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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忽視的個人空間——幫你更舒適更成功的融入社交環境

一位心理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在一個剛剛開門的大閱覽室里,當裡面只有一位讀者時,心理學家就進去拿椅子坐在他或她的旁邊。試驗進行了整整80個人次。結果證明,在一個只有兩位讀者的空曠的閱覽室里,沒有一個被試者能夠忍受一個陌生人緊挨自己坐下。在心理學家坐在他們身邊後,被試驗者不知道這是在做實驗,更多的人很快就默默地遠離到別處坐下,有人則乾脆明確表示:「你想幹什麼?」

這個實驗說明了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間距離。任何一個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圍有一個個人空間(personal space),是指圍繞在一個人身體的看不見界限而又不受他人侵犯的一個區域。

人與人之間總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人好似被包圍在一個氣泡之中。這個神秘的氣泡隨身體的移動而移動,當這個氣泡受到侵犯或干擾時,人們會顯得焦慮和不安。這個氣泡是心理上個人所需要的最小的空間範圍。

人們由於無法忽視並隨時存在的個人空間,引起了一個效應叫做「邊界效應」。——由心理學家德克·德·瓊治提出,指人們喜愛逗留在區域的邊緣,而區域開敞的中間地帶是最後的選擇。區域的邊緣象徵兩個地方的交接,人作為個體處於中間距離,與兩個地方不遠也不近,這能很好反映人對交往距離的要求——安全。

無論是在餐館,公交車,火車,休息室,課室,人們普遍傾向選擇靠窗的位置;在寬大的廣場,人們喜歡挑選廣場四周的花圃坐下或者是周邊建築物的牆根,只有廣場四周坐滿了人,人們才不得已地選擇中心地帶。這些平時無心的選擇和舉動原來是受到了「邊界效應」的影響。

從人的心理出發,人類容易對異質的東西發生興趣,而對於同質的東西產生厭倦和膩煩。例如對於一塊場地來說,人們往往更多關注的是場地邊緣的特徵,而不是場地的中央,人的活動也多集中於場地的邊緣。這也是為什麼在公園的設計中,設計者往往將休息設施設在場地的邊界。

就一般而言,交往雙方的人際關係以及所處情境決定著相互間自我空間的範圍。

美國人類學家愛德華.霍爾博士劃分了四種區域或距離,各種距離都與對方的關係相稱。

1、親密距離

這是人際交往中的最小間隔或幾無間隔,即我們常說的「親密無間」。

其近範圍在6英寸(約15厘米)之內,彼此間可能肌膚相觸,耳鬢廝磨,以至相互能感受到對方的體溫、氣味和氣息。

其遠範圍是6英寸到18英寸(15厘米~44厘米)之間,身體上的接觸可能表現為挽臂執手,或促膝談心,仍體現出親密友好的人際關係。

2、個人距離

這是人際間隔上稍有分寸感的距離,已較少直接的身體接觸。

個人距離的近範圍為1.5~2.5英尺(46~76厘米)之間,正好能相互親切握手,友好交談。這是與熟人交往的空間。陌生人進入這個距離會構成對別人的侵犯。

個人距離的遠範圍是2.5~4英尺(76~122厘米)。任何朋友和熟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入這個空間,不過,在通常情況下,較為融洽的熟人之間交往時保持的距離更靠近遠範圍的近距離(2.5英尺)一端,而陌生人之間談話則更靠近遠範圍的遠距離(4英尺)端。

人際交往中,親密距離與個人距離通常都是在非正式社交情境中使用,在正式社交場合則使用社交距離。

3、社交距離

這已超出了親密或熟人的人際關係,而是體現出一種社交性或禮節上的較正式關係。

其近範圍為4~7英尺(1.2~2.1米),一般在工作環境和社交聚會上,人們都保持這種程度的距離。

一次,一個外交會談座位的安排出現了疏忽,在兩個並列的單人沙發中間沒有放增加距離的茶几。結果,客人自始至終都盡量靠到沙發外側扶手上,且身體也不得不常常後仰。

可見,不同的情境、不同的關係需要有不同的人際距離。距離與情境和關係不相對應,會明顯導致人出現心理不適感。

社交距離的遠範圍為7~12英尺(2.1~3.7米),表現為一種更加正式的交往關係。

公司的經理們常用一個大而寬闊的辦公桌,並將來訪者的座位放在離桌子一段距離的地方,這樣與來訪者談話時就能保持一定的距離。如企業或國家領導之間的談判,工作招聘時的面談,教授和大學生的論文答辯等等,往往都要隔一張桌子或保持一定距離,這樣就增加了一種莊重的氣氛。

在社交距離範圍內,已經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說話時,也要適當提高聲音,需要更充分的目光接觸。如果談話者得不到對方目光的支持,他(或她)會有強烈的被忽視、被拒絕的感受。這時,相互間的目光接觸已是交談中不可缺免的感情交流形式了。

4、公眾距離

這是公開演說時演說者與聽眾所保持的距離。

其近範圍為12~25英尺(約3.7~7.6米),遠範圍在25英尺之外。這是一個幾乎能容納一切人的「門戶開放」的空間,人們完全可以對處於空間的其他人,「視而不見」,不予交往,因為相互之間未必發生一定聯繫。

因此,這個空間的交往,大多是當眾演講之類,當演講者試圖與一個特定的聽眾談話時,他必須走下講台,使兩個人的距離縮短為個人距離或社交距離,才能夠實現有效溝通。

顯然,相互交往時空間距離的遠近,是交往雙方之間是否親近、是否喜歡、是否友好的重要標誌。因此,人們在交往時,選擇正確的距離是至關重要的。

如果你的閨蜜在你2.5米的地方跟你講閨蜜兩個人之間的私房話,你一定會感到彆扭,因為這不是一個合適的社交距離。

那麼人際交往的空間距離是絕對的嗎?

人際交往的空間距離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伸縮性,並且受很多因素的影響,依賴於具體情境,交談雙方的關係、社會地位、文化背景、性格特徵、心境等。

★不同國家、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不同,其交往距離也不同。

這種差距是由於人們對「自我」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例如,北美人理解「自我」包括皮膚、衣服以及體外幾十厘米的空間,而阿拉伯人的「自我」則僅限於心靈,他們甚至把皮膚當成身外之物,因此,交往時,往往出現阿拉伯人步步逼近,總嫌對方過於冷淡;而北美人卻連連後退,接受不了對方的過度親熱。

同是歐洲人,交往時,法國人喜歡保持近距離,乃至呼吸也能噴到對方臉上,而英國人會感到很不習慣,步步退讓,維持適合於自己的空間範圍。

★社會地位不同,交往的自我空間距離也有差異。

一般說來,有權力有地位的人對於個人空間的需求相應會大一些。我國古代的皇帝,坐在高高的龍椅上,與大臣們拉開了較大的距離,獨佔較大的空間,大臣們在皇帝面前均要彎腰低頭,眼睛不能直視皇帝,退朝時還要背朝外出。所有這些,都表現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與地位。

當人們接觸到有權力有地位的人時,不敢貿然挨著他坐,而是盡量坐到遠一點兒的地方,這都是為了避免因侵犯他的自我空間而惹他生氣。

★人們確定相互空間距離的遠近不僅取決於文化背景和社會地位,還有性格和具體情境等因素。

例如,性格開朗,喜歡交往的人更樂意接近別人,也較容易容忍別人的靠近,他們的自我空間較小。而性格內向、孤僻自守的人不願主動接近別人,寧願把自己狐立地封閉起來,對靠近他的人十分敏感,他們的自我空間受到侵佔,最易產生不舒服感和焦慮感。

★人們對自我空間需要也會隨具體情境的變化而變化。

例如,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人們無法考慮自我空間,因而也就容忍別人靠得很近,這時已沒有親密距離還是公眾距離的界限,自我空間很小,彼此間不得不通過躲避別人的視線和呼吸來表示與別人的距離。然而,若在較為空曠的公共場合,人們的空間距離就會擴大,如公園休息亭和較空的餐館,別人毫無理由挨著自己坐下,就會引起懷疑和不自然的感覺。

所以,人們有時會試圖通過選擇適當的位置來獨佔一塊公共領地。如在公園休息亭,如果你想阻止別人和你同坐一條長凳,那麼從一開始你就要坐在長凳的中間,這就會給人一種印象,似乎凳子比較短,這樣你就能成功地在一段時間裡獨佔這 條凳子。

我們了解了交往中人們所需的自我空間及適當的交往距離,就能有意識地選擇與人交往的最佳距離。

通過空間距離的信息,還可以很好地了解一個人的實際的社會地位、性格以及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更好地進行人際交往。

文稿來源:羅淑文 編輯:張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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