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者的回憶:日軍對俘虜進行的殘酷刑罰,手段殘忍無所不用其極
1935年10月的一天,日軍在遼寧省瀋陽市進行了一次暴行,一共逮捕了五十多個人,而在受刑過程中有三個人被活活折磨而死,其他的人被判了有期徒刑。在審問的時候,日軍使用了各種各樣的刑具,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接下來就來聽聽幾個經歷過的人的講述吧。
牛光仆回憶到,那些鬼子們運用了很多的刑罰來折磨他們,往他們身上澆涼水,花椒水等,讓他們都痛苦的生不如死。還用細棍挖他們的尿道,肋條等,甚至他們昏迷過去還不能消停,先用冷水把他們都弄醒,然後再接著受刑,手指和腳趾都被打的不能動了,只要一動就很疼。最狠的一種刑罰是滾釘籠,把犯人都裝到一個裡面有很多釘子的籠里,然後再讓籠子轉動起來,誰能受的了。受刑就受刑吧,還不給吃,不給喝,冬天也不給個棉襖穿,並且還讓站到露天地里。
陳守禮回憶到:他們被逮捕後就被關押到了警察拘留所里,然後日本頭頭或者漢奸等人就會審問他們。對他們進行灌涼水,挖肚皮,用皮帶抽打等,最狠的還會把心給挖出來,人當場就會死了。這些日軍從來不會手下留情,只要你不說他就會想盡一切辦法讓你開口,最後被逼的也會胡說幾句,要是被發現說的是謊話,刑罰會比這殘酷幾百倍。
劉廣普回憶到:那些特務會想很奇葩的方法來審問他們,有很多抗日士兵就因受刑而死在了監牢里,有的沒死也被折磨的殘廢了,出獄後也是廢人一個,啥事也幹不了,還不如當下被鬼子弄死,一了百了。還有的會被活埋,挖那麼深的坑,再把人都給弄進去開始填土。
鞏天民回憶到:他在警察廳待了十幾天以後,就被一個日軍帶到了憲兵隊,那裡有個頭頭叫山本,山本在提審他的時候,就會問他是不是組織了一個抗日部隊,他堅決否認。山本還不相信,然後就開始了刑罰,用刑過後他還是沒有說出任何一點有用的情報,就又把他送回了監牢里。後來又過了一個多月,就被放出來了,在那麼多人裡面,他這還算是比較幸運的一個。至少活的出去了,至少沒有被打的半死。


※投下原子彈後,日本敗局已定,為何美國政府還是同意了讓其繼續保留天皇制度?
※溥儀去辦戶口本,卻被登記員寫錯了兩欄,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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