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和「手的拳」,道理相同嗎?
如來十番顯見——顯見是心
宣化上人《大佛頂首楞嚴經淺釋》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編按】以上經文由「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合掌清心,佇佛悲誨」,上人乃以英文講解。後來上人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又以中文補講一遍。為兼全原意,及方便中文讀者,今已把原文的中譯,及後來之補講融為一爐。
這一段文是「十番顯見」的開始,顯這個見性。現在佛和阿難互相問答。佛告阿難:佛就告訴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如來我,現在實實在在地來告訴你,我告訴你真話!「如來」是 Tathagata。「今日」,就是現在、今天。(上人以英文講解,很多弟子在笑)我沒有同你們講笑!我沒有笑,你們不可以笑的;等我笑完了,你們再笑。我沒笑,你們就笑,這不是好弟子!
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所有有智慧的人,要用譬喻得到開悟。這個「有智慧的人」,就是有知覺的眾生;這還不是真正有智慧的,這只是有中等智慧。若真有智慧的人,我講一,你就知道十、知道百,甚至我不講,你就開悟了,為什麼還要用譬喻呢?用譬喻,就是因為還沒有真正的智慧、沒有很大的智慧,就不懂;所以要舉出一個譬喻,來令他明白。要是愚痴沒有智慧的人,就是用譬喻,他也不懂這個譬喻。佛是看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所以要用譬喻,舉出來一個例子,令大家得到智慧。
你們聽得懂我講的英文嗎?要再翻譯嗎?我對你們講,這樣或者可以節省時間。我知道這個字怎麼講的,我就先講;我真有不知道怎麼講的,你就告訴我,然後再告訴其他人,這樣時間上就快一點。因為美國人對我講的中文,不容易了解;我講英文,如果我有不知道的英文,你們就用你們正確的英文錄到錄音帶上好不好?
阿難!佛在這個時候就說了,阿難哪!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我現在給你舉出個譬喻來,我這個拳頭,假設沒有我這個手,也不會有拳頭。若無汝眼,不成汝見:假如你沒有眼睛,也不能成就你這個見性,你也看不見了。是不是這樣子?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用你能顯見的這個眼根,來比方我這個拳,這個道理是同、是不同呢?
阿難言:唯然世尊:阿難就說:「是的,世尊!」「唯」,就是「是」。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要是沒有我的眼睛,就不成我的見性,我就沒有這個見的能力。用我眼根來譬喻佛的拳,這兩件事情,義理是一樣的。這是佛以這個「眼見」和「手的拳」來比方,看阿難自己明不明白這個道理;阿難果然就說是一樣的,大約阿難也沒加思索。


※這〈楞嚴咒〉百千萬劫也沒有人講一次,也不容易講一次
※生怪病的人,往昔造了什麼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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