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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說軼語—管子與商鞅的那些事兒!

對於改革,似乎從78年之後我們就並不再陌生,長期的耳濡目染之下,「好事者」總想一窺究竟,更何況今朝的力度更是有著「刮骨療毒」之美譽。古云:觀史以知興替,明史以為鑒戒,中華上下數千年,改革的次數以及成敗不勝枚舉,總有幾件令人值得深思的,比如管仲與商鞅。前者開了改革之先河,後者則為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夯實了基礎。的確,歷史的長河中,對「第一」的印象總是有著難以磨滅的記憶。

細細品讀兩位改革家的大手筆後,有一點值得玩味,管仲所倡導的改革主要側重於對人性的激勵,通過對商業的發展推動經濟增長,進而全面帶動齊國國內政治、軍事等國家制度的改良進步,促成春秋早期的「百家爭鳴」局面,而商鞅的改革則側重於通過嚴厲的刑罰制度來約束人性,打壓商業發展,增加國內凝聚力,秦國形成了一個政令暢通、軍令如山、法令森嚴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兩人都是法家之先驅,但兩種措施截然對立,一個釋放人性,一個壓制人性,措施內容皆與其姓氏所背,管仲不「管」,商鞅不「商」。當然,這或許是巧合,或許有其它原因,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談到某一歷史事件,就必須將視角置於時代的大背景之下。管仲的改革大致處於公元前680年——公元前651年,商鞅的改革主要處於公元前359年至350年,兩者相差約350年。這一期間的最大變化則是以公元前376年「三家分晉」為標誌,宣告了春秋時代的落幕以及戰國時代序幕的拉開。三百多年的變遷,無論是人口、社會各階層的力量對比以及思想文化的結晶都有了長足的進步。改革的基礎以及環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有一點是相同且毋庸置疑的,諸侯的割據、各自為王,昭示著「周天子」衰弱無力,屢遭欺凌。曾經盛極一時的周王朝歷經八百年後開始逐漸分崩離析。縱觀歷史,這或許是歷代中原王朝始終都逃不出的規律。

任何一國的改革成功與否,最核心邏輯在於人口與土地制度的有效整合程度如何。周王朝的土地制度為「井田制」,即國家一切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周天子,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其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即來源於此,「井田制」的存在被視為是奴隸制存在的基礎,庶民或奴隸則淪為生產工具。

歷朝歷代諸侯割據混戰最深層次的原因就在於中央權威的衰弱以及各諸侯對於土地、人口的爭奪。春秋時期人口大約為1000萬,到戰國時期人口約3000萬左右。人口的增長必然帶來了多元化思潮的湧現以及各階層力量對比的變化,到戰國時期各國的新興地主階級通過私下的土地兼并後開始謀求更大的話語權,其中又以魯國「初稅畝」政策的頒行為標誌,宣告封建地主階級的隆重登場。

管仲改革的根本思想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通過經濟的發展藏富於民,進而追求更為理想層面的禮、義、廉、恥倫理道德的全面發展。為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比較有名且影響深遠的,則是經濟改革中的「煮沸水以籍全國」。「沸水」即海水,通過海鹽的生產來積累國家的資本,在這一點,齊國當時確實實現了以食鹽稱霸的目的。古代的食鹽對各諸侯國來說是極其重要的戰略資源,其價值並不亞於石油對工業社會的價值。正是通過對食鹽產業的發展,沉重打擊了其它沿海諸侯國的食鹽產業,奠定了食鹽霸主的地位,完成了資本積累,才有了後來對魯國、衡山國、楚國的貿易戰,最終一舉問鼎中原成為「千秋一霸」。

而軍事方面則是通過「作內政而寄軍令」的方式,名義上為縮減軍事組織機構、規模,實則以提高軍隊凝聚力作戰協同力為主,使得戰力飆升。經過改革後,齊國由十萬大軍壓縮為三萬,其餘諸侯國見到齊國軍隊數量的銳減後,便放鬆了「軍備競賽」的政策。結果在齊國三萬精兵的威懾之下,齊國通過將食鹽控制進行的貿易戰發揮的淋漓盡致。通過經濟與軍事方面的整合,齊國國力迅速提升,改革的短短六年時間,齊國就具備了稱霸的條件,但面對諸侯林立的時代,並非簡單的通過軍事、經濟實力就能一躍而起,前面就說過,管仲改革的思想在於社會道德以及禮、儀、廉、恥的教化,其擴展道路較為溫和,並非單純採取武力鎮壓或軍事威脅的手段進行,而在於多措施組合拳的實施,其中外交政策就顯得尤為重要,管仲所採取的外交策略為「信諸侯而親鄰國」,「信」即為誠信,通過誠信來使各諸侯國對齊國的以往的排斥態度緩和,而與齊國領土相鄰的諸侯國則進行進一步交往。早在齊桓公稱霸之前的五年也就是管仲真正執掌齊國內政的第二年起,管仲就通過派遣80位能言善辯的謀士在中原大地上出使各諸侯國,名義上以加強交流合作為主,實則以刺探出使國內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內容為主,這一點實質是通過情報組織的建立而獲取中原各諸侯國的實際情況,若發現出使國內存在統治階級不仁義或有其它劣跡,不符合禮儀教化之道行為的,要求必須及時上報,後期便以此為借口對該國政治進行強加干涉、甚至推翻。最終榮耀登頂!

通過上述一系列對外對內的政策措施,齊國最終成為春秋第一霸,這一點彰顯了管仲改革的有效性,並且也自此開了改革之先河,經過數千年的歷史輪迴,管仲的很多思想以及措施無不對今天都有著極大的借鑒意義。但管仲改革的最大的遺憾之處在於僅僅通過提高國內的生產力做大改革的蛋糕,使得固有的利益集團獲取了更大的權力,並未對奴隸主階級進行清洗,使得管仲死後,齊桓公因為國內奴隸主階級的反撲而落的餓死的下場。這一點與春秋時期封建地主階級力量相對弱小有關,也與「井田制」下的大背景有關。因此,從結果來看,管仲的措施雖然有效,但其未解決齊國國內的根本問題,最終演變出了「田氏代齊」的篡立事件,因而,管仲的改革只能算作改良,只是把國內的蛋糕做大,但最終蛋糕的分配權依然屬於既得利益體。而改革,要求的就是第二次革命,是要推翻上一次的利益階層,重塑利益格局。保障新興階層的發展壯大,從而為國家發展提供動力。

商鞅變法歷經的時限較短,其標誌性時間為公元前359年「墾草令」的推行。

商鞅——「舌戰群儒」

該項法令推行之前,改革者秦孝公與商鞅就已經在國內對變法進行了相關輿論的造勢,經過前期的鋪墊之後,「墾草令」的推行阻力並不大。而後又分別於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進行了兩次變法,通過兩次變法後徹底推翻了舊統治階級,封建地主階級開始活躍於秦國朝野,為了捍衛秦國變法後的成果,鞅君雖死,然法令仍行,為秦王嬴政橫掃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

商鞅的變法無論從軍事亦或政治方面,措施上都與先輩們的改革大同小異,都是通過對產生力以及生產關係的調整,適應新形勢下的富國強兵政策。但其獨特的一面則是通過對田地的開墾,大量「私田」開始出現,新生地主階級逐漸發展壯大,為廢除貴族的「井田制」提供了堅實的階級基礎,因而推行力度較小,擁護者眾多。軍事方面,商鞅打破世襲傳統,廢除舊世卿世祿制,軍隊按軍工受爵,一方面大量名將能人開始湧現,比如魏冉、白起、蒙恬、蒙毅等,另一方面受軍功刺激,軍隊作戰士氣高昂,戰鬥力大為增加。政治方面,實施嚴厲的法典,推行李悝的《法經》,實行土地私有制,改革國家組織機構,推行縣郡制,使秦國形成了一個政令暢通、軍令如山、法令森嚴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經濟方面,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商鞅認為農業為本,商業為末,國家想要富強就必須勤練內功,杜絕貿易投機行為,在鼓勵私有制的前提下,調動地主階級的積極性來提供國家綜合實力。這一點與管仲所倡導的「貿易制衡」原則相背,但的確,國家的繁榮強盛,離不開自身基礎產業的發達,通過貿易行為進行掠奪或制裁終究不是長遠之計,若非秦國通過「重農抑商」的政策強力扶持國內農業的發展,使得生產力快速發展,物質財富極大豐富,秦國又怎能在六國後期的聯合封鎖下自力更生,最終一統中原?

綜上,管仲與商鞅兩者在改革的具體措施上並無二致,都是以提高國內生產力為主,只是管仲注重商業發展,而商鞅注重農業發展,只此區別,改革成果卻南轅北轍。在大環境方面,管仲時期的奴隸制階級仍然強大,土地在實行「國有」的基礎上,新興階級的力量仍過於弱小,未能給予管仲支持。而商鞅變法的成功就在於,戰國時代背景下的「井田制」逐漸瓦解,新興地主階級的壯大使得奴隸主階級逐漸羸弱,此消彼長之下,商鞅變法的抵抗力度較弱。最終成就了商鞅的一世偉業,秦國也在封建地主階級的支持下,成為了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

但有一點也值得仔細推敲,管仲與商鞅,兩人都是法家之先驅,為何在治國的理念上卻大相徑庭。通過歷史的學習,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在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之中,法家的思想強調的「富國強兵,以法治國」的思想,反對在「法令」之外講仁愛、道德,主張「任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當代中國法制的很多思想就起源於此,但古代法家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無論如何宣揚法治,但總離不開「天子」的陰霾,即所有的法治都是立於人治之下的。

管仲所倡導的「德治、禮治」「富民可教」的思維與商鞅主張的法治應「不務德而務法」「愚民可教」的思維存在明顯的差異,閱遍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思想產生之歷程,法家思想一詞,自戰國時期魏國李悝《法經》的創立後方才有了這一說法,而管仲雖被後輩列為法家之先驅,無外乎其所主張的思想對法治都有所闡述,而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局面確需聖人站台,以提高其理論知名度,用以各諸侯治國理政。縱觀全局,管子「禮、義、廉、恥」的四維理論較之儒家的重禮教輕法制,較之秦晉法家的嚴刑峻法,較之道家的消極無為思想,無疑是一種更全面、更有價值的理論。在當今,仍是我們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的理論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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