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自演綁架大案的背後
巴國當地時間24日(本周二),一名叫Ammar Grulam Bhiku Bham的詐欺犯,因自導自演被綁架,以詐取父母贖金,已被司法單位判予40個月有期徒刑。這位祖籍來自中東國家的外籍人士和另兩名友人都已受法院宣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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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案件發生於2017年5月26日,Ammar Bhiku 的父母于勒索電話中得知其兒子被綁架,並被索要巨額贖金。
資料顯示,「被綁者」的父母向公安部(MINSEG)報案後,此案立即受到反綁票調查專組接手偵查辦理。在談判過程中,「綁匪」將受綁者被鎖鏈捆綁的照片寄給其父母,以證明此人受綁狀態和生命存活跡象。
然而,在受害者家屬付贖金當日,預先埋伏的警方成功地將兩名「綁匪」逮捕,二人姓名是Javier Amaya和Jesús Hebbert Sánchez。警方對二人查訊後發現,此綁票案原來是一大騙局。
其中一名綁匪Amaya向警方透露,Ammar Grulam Bhiku 曾向父母借了大筆款項,如今又需要巨款周轉,但不願再次厚顏地要錢,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自導自演「綁票案」以向父母詐取贖金。
(來源: 旅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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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指出,Ammar 在庭中表示悔過、自認錯誤,並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檢查。
沒錯,做出這樣的事情,是會被送進精神病院坐坐,再被請進監獄蹲蹲的。
但這樣荒唐的事情,在這世間竟不罕有。
就在兩周前,一名就讀於洛杉磯帕沙迪納市(Pasadena)藝術中心設計學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的20歲中國女留學生王某,自設被綁架騙局向遠在中國的父母敲詐勒索8.5萬美元。
這對被嚇壞的父母按照對方要求,給對方打了8.5萬美元贖金。好在理智做主導,其父母最終選擇了報案。被報案後,王某東窗事發遭警方拘捕,同日,該父母繳納3.5萬美元保釋女兒王某。律師表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由青少年自導自演的綁架勒索父母的案子並不鮮見,每份個案的背後都會有其特殊點,但我們不難發現,"家庭」是在這類案件中難以繞開的因素。家庭既是個人的,也是社會的; 就如同人是獨立的個體,卻又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但與一般的僅需內部處理的家務瑣事不同,這類「虛假綁架」浪費社會資源及影響社會風氣,同時,侵害他人權益需負起相關責任,哪怕對方是家庭成員。
大事面前,更要避免偏激的行事方式,最重要的還是坐下來好好溝通。每每看到此類案件,都會發現一個相似點: 父母都會為了孩子的安全付上數目不菲的贖金。父母對孩子的愛意早已溢於言表,那麼,待父母發現綁架孩子的,就是自己孩子本身,又會有何感受呢?
每個家庭都有屬於自己的「系統」,這個系統包括相處模式等等。在不同的系統下,每個家庭都會形成自己的特色。每個人都有一個理想的家庭藍圖,但那個藍圖並不會因為我們想要,就肯定會實現。
作為家長,我們需要了解: 心理研究表明,一名孩子要想健康成長,不僅需要吃飽喝足,還需要得到足夠的關愛;否則,孩子的心靈就會患上「營養不良症」,從而舉止怪異。
而作為孩子,有時候,我們需要提醒自己,每個人表達愛的方式都不一樣。人對愛的感受有時會太主觀。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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