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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惟一的一次徇私枉法是為了誰?

原標題:諸葛亮惟一的一次徇私枉法是為了誰?


要說諸葛亮會徇私枉法,恐怕是沒有人會相信的。


在人們心目中,他永遠都是那位足智多謀、嚴於律己的千古一相。可就是這樣的一位「政事無巨細咸於己」的諸葛丞相,終於還是會有一點瑕疵,留給後世「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遺憾。

街亭一役,讓諸葛亮揮淚斬馬謖。


即使他起初力排眾議,重用馬謖後,以至於最後的大潰敗,也未使得他動了惻隱之心,最後不光要處斬馬謖,更要自貶官職,彰顯法紀。


其實,早先我們就知道,馬謖的兄長馬良與諸葛亮稱兄道弟,早已經是生死兄弟。


馬謖臨死之前給諸葛亮的書信中寫道:「明公視謖猶子,謖視明公猶父,願深惟殛鯀興禹之義,使平生之交不虧於此,謖雖死無恨於黃壤也。」


從這封信中,我們可以讀出諸葛亮與馬謖之交情遠非一般人可比,終於使他違背劉備的遺旨,武斷的選擇重用馬謖必然也有此種因素在內。


就算馬謖死後,諸葛亮親自祭奠,十萬將士痛哭流涕,為之哀嚎。馬謖妻子後人,諸葛亮厚待如以往。由此種種,馬諸之情便覺油然而生,已不是一般的朋友之情。


要說揮淚斬馬謖應該算是諸葛亮最容易徇私枉法的事情,但是即使這樣艱難的抉擇,也不至於諸葛亮循半點私情


可是,在蜀漢陣營中一位名不見經傳、可謂是寸功未立的「顯赫」之人因喝酒鬧事,在軍中挑釁大將,反而是諸葛亮輕易的放了他,而且一切官位爵祿依舊如故,沒有半點損失。

那麼,究竟是怎樣一位人物,竟使得諸葛亮甘願徇私枉法,丟掉自己一世英名為其開脫罪責呢?


此人正是官至車騎將軍、都鄉侯的劉琰。



劉琰(?234年),字威碩,豫州魯國(治今山東省曲阜市)人,三國時期蜀漢官員。劉琰於劉備在豫州時即開始隨同周旋,並於劉備取得益州後受任固陵郡太守。


劉琰其人確實有賢名,而且還是劉備在豫州起家時的原班人馬,按照這樣的道理來說,他一生跟隨劉備應有近三十年,算是蜀漢的肱骨重臣。

可是在跟隨劉備四處拼殺的這麼多年中,這位劉琰僅僅是以賓客的身份擔當幕僚,並沒有一點值得讚揚的建議或者可以讓人信服的功勛。


所以,在劉備平定益州後,劉琰因與劉備同宗的關係勉強混了個固陵太守。


劉禪繼位後,劉備起家的人馬早已所剩無幾,當權的諸葛亮也僅僅是半路遇到的軍師,至於關羽、張飛等人早已隨劉備入了黃泉道鬼門關。


仍舊活著的劉琰以其漢室宗親的身份,加上是劉備的舊仕,終於混了個衛尉中軍師後將軍,後來做了車騎將軍,成為蜀漢的三把手。

當然,這位三把手並不管事,只顧每日驕奢淫逸,泡妞消遣。終於,因為閑的過分,招致群臣的憤恨,諸葛亮因怕他在朝中惹事,於是在北伐之時便將他帶在身邊。


可誰知這位顯貴之臣讓諸葛亮頗不省心。剛到軍中,他便喝酒鬧事,與大將魏延鬧不和。


無奈,諸葛亮只有公開責備他,劉琰非常感激諸葛亮不法辦他,回信感激,言辭頗為慷慨。



諸葛亮以為劉琰這回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了。於是將他遣送成都,依舊擔任車騎將軍。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名言是有幾分道理的,回到成都後的劉琰早就將對諸葛亮的承諾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最終終於因為得罪了後主,本來罪不至死的他終於被滿朝官員以「莫須有」的罪名處以極刑。更為巧合的是,僅僅幾個月後,身在五丈原的諸葛亮終於積勞成疾,憂鬱而死。


本來劉琰作為漢室宗親,又是劉備親信之人,加之身居高位。


醉酒之後與魏延鬧不和,諸葛亮頂著徇私枉法的罵名為其開脫,不加任何責罰,他就應該痛定思痛,夾著尾巴做人。


可是有些人高出站久了就不勝寒了,一向高調慣了也難以放下架子了。雖然有諸葛亮的護佑,為了他徇私枉法,可是終於引起滿朝憤慨,落得個身首異處的下場。


至於諸葛亮,或許本來就沒有徇私枉法的命,一生之中的惟一一次徇私枉法非但沒有瞧對人,也成為他繼馬謖之後的又一次錯識英傑。


當然,劉琰的特殊身份,或許還是有些官場「潛規則」的,諸葛亮也要遵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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