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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與丈夫協議離婚,一年後再婚前夫拿結婚證到公司說她犯重婚罪

奇聞故事

公司會計李曉萍休完年假,第一天上班,發現大家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好姐妹王大姐悄悄對她說:「保衛處的人來找你好幾次了!」李曉萍一驚,問道:「找我幹什麼?」

王大姐搖搖頭,說:「你快打開電腦看看,你的事都成公司一大新聞了!」李曉萍急忙打開公司內部網。出現在她眼前的是一條驚人新聞:傳公司會計李曉萍犯重婚罪,保衛部門正在取證……

李曉萍只覺得腦袋嗡嗡直響,問道:「這是誰寫的?這不是胡說嗎?」

王大姐責怪道:「我的姑奶奶,你是真傻還是裝傻?說說看,這些天你請假都幹了些啥?」

李曉萍愣了一下,她確實有難言之隱。李曉萍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三年前和同公司的張大虎結婚,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和,經法院調解離婚了。

去年,她又認識了趙林,經過一年的交往,他們決定結婚。這些天休假就是去辦理婚事的。因為是第二次結婚,所以她刻意低調,誰也沒告訴。誰想到,如今不但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而且莫名其妙地被誣陷犯了重婚罪。

李曉萍越想越氣,一怒之下,來到了保衛處。一進門,她就鐵青著臉,對保衛處許處長大聲嚷道:「我報案,有人誣陷我!」

許處長站起身來,嚴肅地說:「李曉萍,我們已經找了你好多次了,你倒說說看,誰誣陷你了?」

李曉萍搖搖頭,說:「我不知道,但網上說我犯了重婚罪,就是誣陷。」

許處長從辦公桌上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提醒道:「喏,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可是犯法啊!」

李曉萍越聽越糊塗,她從包里掏出結婚證,放到桌上,大聲說:「我結婚是受法律保護的!」

許處長見她口氣很硬,不由嘆了口氣,從辦公桌抽屜里取出一本結婚證,打開來,是李曉萍和前任丈夫張大虎的結婚證。

許處長把兩本結婚證放在一起,說:「舉報人就是你的前夫張大虎。看看吧,兩本結婚證,說你重婚,你還不服氣,這不是事實嗎?」

李曉萍一見,急忙說道:「我和張大虎早已離婚了,他一定是見我結婚,故意找茬!」

許處長看看兩本結婚證,思索了一會兒,說:「據我了解,辦理離婚手續時,民政部門是要收回結婚證的,然後才發離婚證,你有離婚證嗎?」

李曉萍愣住了,自從法院判決後,她還真沒想到要去民政部門取離婚證。難道自己真的在不經意間犯了重婚罪?李曉萍不寒而慄!

見李曉萍低頭不語,許處長嚴厲地吩咐道:「重婚是要坐牢的。你現在馬上停止手頭的工作,準備接受處分。對於這件事,公司肯定要嚴肅處理的!」

回到家,李曉萍越想越不對頭,如果我是重婚,那民政部門又怎麼會給我開出結婚證呢?明明是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去結的婚,為什麼卻被說成是重婚呢?

第二天,李曉萍來到了律師事務所,找到離婚時聘請的王律師,訴說了心中的疑問。王律師聽了,立即安慰她:「沒事,你們單位對重婚的理解有偏差!」

說著就和許處長取得了聯繫。王律師告訴許處長,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上已寫明離婚,有了法院判決,就不需要再領離婚證。因此,李曉萍前夫張大虎告她的重婚罪是不成立的。

事後,許處長不好意思地對李曉萍說:「看來我們當領導的要多學點法律知識才行,要不,下一個下崗的人就輪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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