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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殺生:殺眾生就是殺佛、陽間的法律不管、陰間的法律管

為什麼不能殺生:殺眾生就是殺佛、陽間的法律不管、陰間的法律管

大智度論云:「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們殺害生命,罪業深重,是不能入佛道得解脫的。

那為什麼在所有的罪業中,殺生的罪業最重呢?

第一、基於轉世輪迴的概念、殺得都是我們累世的親友

大家都知道,有無以數計的生命,在六道中不停地輪迴,包括我們自已都是一樣。我們已經經歷過無數劫的輪迴了。

我們這裡所指的殺生,主要是指殺害畜生道,甚至人道的眾生。

幾乎我們所有人,都在畜生道、人道輪迴過。

只有與我們有緣的眾生,我們才有機會看到他們,與他們接觸。

這些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母、兄弟、或姐妹、或朋友。所有殺害眾生,與殺害自己的親友無異,所以我們罪業深重。

第二、冤冤相報何時了

被我們殺害的眾生,肯定與我們結有仇冤,累世輪迴中,他們殺害過我們的生命,在今生我們再與他們相逢,在因緣具足時,我們報了仇,但要知道,我們所做的所有事情,無論善行還是惡行,都是一個果報,同時又是一個因緣。

就是說,我們殺害了生命,是因為累世他們殺害了我們,但當我們又殺害他們時,又成了後面他們殺害我們的因。

如果我們慈悲他們,不再殺害他們,我們就結束了與他們無休無止地仇冤,而與他們結下了善緣,當因緣聚會時,他們會成為我們的貴人,幫助我們。

所以慈心不殺,是廣結善緣。

第三、殺生無異殺佛

佛告訴我們,六道輪迴中的眾生,都具有佛性。

但因貪嗔痴慢疑,但因我們的諸多慾望等,墮於六道,在輪迴中,依我們的業力,在六道中輪迴,承受我們業力所帶來的果報。

但六道中的眾生,都有自我覺悟的本性,每個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只是在六道輪迴中的時間長短。

如果我們殺害了六道中的眾生,等於殺害了未來佛,所以罪業深重。

一個佛可以度無數無量無邊眾生,我們一個眾生、就是殺一尊佛、就是阻礙無量眾生的解脫。

第四、有違佛陀說的眾生平等的觀念

生命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下之分。

陽間的法律只管殺人的罪行,陰間的法律管所有殺生行為。

有些人認為人是萬物之靈,人比其它形式的生命更高級,為了口腹之慾或者一點點蠅頭小利就去傷害眾生。

殊不知,任何其它形式的生命,都與我們人一樣,他們也是活生生的性命,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懼怕疼痛和死亡。

我們要將心比心,我們平時被針刺一下都會疼得叫起來,我們能忍心將動物割喉,開膛破肚嗎?

第五、一日吃齋,天下殺生無我份

每一塊肉背後都是被剝奪的生命,很殘忍、很悲慘的死亡。

吃這一塊肉,就同殘忍、悲慘連在了一起,「吃它一口肉,欠它萬萬千」。而要獲得幸福安康,就不要和悲慘結緣。

古人講「一日吃齋,天下殺生無我份」。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吃一塊肉,那這個地球上所有的殺生,就都跟你有關,因為你已經跟惡業黑暗的世界聯網了。

六、汝負我命,我還汝債

《楞嚴經》有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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