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似求醫,望聞問切不可少
作為執業多年的律師,隨著執業時間加長,面對激增的法律諮詢,本人越發覺得對很多法律諮詢無法輕易解答。與醫學相似,法律也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領域,律師只有在徹底了解案情的情況下才能找到最正確和有利的法律依據,對症下藥。
以近期的法律諮詢為例,有位朋友購買了動遷安置房,該動遷房只能在動遷戶成員的名下辦理不動產權證,即在上家的名下,辦理過戶手續則需要經過三年左右的時間。該朋友微信上諮詢,這樣的買賣存在什麼風險,對規避風險有否建議。鑒於回答起來比較複雜,本人以電話的方式進行了解答。時隔一兩天,該朋友再次詢問房屋買賣操作細節,受限於案件細節和網路平台,本人只能簡單回答可以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操作,並提出建議面談,但被該朋友以時間、距離不方便等理由拒絕。
從簡單的諮詢,到深入的解答,實質上已經由法律諮詢進入非訴的法律業務階段。諮詢者往往會認為法律問題是很直觀簡單的,比如申請貸款的手續流程或是法院能夠支持訴請。殊不知,法律事件重在講究證據,每個案件的細節與要點均有所不同,結果也不是全是全非的。一個負責任的律師,在沒有分析各種因素的情況下,是不輕易進行判定的。就好比你只告訴醫生,感冒發燒或肚子不適,主治醫生亦不會輕易給你判定病症並出具治療方案。要對法律問題進行全面分析、深入解答,與當事人面談是必要的。
首先,諮詢者前往律所是對自己負責。正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只有諮詢者帶著全部材料與律師面談,才能更好的表達出其困惑和要求。其次,傳統中醫講究望聞問切四診,律師需要通過觀察諮詢者的言行舉止判斷陳述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應對今後可能面臨的突發情況。再者,律師在律所會有更好的工作狀態。律所是律師主要的工作場所,另約在咖啡館、餐廳甚至在當事人家裡,不僅不利於事件的探討,也有礙律師進入工作的狀態。
回到那位購買動遷房的朋友,本人在回復中也強調了房屋買賣是人生中重要的事項,相應的協議的起草以及交易過戶流程的指導,都須慎重。若不回答諮詢,對方會覺得不夠朋友;若簡單進行了解答,不僅當下有對案件把控不到位的問題,而且存在著風險,如果將來出了紕漏,關係到律師的信譽,也更加影響雙方之間的友好關係。
法律諮詢似求醫問診,需要望其色、聞其聲、問其症、切其害。簡單的諮詢,可以微信或電話,也可以自己直接上網搜索。但是複雜的諮詢,則建議帶上所有資料,在律所與律師面談。這僅是當事人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律師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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