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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戀財,不貪權,卻因為女兒做了個美容,被判10年!

一個人想要耐得住寂寞,不僅要有隱忍之情,更要有敬畏之心,既能受得住清貧的生活,還要頂得住慾望的誘惑。要想經得住考驗,不僅僅要有堅韌的意志力,還需要錚錚鐵骨的情懷。在官場中如果能做到這些,無疑是一個清官,但是總有人迷失了方向,反倒成了人人唾棄的貪官。

今天筆者的主角是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副主任,曹淑傑,女,是一名國家的公職人員,但是這一切在2013年都變了,她因為貪污被起訴。跟很多人不同的是其他的落馬官員都是貪污受賄無所不能,但是曹淑傑只貪污不受賄。她利用自身職位的便利條件多次貪污單位活動經費,用來報銷自己的個人支出,合計13萬元,性質十分惡劣。

為了自己更加理所當然的侵佔公款,她甚至開發了兩個固定的發票報銷渠道,她偶然間發現做美容的美容院能開發票,於是她將個人發票報銷,為了平分部里的招待費……使用了多種貪污手段讓自己受益。她其實不貪權,就愛美容和貪小便宜。事件的案發是由於有人舉報,稱2007年——2010年,杜姓女子在美容院消費後,用曹淑傑的單位名頭開具發票,調查後發現這個杜姓女子不是別人,正是曹淑傑的女兒,查出這個美容卡共計消費了23萬多元,讓人大開眼界。

被調查後,曹淑傑並沒有狡辯,主動交代了報銷虛假髮票的事情,甚至在任職期間,出於自己的虛榮心和貪小便宜的心裡,購買了很多衣服、鞋子、化妝品……以及美容院的高額美容消費,在她扭曲的價值觀中,報銷發票證明了其工作能力,不僅得到了領導的表揚,還讓外人以為她努力工作,以致於可以長久的坐在這個職位上。

因為養了一個好女兒,觸犯了法律的曹淑傑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是沒有任何改變。人人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女子又何嘗不是呢?自己喜歡的衣服、鞋子、包包等等,都要靠自己的勞動所得去換取啊,這樣貪小便宜的心理讓很多人迷失了自我,一次沒有被發現查出,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積小成大,最終覆水難收,走向冰冷的鐵窗,被人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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