住,就是無論先來的、後來的,大家都可一起分這個僧人死了遺留下的財產。

「玷污僧尼」:玷污,這個玷就是個點污。僧尼,就是出家的比丘尼。有一些個野蠻的人,因為比丘尼她出家了,就隨便欺負她,隨便姦淫她,隨便對她行不凈行,行淫慾,這種人是有罪的。「或伽藍內恣行淫慾」:伽藍是寂靜處,就是道場,也就是廟宇寺院之類的,在這種地方,恣行淫慾。恣,是不守規矩、放恣。

不守什麼規矩呢?就是隨便行淫慾。好像有佛像的地方,就不可以行淫慾,若行淫慾這就叫恣行淫慾了。有一個人,問目連尊者,為什麼他的男根生瘡、又爛,常常有這種毛病,這是什麼道理?目連尊者就對他說:「因為你在過去生中,在伽藍內恣行淫慾,就是犯這一種的罪過。因為犯這種罪過,男根就常潰爛、常生瘡,生種種的毛病。」

這是講男人,女人也是一樣的,如果不守規矩,在道場裡邊行淫慾,將來都要墮地獄的;墮地獄出來之後,男女根常常都生瘡,生一種病,治也治不好。這種因緣,這種因果,一定要信的;如果你不信,將來自己就會受果報。

「或殺或害」:或者因為姦淫不成,把她殺了,或者把她害了。「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等輩,就是像這一類的人,都應該墮無間地獄。哪一類的人呢?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淫慾,或殺或害這一類的人。「求出無期」:想要求出地獄,可是期限是無量無邊的。

有的人覺得學佛法越學越不方便,越學越不自由。不學佛法,那個不自由是在後邊,而這個不自由是在現在。所以現在學佛法,這是善根增長的時候;你不學佛法,業障就增長。業障增長,那個不自由是永遠的不自由。這個不自由是暫時的,很短暫的一個時候,你要是希望永遠不自由,就不需要學佛法;你要是希望將來自由,那我暫時有這麼少少不自由,是可以的。學佛法,這個不自由是很短暫的;你不學佛法,那個不自由是很長的,你自己算一算這筆帳,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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