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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南山鐵案」

唐朝武則天當政的時候,她的女兒太平公主家資億萬權勢薰天,但她卻仍不知滿足,時常為了搜括錢財,侵奪土地,和民間發生爭執。

當時,長安東南的涌水邊,有座著名的興教寺,寺里的一塊香火田正好和太平公主的莊田相鄰。一次,太平公主的管家看到興教寺在水邊裝的一座碾磨很好,便想把它霸佔過來。興教寺的和尚不服,便告到官府。

接辦這一案件的是京城中分管民事糾紛的司戶參軍李元紘。李元紘為官清正,從不阿諛權貴,他見一方是赫赫有名的太平公主,不敢掉以輕心多次親自前往現場去查訪和勘察。

李元紘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確認潏水邊的香火地是興教寺的廟產,那架碾磨也是廟裡和尚們裝的。於是,他不怕得罪太平公主,把碾磨的產權判給了寺里。

太平公主的管家根本不把李元紘這個小小的司戶參軍放在眼裡,他仗著太平公主的權威,在公堂上大吵大鬧,並揚言要派人拆除碾磨,氣得李元紘喝令衙役把他轟了出去。

李元紘把判決的公文呈送到他的頂頭上司、府尹竇懷貞手裡。竇懷貞是個喜愛拍馬奉承,討好權貴的人。他見李元紘竟然得罪太平公主,不由驚出一身冷汗。他馬上把李元紘召到府里,沉著臉說:

你這樣斷案,不是跟自己的前程開玩笑嗎?要是公主怪罪下來,你吃罪不起,連我也得跟著你倒霉。你趕快重新改判!」

李元紘輕蔑地一笑,拿起筆來,在原來的判詞下寫了十二個大字:「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搖動!」這十二個字的思是:終南山也許還能移動,我的這個判決已成鐵案,決不改變!

李元紘秉公守正的判決,傳到了太平公主那裡,公主受到很大震動,她不想承擔迫害正直官吏的惡名,而且也知道自己一方理屈,因此沒對元紘進行迫害。

幾年後,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做了皇帝,太平公主因課反被賜死。唐玄宗知道李元紘守正不阿,就委派他做了負責整個京城治安的京兆尹。

後來,「南山鐵案」這個典故用來表示絕對不可改變的決定,或者借頌執法官吏的公正無私。

【典源】《舊唐書·李元紘傳》2「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或可改移,此業終無搖動。竟執正不撓,懷貞不能奪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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