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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學教育怎麼了?-致我的學弟學妹們

我的未來不是夢

 張雨生的世界

張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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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大學四年的法學教育究竟締造出了怎樣的法律人才?畢業後,這些法律人才又將何去何從?高等法學教育培養法律人才的目標又該如何定位?

如果說,法學理論研究者是法學領域的工程師,那麼,奔波在在中國廣袤大地上第一線的司法實踐者則是法學領域裡的工匠。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兩個不同領域自身所具有的特徵決定了其所需要的人才不同的發展方向,但是,我特別想要說的是,兩者絕無優劣之分。同時,我認為,如果兩者在現實中缺乏良性的互動的話,那麼,最終遭受損失的必將是整個法學界,無論是對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因為,實踐需要理論的指導,理論也需要實踐的檢驗和反饋,如果非要糾結於哪個在先,我倒覺得這就好比雞和蛋哪個在先的問題,實在沒有探討的必要。

就筆者的個人角度而言,我認為當前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已然偏離了法學人才培養的目標和宗旨。國內高等法學教育普遍偏重於理論教學,而於此相對的是,法學理論研究領域相比於法學實務領域所需要的人才是極其有限的。目前我國這樣的高等法學教育的結果是,學校走出的法律人才與整個社會需求相互脫節,大量的法學畢業生走出學校多數要走向中國基層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現實是,當他們懷揣著夢想走出校門時,卻被現實無情地潑了一頭的冷水。因為,無論是本科生,還是研究生他們甚至連一份完整的起訴狀都寫不了,一切還要從頭開始。在這種情況下,多數法學畢業生喪失了初始的執著和勇氣,或者轉行另謀出路,或者踽踽獨行摸索前進。這無疑是一種悲哀,是對國家教育資源以及人才的巨大浪費。

所以,我衷心的希望,我的後來者,我的學弟學妹們從踏入大學的那一刻起,從走進法學院教學樓的那一刻起,一定要樹立為自己未來負責的理念。即便你打算選擇走向學術前沿,選擇法學理論研究;即便你不喜歡法學這個專業;即便畢業後你不打算從事法律領域;即便你什麼都不在乎······,我希望你能夠學點有用的法律知識,試想,如果有一天你與他人產生了矛盾糾紛,作為一個法學畢業的高等人才,你還要去聘請一名律師,還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去解決它,還一味地信奉著所謂的人情關係能解決一切·····,請問,這是否屬於你自己一種不可原諒的悲哀呢?

(編輯 / 馬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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