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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任頂頭上司落馬後,這名廳官也被查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岳三猛)4月28日,寧夏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張興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此人一直在公路系統工作,而就在不久前,寧夏交通廳前後兩任廳長——周舒和許學民同日落馬,目前周舒已被雙開。

(張興國)

官方公布的簡歷顯示,出生於1962年11月張興國是寧夏石嘴山人,畢業後一直在公路系統工作。從一名工程隊技術員,漸次成長為自治區公路建設管理局局長,直至2016年3月晉陞副廳級,即副巡視員,名列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領導。

值得注意的是,其在公路工程質監站、公路建設局均任職長達6年,兩家都是交通廳直屬事業單位。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髮現,半年前,即2017年11月6日,交通廳前後兩任廳長周舒和許學民被同時宣布接受組織審查。

(周舒)

具體來說,出生於1954年6月的周舒45歲時就赴交通廳任職,4年後升任黨組書記、廳長。在該職位10年後,也就是2013年初,其轉任自治區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

許學民比周舒小8歲,一直在交通廳下屬的事業單位工作,2007年獲任公路建設管理局局長。4年後,他升為副廳長,成了周舒的下級。待到周舒退居二線後,接任交通廳廳長的正是許學民。

今年1月27日,周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被指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或乾股,涉嫌受賄犯罪。

(許學民)

如果將寧夏交通廳反腐的時間軸再往前推,早在2014年12月,就有副廳長(楊有明)已落馬。2017年3月,當地媒體發布消息稱,此人因犯受賄罪被石嘴山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有明利用寧夏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等職務或地位便利,斂財306萬餘元。

媒體還披露,當時,寧夏紀檢委決定對楊有明及其家庭成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同日對楊有明採取雙規措施。調查期間,楊有明主動交代了其受賄、違紀接受禮金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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