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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到底要不要複合?這是我最贊同的答案

原標題:離婚後,到底要不要複合?這是我最贊同的答案


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已成為一種見怪不怪的現象,不少人已不把離婚當回事,沒有先前的保守了,更淡定從容了。


離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也不是件羞恥的事情,大不了再結一次婚,生活照樣美滋滋。

離婚男女有別,於男人而言,離婚並沒有貶值,或者掉價,甚至越老越要魅力,只要你有錢,身邊不乏追求者。


女人則不同了,每多離一次婚,自己的籌碼就少一份,身價也降低不少,離得次數越多,越難有找到好的歸宿。不少女子,兜兜轉轉之後,還是跟最初的原配復婚了。


離婚雖多,但復婚的比例少之又少,想要復婚的不外乎,三種情況,因為孩子、沒有找到更好的、雙方還有感情,能勉強接受彼此,湊合過餘生。


小廖,28歲的時候還沒結婚,亦沒有戀愛對象,父母逼急之下,只好倉促結婚,跟老公沒有多少感情,都是為了一個表面意義上的家。


婚禮也辦的很簡單,一點都不豪華夢幻,只是雙方家人,聚在餐館是個便飯,禮炮那些都沒有。


婚後不久,小廖懷孕生子,自此夫妻倆覺得已經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了,都各過各的,互不干涉,達成默契協議。


父母老人也無心理會他們,把重心都放在孫子上面,自然沒察覺到,兒媳倆人已漸行漸遠,形同陌路了。


各玩各的結果,最後是小三登堂入室,小廖也另投別人的懷抱,夫妻情分到此結束。

再婚後的小廖,並沒有過的多好,男子只是愛慕她的身材,哪裡是真心愛她,娶到後,便不珍惜了。


不學無術,終日沉溺於一夜暴富,想著天上掉下一座金山銀山,有點閑錢都藏不住,都會把它花掉,喜歡打腫臉充胖子,對待外人和顏悅色,對待妻子暴跳如雷,激動時還會拳打腳踢。



小廖後悔,當初與老公沒什麼感情,但至少不會對她動粗,日子過的還算不錯。於是想著複合,可前夫不答應,因為他覺得她臟,配不上他。


最後看在孩子的份上,他勉強同意了,但有個前提是,不能管他,他在外面花天酒地都可以,她得為他守身如玉。

雖然經歷挫折,還是復婚了,但婚後的生活,也不是自己想要的,這哪裡是婚姻,分明是監獄,完全沒有情感生活,內心極度壓抑苦悶。


不對等的感情,最短命。因為她在裡面感受不到尊重,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只是可憐她,她成為一個依賴於前夫的可憐蟲,孩子也是,沒有尊重這個女人,是生育他的母親。


復婚第二年,小廖主動提議,再次離婚,此後她一個人過,不再與男人糾纏不休。經歷了那麼多事,小廖也領悟了,沒必要追求世俗意義上的婚姻,離婚女子又怎樣?婚姻好不好,不足以評判她的人生。只要內心豐盈,依舊有燦爛的人生。


或許有人會說,都是自己造的孽,跪著也要贖完。


我不相信宿命,亦不相信因果輪迴,我只覺得感情得遵從內心,打從一開始,小廖的婚姻就是不幸的開始,她沒有自主選擇,而是聽從父母的安排,倆人沒有感情基礎,婚後又不主動經營,離婚也是註定的結局。


不是說相親就是不好,也有不少通過介紹,婚後幸福的,關鍵在於看怎麼經營,有沒有用心。感情最忌諱敷衍,你有多少心思,就會有多厚重的回報。


再說,離婚後到底要不要復婚,我覺得完全沒必要,不差那一張紙,要是真有感情,同居時間長了也自然是合法夫妻了,要是沒有感情,離婚前各種矛盾,依舊會爆發,不會因為你再婚而有所改變,人性說到底都是喜新厭舊,貪得無厭的。


既然已經從一個坑裡跳出,就沒必要在同一個坑,再跌入一回,你這樣不單傻,而且是蠢到家了。


今日話題互動:


聊聊你身邊那些復婚後,過得好的個例吧,給平淡的生活,增添點養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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