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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當天,他揭開5年前的一個秘密!女方氣炸:你是故意的

互聯網路中的虛擬財產,比如比特幣能否被繼承;我們能不能直接在區塊鏈上訂立遺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繼承的遺產到底算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網路配圖

4月27日,浙江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杭州市婦聯聯合舉辦「穩定與調整——互聯網對繼承編的影響」研討座談會。百餘位來自全國的婚姻家事法學學者、法官、律師等,就與繼承有關的法律前沿問題進行了探討。

1

拿到離婚判決

他才去繼承父親的房產

陳某(男方)的母親於2008年去世,當時陳某表示放棄繼承母親的遺產,房屋由陳父繼承,並由公證處進行公證。過了幾年,陳父去世,留有一份公證遺囑,表示把房屋留給陳某一人。

2013年陳某起訴離婚,法院於2014年4月4日作出判決,判令雙方離婚。

就在同一天,陳某辦理繼承公證,把去世父母的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這下女方有點接受不了,她認為當年陳某放棄繼承權沒有告知自己,是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應屬無效,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重新分配那套陳某父母留下的房產。

這是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家事法苑團隊的鄧雯芬律師分享的一個案例。在現實中,這類繼承的情況比較常見,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旦父母的房產繼承下來,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繼承的一方想排除配偶的繼承權,故意拖延不辦繼承。

鄧雯芬說,目前司法實踐中往往會認為遺產繼承是一方對自身權利的處理,跟配偶無關。所以配偶的訴求往往被駁回。就像陳某的案例,最後法院判決放棄遺產繼承的行為是法律賦予繼承人獨有的權利,該行為屬於陳某依法對自己權利的處分,無需徵得配偶同意。前妻的起訴被駁回。

與會法律界專家提出,如果考慮到維護配偶的權利,是否也可以在繼承上設立一個期限。

2

比特幣能否被繼承

阮嘯是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曾經是一名資深的公證員。他提出虛擬物品是否可以被繼承的話題。比如比特幣。

這個話題恐怕要從什麼算遺產開始說起。不同的法律著作和專家間有大同小異的論述,2017年人大法工委版定義為「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一切個人合法財產。法律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從這個角度來說,似乎比特幣也可以算作遺產。

那麼,在互聯網時代中,類似的早已深深侵入我們生活的虛擬物品遠遠不止比特幣。比如遊戲裝備、遊戲幣、個人網店、購物積分、會員卡、各種網上的賬號,以及存放於網盤的信息等等。

專家們探討的是,如果到遺產層面,這些虛擬物品是否等同於虛擬財產,虛擬財產是否都能視為合法財產,是否能夠一定被繼承。

前段時間北京還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有人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的比特幣被盜竊,警方要求出具評估報告,以證實這些虛擬貨幣所對應的現金價值,但是沒有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能夠出具這樣的報告,因而無法立案。

如果真正有比特幣要繼承的話,在處置上還是會碰到諸多問題,這類虛擬貨幣指向的只是網路上的一個賬號和密碼,那麼實際價值到底多少,如何繼承,如何分割,都存在疑問。

3

我們可以在區塊鏈上立遺囑嗎

四川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楊竹一律師提到了一個有趣的設想,現在我們立遺囑都是手寫,或者上公證處。那麼能不能在區塊鏈立遺囑。

從法律上來說,其實這涉及的是電子數據遺囑的效力問題。

有專家認為電子數據形式的遺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參照P2P網站的合同,操作的關鍵點在於行為主體的身份認證與核驗,電子簽名、加密傳輸和可信時間戳,法律文件的存儲和司法舉證。

尤其是身份認證與核驗,怎樣能確保這份遺囑是當事人本人所立,而且立遺囑時神智清醒狀況很好。

在現在金融業廣泛推行的人臉識別之外,楊竹一提到最新的技術是呼吸識別——根據個人獨特的呼吸,來確定唯一性和良好的狀態。

不過互聯網發展速度總是超出我們的想像。有專家提到這類電子遺囑最大的法律風險在於日新月異的互聯網技術,今天我們引以為傲的堪比鐵桶圍城的完美技術,到遺囑可以生效時,會不會淪為小狗都能翻越的破敗籬笆。

來源:錢江晚報首席記者 肖菁

值班編輯:倪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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