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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遺產風波之隨想

作者:Sandy姐

本來姐是打算星期天的時候發一篇新文章給大家,但是剛剛看到微博上的一條關於李敖親筆遺囑的新聞,就有了想要說些什麼的慾望。

事情是這樣的:李敖和比他小30歲的第二位夫人王小屯所生的兒子李戡首度公開了父親所留遺囑。遺囑提到,李戡為100多萬保險金受益人,李敖和前女友所生女兒李文每月獲得1000美元直到70歲,若鬧上法院或騷擾李戡一家則喪失本權利。前不久,李文將李戡母親告上法庭,控訴其8宗罪,並要爭李敖骨灰、遺產。

我想,李大師大概料到自己的女兒會有這手,才特別有了後面的附加條件:若鬧上法院或騷擾李戡一家,連每月的1000元我都不給你。

其實這是很諷刺人的一件事,每月固定獲得1000美金,有人算過這樣一筆賬,按照李文現在的歲數推算,等她到70歲,差不多可以拿到200萬不到的人民幣。但是你們要知道,在金融學裡,有一個概念叫做是時間價值,把這些錢折算成現值來看,遠遠要低於200萬這數字。要知道李大師在陽明山有套獨居別墅,還有台北市中心的公寓房,外加出版了這麼多書籍(李大師寫的好不好我不敢說,但是他絕對算得上是著作相當高產的作家),你們想想每年的版權費可以收多少,大頭部分一毛錢都不給這女兒,可想這對父女的關係好像並不怎麼樣。

不過女兒的性格倒是和他老爸很像,不爽了先把你告上法庭再說,能不能打贏再說。可是既然有了親筆遺囑作為鐵證,我想本來還可以拿著這1000美金每個月請個菲佣來幫打掃打掃屋子,這麼一鬧連保姆費都得自己掏錢了。

其實,每次看到這類新聞,總是會讓我感慨當下社會的親情淡泊。

這裡我想貼一篇我以前寫的隨筆舊文,最初是發在了知乎上,大家可以去找找看,應該還在。我想表達的是,過去儘管物質沒有現在豐富,但是大家的親情觀念很重,這也正是現如今我們所缺少的東西

我是90年代出生的(一下子暴露了年齡段,逃),還記得那時候的水果時令性很強,像西瓜這樣的水果一般只有到了炎炎的夏日才能看到(當然西瓜冬天也可買到,只不過水果攤上不多)。倒不像今天,即便是在冬天,你在屏幕一端把你想要的水果放進購物車,一兩天後,就有人送到你家門,就可以吃到越南進口過來的芒果,海南那邊的西瓜等等之類的水果。

兒時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西瓜只要一上市,便會源源不斷,鋪天蓋地的出現,每個水果攤前最顯眼的位置就會擺放著那綠油油的大西瓜,價格不貴,絕對稱得上那年代的避暑食品。

那時候我的爺爺還健在,身體健朗,一到了6,7月份,他總是帶頭叫上周邊的鄰居們,拉著一輛三輪車去水果批發市場搬西瓜回家,三五成群的,場面甚是壯觀熱鬧,等差不多吃完了,然後再拉幫結夥去市場里買,多年以後再回想起那段場景,總免不了讓我懷念那段時光。

等到西瓜買回來之後,大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西瓜一個個的輕輕扣敲聽聲,再按照生熟程度依次擺放在客廳的一角。如果說,冬天比做是滿街的烤地瓜的香氣,那麼夏天一定就是滿屋子西瓜的沁香。

我們家裡開西瓜都習慣在吃好了晚飯以後,因為只有那個時間段,家裡的成員基本都算是到齊的,下了班的父母,玩耍歸來的我,還有爺爺奶奶。這時候爸爸便會從冰箱捧出涼颼颼的西瓜,如果是「咵擦」一聲脆響,就知道一定是個好瓜,哪怕有時切開的瓜有點僵了,一家人吃的還是很歡樂。每次吃西瓜的時候,我總是習慣用勺子把西瓜最中間的部分挖出放到爺爺的小碗里,因為那部分最甜。我從小就被家裡的大人教育,要把最好的東西讓給長輩,以至於自己大了之後,我還是只習慣吃西瓜底部那不甜的部分。

魯迅先生在社戲結尾,仍念念不忘那一晚好吃的羅漢豆,事實上,戲並不好看,豆也很普通,其實魯迅先生懷念的是當時人與人之間和諧親密的關係,還有和質樸善良的農村孩子去體驗冒險的樂趣;同樣的,於我,西瓜就成為了回憶我童年的物象,在互聯網還未普及的那個年代,西瓜只是很普通廉價的時令水果,卻承載著當時和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在一起的時光,而如今父母步入了晚年,爺爺奶奶也先後去世,都忍不住讓我唏噓感嘆。

所以我想說,如果李文生前對父親好一些,又豈會只拿這些呢,等父親死了,又吃相難看的去搶去奪,除了被旁人當戲看,無它。

全文完,感謝您的耐心閱讀,祝大家周末愉快,另外請順手點個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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