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有位外籍父親來「投案」,女兒成了「非法居留」!哈,在舟山的老外已有這個數!
4月23日
一位韓籍男子急沖衝來到新城公安分局
主動投案稱
其女兒的簽證過期了
當時,社區民警毛警官接待了這位男子。
在交談中得知,該位韓籍父親從2005年起在我市的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因長期居住在舟山,且工作較為穩定,前些年其將女兒從韓國接到了身邊,並把其安排在新城的一家小學上學。當天他在整理證件時,發現了其女兒的簽證過期了,於是連忙過來公安局主動投案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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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仔細查看了護照後,毛警官發現,女兒的簽證時間確實已經過期了22天,因此其現在居住在中國行為,屬於非法居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處罰。
在聽了民警解釋後,這名韓國籍父親感到非常自責,正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未及時為女兒的護照辦理簽證延期手續,才造成了現在這樣的結果。
隨後,毛警官又向這位韓籍父親解釋到,因為其女兒未滿16周歲,屬於未成年人,其作為監護人未盡監護義務,需要先對非法居留的事情處理,然後再持處罰決定書和相關的材料到當地出入境窗口辦理簽證延期手續。
對於毛警官的解釋,這位粗心父親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願意接受相關法律的處罰。為此,分局對這位韓籍父親因未盡監護義務導致其韓籍女兒非法居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警告並罰款300元的處罰。
隨著舟山自貿區建設推進速度加快,越來越來的外國人到舟山來投資、旅遊和探親。在舟山生活、工作、旅遊、學習期間,切記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超過簽證期限造成非法居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外國人非法居留,給予警告的;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舟山越來越有「國際范」!
這幾年來,來自美國、英國、日本、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家的外國人越來越多地來舟山求學、工作和旅遊,如今市民見到外籍友人已經是很平常的事了,沒有了前些年駐足觀望和驚詫的目光。
據統計,常住在舟山的境外人士約570人。他們集中在高校,涉外船企,水產行業等。
在舟山的老外感受到,隨著舟山的加速建設,舟山更加開放地接納外籍人士,外國人也一步步融入舟山的生活,作為「海上花園城市」的舟山,越來越有國際化氣息了。
來源:新城公安、舟報集團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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