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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江洋大盜成瑞龍》聊聊國內那些可怕的殺人案件!

成瑞龍是新一代的悍匪,23歲開始流竄江湖殺人搶劫,前後長達13年。成瑞龍是一個持槍劫匪,為了這把手槍他的同夥殺死了一個警察。期間,成瑞龍幾次持槍和警方激戰,前後打死打傷多名警察。成瑞龍被捕非常戲劇性,居然是被一塊石頭砸暈了。

老民警遇害,槍支失竊

1998年廣西北海,發生了一起大案。北海市一名民警遇害,他佩戴的編號為1809519七七式手槍和6發子彈丟失。北海市警方立即趕到現場,情景慘不忍睹。已經50多歲的老民警李桂躺在居民樓的樓道中,顱骨已經破裂,鮮血和腦漿到處都是。現場丟著一把鐵鎚,看來這就是兇器。這棟居民樓很老,住戶較多,很多是外地打工人員,非常複雜。警方立即對居民進行走訪。有2到3個居民反映,在案發期間,他們上下樓的時看到一個小夥子在樓道抽煙,胳膊底下似乎夾著什麼東西。這個小夥子有恃無恐,面對過往居民絲毫不驚慌。看他打扮入時,年紀也不大,這些路過的居民也沒有多想,認為可能是等人的。

警方繼續走訪,其中一個居民反映,他認識這個小夥子,就是本樓的一個租戶,姓蘭,叫什麼名字就不清楚,似乎是廣東人。警方立即去找這個姓蘭的小夥子,發現他於案發當天失蹤,行李也被拿走。根據租房合同,這個房間還有3個月才到期。這個小夥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又走訪周邊住戶,得到了這個小夥子的一些情況。這傢伙行蹤古怪,白天睡覺,晚上出門,幾乎不和鄰居接觸。根據一個鄰居回憶,他也是廣東人,曾經和小夥子隨便聊過幾次。聽口音,這個小夥子似乎清遠佛山那邊的口音。這個鄰居清楚的記得一件事,就是這個小夥子沒有左手掌。萍水相逢,不便於詢問,他只是看了幾眼而已。這個鄰居認為這個小夥子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就是眼神有些兇惡,說話做事有點神經質。

查詢租房合同上的名字,自然這是一個假名,登記的身份證號也是假的。雖畫出了模擬畫像,一不知道他是誰,二不知道他跑到哪裡去了,很難追蹤。這個案件也就成為懸案,只能全國通緝。

警方認為,這個兇手並非尋仇襲警。遇害的老警察李桂20多年從事戶籍和內勤,並沒有辦過案子,不會和別人結仇。案發現場,李桂的錢包完好,手機也在,只有攜帶的七七式手槍和子彈丟失,並非謀財害命。警方認為,兇手殺人目的就是為了搶劫手槍。

這個小夥子殺人手段乾淨利落,幾乎是一擊斃命,手法兇殘。看來,他並非第一次作案,應該是個慣犯。他搶手槍的目的,是為了繼續做大案。

和警方判斷相同的是,1998年下半年,這把七七式手槍果然做了案。廣東肇慶一個居民樓,連續響起兩聲槍響。110緊急趕到現場,發現一個小個子男子倒在雜物房門口,頭上中槍。根據居民辨認,遇害男子是本樓的居民,是一個小老闆兼股民。

根據現場的監控,這個男子開小車回家,後面跟著兩個騎一輛摩托車的男青年,都是20多歲的樣子。男子並不知道被人跟蹤,停車以後步行慢慢回家。兩個男青年將摩托車停在路邊,跟了上去。走到了一棟房子的樓梯轉彎處,一個男青年突然從衣袋中取出一把手槍,抵住這個男子,說了些什麼。誰知道,這個男子性格強硬,毫不畏懼,和兩人扭打起來。搏鬥中,持槍男青年手中的槍突然走火,將他自己手臂打中。這個男青年惱怒之下,用槍托猛砸男子頭部,傍邊另一名男青年也幫忙。兩個歹徒合力將男子制服,拖到一個雜物房門口。此時,主犯突然用手槍對準受害者頭部打了一槍,另一個男青年撿起受害人的手機,兩人匆匆騎上摩托車逃走。

警方判斷,這兩個男青年應該是試圖搶劫。受害男子經常從股市取錢,作為做生意的流動資金。現在他的車後備箱中,就有五萬元現金。為什麼最後放棄搶劫?是因為槍械走火,歹徒判斷110很快回來,惱怒之下殺人滅口。

監控中可以明確判斷,歹徒手持的是一把七七式手槍。肇慶警方立即進行了彈道檢測,證明這把手槍就是本年北海市民警老桂遇害時,丟失的那把手槍。通過監控截圖,交給北海見過歹徒的居民辨認,確定那個從犯,就是北海案件重大嫌疑人,他沒有左手掌。奇怪的是,持槍的主犯卻是另一個人。

根據監控顯示,這個主犯身材瘦弱,個子中等,戴一副眼睛,看起來似乎還很斯文。現場留有歹徒的腳印,還有受傷時的血跡。

警方認為,這是歹徒搶槍以後第一次作案,看來他們就是廣東本地人,估計還會作案。廣東省公安廳立即發布了協查通告,要求全省警察最近加緊盤查和設卡,要抓住這兩個持槍殺人的歹徒。

數名民警遇害

幾天後1998年5月22日,晚上9點多,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民警姜明華和鄧勇堅,騎一輛摩托車在街上巡邏。他們發現有2個男青年行動詭異,似乎故意躲避他們。佛山治安不好,飛車搶奪、打悶棍、盜竊案件時有發生,這2個民警就攔住他們,要求拿出身份證接受檢查。

一個男青年拿出身份證,交給民警姜明華。姜明華通過微弱的路燈光線一看,發現這個身份證不太像真的。民警鄧勇堅盤查另外一個男青年,他支支吾吾說自己忘了帶身份證出門。民警看他的黑色提包很可疑,就讓打開檢查。

誰知道,這個男青年突然掏出一把手槍,對準鄧勇堅就是一槍。鄧勇堅猝不及防,胸部被擊中,當場倒地。另一名警察姜明華聽到槍聲以後,剛愣了一下,就被一發子彈擊中腰部,也倒地不起。這兩個男青年顧不上拿回假身份證,轉頭狂奔逃走。街角的兩個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民警蔣世軍、金忠截聽到槍聲,立即騎摩托車追趕逃走的歹徒。民警並沒有帶槍,那個持槍男青年又對後打了幾槍,蔣世軍肩部中彈倒地,兩個歹徒得以逃脫。

此次槍戰中,中彈的3名民警2死1傷。子彈經過檢驗,又是那把七七式手槍。

根據受傷警察回憶,兩個男青年中的一人,沒有左手掌。

讓警方沒有想到的是,系列案件並沒有結束。

一周後,廣西桂林公安局刑警隊副大隊長白華恩,在市中心追蹤通緝犯。守候期間,他突然發現街上的1個男青年行動很奇怪。憑著職業敏感,白華恩覺得這人可能是逃犯,就跟了上去。走了幾步,男青年回頭看了他一眼,然後加快腳步。

白華恩大喊:站住!我們是警察。

誰知道,男青年突然從褲兜拿出一把手槍,對準他就是一槍。白華恩身手很好,他機靈的一閃躲過了這一槍。歹徒開始狂奔,白華恩和另一個民警立即追了上去。期間,雙方互開數槍,都沒有射中。歹徒見情況不好,慌不擇路的逃入一個人口眾多的居民區,不知去向。

白華恩命令幾個民警四面堵截,自己和另一個民警騎著摩托沖入居民區搜索。期間,雙方又互射幾槍,持槍歹徒不顧一切竄入一個小巷子。白華恩他們冒險追了進去,誰知道剛進入小巷,這個歹徒突然往回奔,三人幾乎撞在一起。在車上的白華恩因為視線被遮擋,反應較慢,歹徒搶先開槍,白胸部中彈倒地。送到醫院搶救無效,白華恩犧牲。

根據彈道檢測,這還是那把七七式手槍。

至此,這把手槍已經打死5人,其中4人是民警。

就在同時,由於警方四處布控,專門捉拿缺失左手掌的那個歹徒,終於有了收穫。在白大隊長犧牲的同時,警方在南昌火車站發現一個青年神色詭異,缺少左手掌。警方立即將其生擒,他很快招工,自己叫做蘭啟榮,是殺死北海市老警察的兇手。那個持槍在逃的,是他的同夥,也是主犯,名字叫做成瑞龍,以上的案子全部是他們兩個人做的。蘭啟榮自己,也犯下多起殺人案。

罪證確鑿,蘭啟榮在半年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但那個持槍在逃的同夥成瑞龍,始終沒有抓住。

警方找到成瑞龍戶籍照片,頒發全國A級通緝令。

1999年2月,春節期間。重慶南岸區南坪鎮治安員王光祿,在夜晚例行巡邏時發現異常情況。一個穿著單衣,行色慌忙的男青年,故意躲避他的視線。王光祿覺得這人非常可疑,就跟了上去。這個男青年拎著一個塑料袋,裡面似乎是一些還沒有拆封的人民幣。幾個小時前,當地一個儲蓄所剛剛被人撬竊,1萬多元現金失竊。治安員認為這人很可能就是小偷,通過對講機喊來了同伴。

四個治安員將這個男青年攔住,詢問他是什麼人,這麼晚上街幹嘛的?男青年隨口說了兩句,突然從褲兜掏出一把手槍,對準最靠近的王光祿頭部就是一槍。王光祿頭部被射穿倒地,當場犧牲!周邊另外3個治安員沒有被歹徒嚇住,他們奮力撲了過去。歹徒又開了一槍,萬幸的是沒有擊中任何人。3個治安員用力按住他,去搶奪這把手槍。歹徒見對方人多,靈機一動。他手一松,將手槍扔下,幾個治安員立即去奪槍,這個歹徒藉機飛奔逃走。

中彈的治安員王光祿犧牲,繳獲的七七式手槍經過辨認,就是北海民警遇害丟失的那把手槍。

繳獲了這把手槍,也讓歹徒不能再用它殺人。遺憾的是,那個歹徒卻沒有被捉住。

經過治安員事後辨認,這個傢伙就是成瑞龍。

歹徒瘋狂作案

1999年8月,江西大余縣1個13歲女孩在家中被人姦殺。現場極慘,連法醫都掉下了眼淚。受害人是初二的女學生,在遇害前,她被人殘酷毆打,臉部被打的幾乎無法辨認。歹徒在毆打強姦她以後,又將他活活掐死。同時,女孩家傍邊賓館一個房間,有2萬元失竊。

經過女孩體內DNA對比,可以確認毫無人性的歹徒又是這個成瑞龍。

2001年,江西信豐一家母子兩人遇害,孩子年僅八歲。現場經過激烈搏鬥,一片狼藉。遇難的母親身中十多刀,幾乎刀刀致命,仍然堅持和歹徒搏鬥了五六分鐘。看來,這個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和歹徒拼了命。不過,兇殘的歹徒有兩個人,都有兇器。他們殺死母親以後,把不懂事的孩子殘忍殺死。現場的母親下身赤裸,似乎遭到非禮,是槍擊案殺人。事後屍檢表明,這個母親沒有被強姦,看來是狡猾的歹徒故意誤導警方辦案的方向。

在現場發現了幾滴歹徒的血液,應該是母親搏鬥時咬傷了歹徒。

經過血液對比,這個歹徒仍然是成瑞龍。

2005年,江西龍南一個公司的保險柜被撬,警察加緊對市區進行排查。兩個民警在檢查一輛公交車時,發現一個神色慌張的男青年試圖下車,立即將他攔住。經過簡單搜查,發現他身上有數萬元現金,還有好幾部手機。就在民警盤問這個男青年時,後面突然衝過來一個歹徒。他手持匕首,朝著其中一個民警猛刺過來。民警躲避不及,從臉頰至耳際被狠狠刺了一刀,摔倒在車上。另一個民警見狀,立即衝過來,赤手空拳和歹徒搏鬥。混亂中,民警手臂又被歹徒匕首刺中,流血不止。兩個歹徒刺傷民警後,連包都不要了,跳下公交車就逃。

手臂受傷的民警奮力跳下車,隨手撿起地上一塊磚頭,用力砸過去。說來也怪!此時持刀歹徒已經跑出去10多米,是很難砸中的。而這塊石頭,卻正中歹徒後腦,他當場昏死過去。車上的幾個男性乘客也跳下來幫忙,將昏迷的男青年抓住。另一個歹徒見對方人多,倉皇逃竄。到了公安局以後,行兇歹徒自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無父無母流落他鄉。因為持刀行兇襲警,他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入獄服刑。

不過,辦案民警始終認為這個「周全」並不簡單,很可能做過大案。此人作案手段兇殘,敢於一人襲擊兩個警察,絕對不是江湖上的小毛賊,倒像吃硬貨的重大案犯。

通過全國聯網的戶籍調查,「周全」查無此人。他明顯滿口廣東口音,根本就不是福建人,非常可疑。

在周全服刑期間,警方提取他的DNA進行反覆對比,試圖找出他的真實身份和其他的案子。DNA的對比花費了幾個月時間,終於有了結論。這個「周全」就是這一系列殺人強姦搶劫襲警案的主犯,成瑞龍。

成瑞龍可謂新時代的江洋大盜,是新式的歹徒。

在審訊中,自知難逃一死的成瑞龍,很快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罪行。成瑞龍供述,他流竄江湖13年,前後一共犯案10起,殺害13人,劫財28.8萬元。

受害者中,很多是警察,5名警察犧牲,多人受傷。

從小就不是好東西

成瑞龍1973年出生在廣東連州市大路邊鎮旱沖村。連州是革命老區,民風醇厚。旱沖村的舊祠堂里,高懸著一塊牌子「解放戰爭·游擊根據地村」。成瑞龍的父親成高亮,在這個自然村是有些身份的人。他做村長已經很多年,因處事公正而很得到村民的支持。和一般歹徒出生於貧困家庭不同,成瑞龍家在當地算是中等人家,甚至可以說是小康。

成高亮平時種煙葉,一畝能有八百塊錢的收入,同時也做點小生意,一家人倒也過得還不錯。

成瑞龍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和姐姐。全家對成瑞龍都非常寵愛,父親給他取名瑞龍,「瑞」象徵著吉祥如意,「龍」意味著他望子成龍的殷切期望。

成瑞龍從小長得很可愛,胖乎乎的,被村民昵稱為「肥仔」。很多村婦路過成家門口,都忍不住捏他一把或者抱一抱,因為長相實在太好玩了。不過,他的父親成高亮卻覺得小兒子,越來越奇怪。成高亮和大兒子成瑞方都是性格溫和的人,有些內向。成瑞龍卻正好相反!

成瑞龍昔日的鄉鄰們,都認為他從小就很兇悍。

小時候每逢在外跟人打架,不管打贏還是打輸,成瑞龍都默不作聲地回到家裡,即使臉上挂彩或是胳膊腿腳受傷,他也不吭一聲。這一切總瞞不過父親成高亮的眼睛,總會有家長向作為村長的他,投訴關於成瑞龍的「光榮事迹」。每每此時,成高亮就會罰成瑞龍跪木凳子,讓他「認錯」再起來。

鄉親們每每都能看見成瑞龍跪在高高的木凳上,倔強的小脖子像正情緒激昂地參加戰鬥的小公雞一般筆直地挺立著,紋絲不動。鄉親們的心腸也是軟的,便在一旁勸成高亮說:「算了,別讓孩子受這罪。」又反過來勸成瑞龍:「肥仔,你就認個錯吧,好漢不吃眼前虧不是?」

母親也看著不忍心,便偷偷把他拉起來。可成瑞龍的脖子挺得更直了。他就這樣跟父親成高亮較著勁,寸毫不讓。

他不能受制於父親的權威,雖然他還小,可是已經懂得了要掌握在這個家庭、在這個村莊的絕對主導權,就決不能服軟。看著成瑞龍長大的鄰居認為,他把對父親的低頭看作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

十二歲時,他跑到親戚家掛了一個大沙袋。放學或放寒暑假,他就跑到這個親戚家去練拳。他從小就喜歡搗鼓些拳術之類的東西。那時候電視機對於農村家庭來說還是件非常奢侈的物品,拳術這類東西都是他從小朋友們傳閱的小人書里得知的。從那時候開始,他就很嚮往自己能成為像小人書里所描寫的那些英雄俠客們一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功夫去打天下。他出拳很重,幾個扶沙袋的同齡人扶都扶不動。。。

學校老師對成瑞龍的記憶不太好。他的初中班主任黃明回憶:成瑞龍學習基礎比較差,也不愛學習。他身體壯實,喜歡打架,三天兩頭惹事。但他不在自己班裡鬧事,不打本班同學。為了成瑞龍,我前後不知道教育過他多少次,家訪過很多次,都沒用。這個孩子很固執,無法說服。就這樣,成瑞龍一路「打到初三」,學校最終以「打架鬥毆」開除了他。

鄰居認為,成瑞龍被開除是因為早戀,戀愛對象還是初中校長的女兒。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兩人陷入熱戀沒多久,就偷嘗了禁果。

校長楊老師知道成瑞龍是全校有名的小流氓,又管不住自己的女兒。惱怒之下,以打架鬥毆將成瑞龍開除。不過,這阻擋不了兩個孩子的愛情。20歲成瑞龍就在1993年因盜竊被勞教,女友楊某已經懷孕。當時家人,尤其是做校長父親都勸她打掉這個孩子,理由是成瑞龍是個壞人,將來肯定蹲一輩子大牢,你何必為他受苦。可楊某堅持生下了這個孩子,後被迫帶著孩子自己生活,受盡了世間的艱苦。畢竟是自己女兒,楊家父母儘力照顧了這個女兒。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龍勞教滿2年,從高牆出來重獲自由時,兒子已經一歲多了,而女友楊某也在和弟弟做著一點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沖村的當天,抱著曾與自己早戀、並與自己有著事實婚姻、還給他生了孩子的楊某哭著說他對不起她娘兒倆。當時,楊某也哭了,勸他痛改前非,從今以後老老實實做人,規規矩矩掙錢養家。他滿口答應,可是沒安分幾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幫人。女友便對他徹底失望了。

在他人看來,那是一群酒肉朋友,吃吃喝喝而已。在成瑞龍的心裡,他們是無話不談、生死與共的「兄弟」。幾個月後,成瑞龍和同夥綁架一個老闆事發,從此流亡江湖,從沒聯繫過妻兒。

多年以後,在連州鬧市區的一家服裝店,一個記者採訪了幫弟弟打理店鋪的楊某。她身材苗條,穿著素色連衣裙,戴著眼鏡,很斯文。楊某很理性地說,她和成瑞龍沒有任何關係了,但兒子是他的,她不會否認,如果公安機關需要兒子配合,她會儘力配合,但她不願意再見到那個人了,早已沒有任何感情存在了。女友楊某非常不願意提到成瑞龍:「其實兒子並不認得他,也從沒見過他。不管你們相不相信,這麼多年,那個人從來沒有和我們聯繫,沒有寄過一點錢。」

據了解,成瑞龍的兒子成偉,已上初三,在連州市的一所中學就讀。楊某說,她不會主動讓兒子了解「那個人」,也不希望兒子受到影響。兒子馬上要面臨中考,她只想孩子能夠安安靜靜地讀書。在楊某看來,她和兒子都是受害者,「請不要再來打擾我們了」。

被學校開除後,成瑞龍就開始在鎮里瞎混,逐步開始盜竊。物以類聚,他很快認識了幾個不良少年。自認為聰明講義氣的成瑞龍,其實被他們利用來犯罪。

「當時有個姓潘的夥伴對我後來走上犯罪道路的影響也挺大的。我那時候讀初二,他應該比我大一兩歲,是我的一個同學。」 成瑞龍說。

「後來我才發現這個姓潘的應該是有意接近我、跟我玩的。他向我傳授一些詐騙、盜竊之類的犯罪技巧。他看到我爬上爬下很厲害,就叫我去爬107國道上的貨車偷東西,後來我就上了他的道。1991年時,我偷到了一兩千塊錢。後來,只要一有『內線』看好的作案地點和對象,姓潘的就會叫我去偷。後來我才明白,他是把我當做了為他作案的『工具』來對待和使用的。我上當了。」

他的父親很快發現了兒子盜竊的事,發現他身邊有一幫損友。無奈之下,成瑞龍父親將他送到佛山打工,希望他能夠擺脫這批壞朋友。聰明的成瑞龍去佛山打工,混的還可以。他騎著三輪車收廢品,少的時候一天能掙幾十塊,多的時候一天能掙一百來塊錢,生活小康。他還把他哥帶出去,幫忙打理廢品收購站。照這樣下去,有一天成瑞龍會做老闆的。直到今天,成瑞龍的哥哥還在經營那個廢品收購站,輕鬆養活全家。

第一次作案

1996年年底,成瑞龍帶著好友蘭啟榮到佛山,兩人此刻已經無心做正行。成瑞龍一直以村中大哥自居,不甘心以「丟人的」收廢品為生,也看不上這些小錢。

他們常常同村兄弟成勝,聚會聊天。在交談中,蘭啟榮和成勝都跟成瑞龍說沒錢花,想搞點錢花花。所謂搞點錢花花,就是犯罪的意思。這幾人中,只有成瑞龍犯過罪,還勞教過,自然推他做了大哥。

從內心來說,成瑞龍並不想立即就去犯罪。一來,勞教2年,他吃了不少苦,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二來,兒子剛剛2歲;三來,廢品收購站的生意至少可以養活自己,沒到生活不下去的地步。

只是,成瑞龍這人極其要面子,自認為大哥。

看到幾個小弟都敢犯罪,他自然也不能服軟,就同意了。

三人一拍即合,開始到處尋找作案目標,成瑞龍還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

他們4人不過22、23歲,都很年輕。除了成瑞龍以外,其餘3人毫無作案經驗。而成瑞龍也只是盜竊過幾次,根本沒有做大案的知識。

有一天,三人遊盪在佛山街頭,當路過佛山南海某酒店後面的海鮮冷藏廠時,成瑞龍看到老闆桌面上放了一疊錢。他就對蘭啟榮說,「這個老闆可能很有錢,我們不如搞他!」就因為看到一疊錢,就選定了作案目標,也不管對方實際上有錢沒錢。

鎖定目標後,成瑞龍按照影視劇中常用的套路,叫蘭啟榮去踩點,跟蹤這個老闆,自己則著手準備工作,買了幾把刀和黑色女式褲襪。

半個月後,成瑞龍認為準備完畢了,開始動手。他們在一個小巷子內,將老闆妻兒綁架到隱藏的地方,然後和海鮮店老闆就贖金問題討價還價。這個老闆現在根本沒什麼錢,生意也嚴重虧算,最終他硬著頭皮表示願意出二十萬元。成瑞龍跟該海鮮店老闆談好價錢後先走了,走之前他對那老闆說,「不準報案,也不能遲於明早九點交錢,否則你等著幫你妻兒收屍!」

老闆實際上沒錢,他不得不去報警。這個老闆做生意久了,有一些警察朋友。他悄悄的聯絡一個警察朋友,警察立即讓他裝作回家拿錢。老闆打電話給兩個身強力壯的親戚,通知他們到他住處樓下守候看護,準備與綁匪搏鬥救人。自己則裝作沒事一樣,四處籌款。

成瑞龍下樓後,就在海鮮店老闆家附近等著,暗中跟著老闆,看他有沒有報警。後來見到他開著小貨車回店鋪拿錢,他才安心。第二天早上九點左右,老闆帶著借來的十多萬元現金,按照他們約定的地點交錢。此時,警方已經跟蹤發現了老闆妻兒被關押的地點。

海鮮店老闆將錢交給蘭啟榮後,就與親戚們在住處樓下守候。等蘭啟榮和成勝走下樓後不久,他們就衝上去合力將走在後面的成勝抓住,傍邊的警察也一涌而出。帶著現金的蘭啟榮拚死狂奔,仗著自己熟悉地形,僥倖逃脫。這邊警察破門而入,解救了老闆的妻兒,看守這個房子的成海芳跳窗逃走。

這就是成瑞龍口中所說的「第一次干大事」。

這一次大事,讓他「損失巨大」。正好趕上96年嚴打,這起綁架案案情重大,性質惡劣,成勝被判處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根據成勝供述追蹤到連州市大路邊鎮,抓捕成海芳。成海芳持土槍拘捕,對警方開槍射擊。抓捕民警對他連射數槍,將他當場擊斃。

既然從犯都被處決,作為主犯的成瑞龍自然也難逃一死。從此刻起,成瑞龍離開家,在江湖上流竄,前後長達13年。

從此,他與唯一的好友蘭啟榮開始了漫長的逃亡生涯。

這一路,他們東躲西藏。成瑞龍每天都通過報紙觀察佛山海鮮店老闆被搶案的破案進展,心裡像是安裝著一枚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引爆的可能」。

一路上為了躲避警察,他和蘭啟榮風餐露宿、顛沛流離,吃盡了苦頭。他們爬過火車,甚至爬過客車,偷過自行車,也偷過摩托車。他們不敢光明正大地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衣兜里揣著搶來的十幾萬元卻不敢花,也不知道怎麼花,還生怕被人發現識破,更害怕遇到「同行」來個「黑吃黑」。一碰到穿警服的人他們就趕緊把脖子縮起來,把頭藏在衣領里,或者用報紙擋住臉,低頭匆匆而行,或者扭頭就躲,恨不得自己能變成隱形人才好。

一路東躲西藏,成瑞龍和蘭啟榮終於到了廣西梧州,之後又到了桂林,到桂林後,兩人以楊光華的名義將搶來的14萬人民幣存進了農業銀行,一萬港幣存在了步步高銀行。在桂林,成瑞龍和蘭啟榮在風景優美的七星公園附近租了房子,放肆揮霍著搶劫得來的十幾萬贓款。

不久,成瑞龍在一個桑拿店邂逅了三陪女李如,兩人很快同居。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如正在熟睡當中,追查賣淫女的當地警方進行突擊檢查。碰巧成瑞龍在外面鬼混,並不在家。警方將李如帶回派出所拘留十日,警告她以後不得賣淫。同時,警察把搜查出來的李如的2萬多元人民幣,作為非法所得而予以收繳了(我靠!),他們租住的屋子也被查封了。成瑞龍回來看到警方的封條,以為自己事發,嚇得趕忙逃走。

流竄江湖,殘忍做案

養了個女人不可能不花錢,搶來的十幾萬很快被揮霍一空。窘迫的生活讓成瑞龍和蘭啟榮,決定重操舊業。成瑞龍想起李如姐姐說過自己的老闆很有錢,他和蘭啟榮就決定密謀綁架此人,成瑞龍計劃再做一次就收手,以後再也不在江湖流浪了。他和蘭啟榮商量,綁架房地產老闆後,一定要勒索1000萬元,然後拿著這筆錢潛逃出境,從此「金盆洗手」。

1997年4月14日晚上大約十點鐘左右,成瑞龍和蘭啟榮兩人潛入李老闆居住樓房對面的樓中。凌晨一時許,李老闆一回來,兩人就在樓下堵住了他。

蘭啟榮拿刀頂住他的胸口,後又用鐵鏈從後面反綁他的雙手,李老闆拚命反抗。成瑞龍和蘭啟榮都是20出頭,年輕力壯,不可能對付不了一個50歲的老頭。誰想到,前一次差點被抓的經歷,讓蘭啟榮像驚弓之鳥。他不由自主的朝李老闆的肚子捅了一刀,然後又連捅了好幾刀,直至他倒在地上不出聲為止。成瑞龍慌亂之下,趕快去檢查老闆的脈搏,發現已經停了。到了這個地步,成瑞龍只得也捅了李老闆,保證他徹底被殺死以滅口。

兩人搜了李老闆全身,僅僅搜到10萬日元和1條很細的金項鏈。

這就是成瑞龍身上所背負的第一條人命,綁架案也沒有成功。

成瑞龍後來回憶說,「這件事情雖然已過去了十幾年,但由於是第一次干這麼『大』的事,我還清楚記得那晚的情景。」

他之所以要在後來的案件中把當事人統統殺害,正是出於這種他自己所聲稱的「自我保護」的需要。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不能留下活口,任何一個他染指過的被害人,只要他們活著,那麼就會對他的生命構成威脅,因為他們的生存很可能會讓他的行蹤和罪行得以暴露,那麼等待他的後果將不堪設想。

13年後,成瑞龍說,「這是我最後悔的一次犯罪。本來我再三說千萬不要殺人,單純幾次綁架也許不會死刑。沒想到,蘭啟榮卻失手殺了人,導致我沒有了回頭的餘地。」無論當時還是此後,成瑞龍說他都沒有過多責怪蘭啟榮,「事情已經這樣了,乾脆干到底。我又拿刀在他(李老闆)背上狠狠捅了幾刀,就跑了。」

此案以後,成瑞龍明白自己一旦被捕鐵定槍斃,開始更瘋狂作案。

1997年4月13日,成瑞龍和蘭啟榮逃竄到湖南省株洲市,殘忍地殺害了株洲市某貿易公司總經李建敏一家三口,共搶得現金8萬餘元,金銀首飾若干。

成瑞龍回憶:一天傍晚,我們見到一輛豐田小轎車,掛著「湘B/11111」車牌。我們覺得掛這麼牛車牌的車主一定很有錢或很有地位,於是預謀綁架他,狠狠勒索他一筆。我們對車子進行了跟蹤,兩三天後摸清駕車人是個身高約摸1.6米多、30來歲的男人,住的地方是靠近河邊一個新開發的豪華住宅小區。我叫蘭啟榮去購買大鐵剪等工具。到了5月28日晚上八九時左右,我們摸黑走到那座住宅樓,從樓梯上到頂層天台,潛伏下來等待時機。估計等到凌晨1時左右,我們從樓頂下來,事主房間已經熄燈。我將窗口防盜網剪斷,用力將窗門撬開,不小心弄出了聲音,驚醒了事主。我用力將窗門踢開,爬進屋內。男事主見有人深夜破窗進來,跑到廚房拿了把菜刀,不由分說向我亂砍。我左閃右躲,但黑暗中還是被砍傷了左臂。我死死抓住他拿刀的右手,並搶奪他的刀,搶到刀柄都彎了。兩人在客廳里廝打搏鬥起來。在搏鬥過程中,卧室里的母女也驚醒了。女事主想幫忙,但手無寸鐵,力氣又不大,始終幫不上忙,只有在旁邊哇哇尖叫。我奪過男事主的菜刀,並拔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他腹部猛刺。男事主受傷後很快被我打倒在地,我再用尖刀抵著他胸部,威脅他不要出聲。

我受傷的手臂流了很多血,把衣服都染紅了,我就拿了男事主的一件名牌襯衣,把臟衣服換了。我想,假如警察來抓捕,我們手頭上一定要有人質,於是我把嚇得渾身發抖蜷縮在床上不敢動彈的母女當做人質。蘭啟榮抱著六七歲的小女孩,逼著她母親帶路下樓之後,我用一把水果刀將那男事主殺死在床上,然後又在床頭櫃搜到五六萬元現金。我暗暗罵道:「你這個斷手的蘭啟榮怎麼搞的,這麼大摞的現金都搜不到,活該你一輩子窮光蛋。」

我們在橋頭攔截了一輛出租小轎車,直奔衡山而去。蘭啟榮抱著小孩坐在副駕駛座位,我與女事主坐後排。不久遇到連夜設卡檢查過往車輛的警察,我就小聲威脅女事主說:「你要配合點,不然同歸於盡。」女事主嚇得不敢吭聲。警察過來查問時,我就說:「我姐被姐夫打了,我接她回衡山去住。」我們瞞過了警察,沿著河堤開往衡山。後又換乘一輛小貨車,往江西贛州方向走。大約下午三四時,我們來到一座山下,4個人步行上山。忽然下起雨來了,過了兩個小時雨還沒停。我把蘭啟榮拉到一邊,用粵語商量怎麼處置兩個人質。我說,如果放了她們,她們肯定會報警,那我們就跑不掉了。我們決定殺人滅口。我對付女事主,用帶子將她捆綁殺害。雙手殘廢的蘭啟榮則用衣服把小女孩勒死。我們把兩條屍體拖到一個隱蔽的地方,連同從她們家帶出來的黑色皮掛包一起扔掉。

因為屍體始終沒有被找到,最後審判的時候沒有將這2條人命算上。

1997年的9月份,成瑞龍、蘭啟榮流竄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在這裡入室劫殺了沈姓夫妻二人,值得慶幸的是,事後受重傷的妻子經搶救而挽回了生命。

成瑞龍自己回憶:經過幾天觀察,我發現有個50多歲的男人(沈志林)老是開著一輛桑塔納進出高級酒樓賓館,看樣子很有錢。

中秋節那天凌晨1點多,我在對門的空房子聽到事主上樓的腳步聲。當他拿鑰匙開門時,我迅速衝出來,從後面箍住他的脖子,推他進屋。但他拚命反抗,還叫喊求助。我死死掐住他的脖子,不讓他喊出聲來,然後用刀連砍他的脖子,把他當場殺死。隨後,我搜索他的衣兜,從他的後褲袋找到一個錢包,拿到了2000多元。

他在裡屋的老婆可能聽到門口的響聲,開門探出頭來看,大聲喊著:「要錢可以但不要傷害我們。」我幾步衝上去,將她打昏,接著用刀朝她的肚子狠命一捅,把刀插在她的腹部。她是否被殺死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就算不死也重傷了。

成瑞龍之狠從檢方的證據上可見,當晚沈志林身負25刀,而成瑞龍在沈的妻子腹部竟然持刀攪動了幾下,令人髮指。

1998年,又有錢的成瑞龍與蘭啟榮曾一度悄悄潛回桂林,與各自的女友團聚了。關押在看守所的成瑞龍曾無比懷念地講述,在自己短暫人生中最最溫暖和最像「家」的美好記憶都是李如帶給他的。

其實他搶劫的大部分錢款都給了這個女人,而自己真正的老婆孩子分文未得過。

事後,這個三陪女李如宣稱絲毫不知道成瑞龍的事情,還出庭作證。很多人稱瑞龍是個傻瓜。他自己冒險殺人搶劫的錢,被三陪女李如流水一般花掉。

殺警搶槍

連殺多人以後,成瑞龍考慮搞槍做大案子。

「只要有了槍,碰到警察都不用太害怕了!」他是這麼想的,蘭啟榮也是這麼想的。他甚至還懊悔,如果當時成勝和成海芳手中有槍,他們也不至於被警察抓到而被判死刑或被擊斃。也就是這把槍,成為他們日後製造幾起血案的重要武器。

編號為1809519的手槍主人是廣西合浦縣公安局警察李桂。

最初發現「槍」的是蘭啟榮。1998年3月,成瑞龍和蘭啟榮逃亡到廣西北海,蘭啟榮說自己發現了一個老警察獨自住在一棟樓里,身上有一支手槍,成瑞龍便讓蘭啟榮留意老警察的行蹤。

沒過多久,蘭啟榮說他已經把槍弄到了手了。成瑞龍後來交代,「為搞這支槍,蘭啟榮殺死了那名老警察。」

成瑞龍常常仔細端詳著這把被他視若心肝寶貝的槍,槍把上刻有「七七式」字樣,還有一顆五角星,他走到哪裡都帶著這把槍,連睡覺都不放下。

自從得到這支槍後,他一有空就偷偷拿出來練習射擊,隨著練習的次數越來越多,也隨著時間的一天天推移,他的槍法越來越嫻熟,瞄準的精確度也越來越高。後來他在一次入屋盜竊時,竟然偷到了7發子彈,這更讓他喜出望外,他感覺自己的膽子也好像比從前大了許多。

1998年5月16日,廣西肇慶,成瑞龍和蘭啟榮在守候在證券交易所門口,跟蹤並槍殺了一名小老闆,不過沒有搶到錢。

成瑞龍回憶:在證券交易所找到了一個作案對象——一個大約20多歲、身材瘦小、戴眼鏡的男子。第二天下午3時多,該男子又到證券交易所提取了5萬元,然後回單位上班。我們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見他開著小車回家。我坐摩托車緊跟其後,男子下車後走進一條小巷,走到了一棟房子的樓梯轉彎處,我忽然從後面用槍頂著他,叫他不要動。但他並不畏懼,與我扭打起來。『砰』的一聲,我的槍走火了,打傷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挾持著該男子,把他拖下樓。隨後,我與蘭啟榮,把男子拖到一樓的一個雜物房門口。聽到樓下的槍聲,樓上有人探頭出來。我估計他們已經報警了,又一筆『生意』失敗,我朝男子頭上開了一槍,他就倒地了。蘭啟榮只搶到這個人身上的手機,其他一無所獲。

有了槍,又有了錢,成蘭二人決定回佛山找南海海鮮店老闆為死去的朋友報仇。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時多,兩人在佛山親仁西路剛下車,就遇上警察盤查。自覺心虛的成瑞龍槍殺了民警姜明華和鄧勇堅,打傷了另一名警察。

之後,公安機關立即通緝抓捕兇手,成瑞龍和蘭啟榮兩人分開逃跑。

幾天後,蘭啟榮在南昌落網,隨後被槍決。根據蘭啟榮的供述,警方明確知道成瑞龍參加了一系列重大案件。

「他對我最信任。如果有什麼生意叫他打理,他還行,但他確實不是做這行(指犯罪)的料,因為他比較容易緊張。他比較依賴我,什麼都聽我的。我對很多事情的處理比較正確、比較好,比如當時我對第一宗案件的處理方式和逃跑時設計的路線,他都很佩服我。還有一些如何尋找作案目標和一些作案技巧等等都是我傳授給他的。」蘭啟榮被執行槍決後,成瑞龍明白自己離這一天也不會太遠,更瘋狂作案。

1998年5月31日下午約四時許,廣西桂林,成瑞龍經過一家酒店門口時,看到有人盯著他,他感覺那是「便衣」。成瑞龍回憶:當時我的槍是放在右褲袋裡的,我的手也插在褲袋裡,緊緊握住子彈已上了膛的槍,隨時準備掏出來射擊。當我經過一家酒店門口時,見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著我,我停下回頭,發現他們也沒動,感覺他們是便衣,走過幾步後,就聽到他們在後面大聲呼喊:「站住!我們是警察。」 我馬上向他們開槍,然後拔腿就跑。剛跑過一座橋,橋頭那邊停著一輛110警車,車裡的人向我開槍。我一邊跑一邊朝他們開槍,過了橋馬上轉右,鑽進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著有一輛摩托車載著兩個人追過來,坐在後面的人向我開槍。我見前面有條小巷,就不顧一切拐了進去。跑了十幾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為我覺得開摩托車追過來的警察對我威脅最大,我要先幹掉他們,才可能脫身。 那名警察騎摩托車衝過了巷口,發現我後又折回來,要進小巷來追我,剛好我也到了巷口,我們幾乎撞在一起了,距離只有二三米遠。我立即舉槍向他的胸部射擊,他中彈倒在了地上。後來我才知道,他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隊長。

我打中那個警察以後,繼續往前跑,發現有件白色工作服,於是立刻換上,翻過圍牆,扮做撿雜物的,得以逃脫。」

1999年春節,成瑞龍在重慶市郊區的一家儲蓄所行竊後,在等候公交車時引起了一個治安隊員的懷疑,治安隊員叫他拿身份證出來。成瑞龍回憶:槍擊刑警副大隊長後,東躲西藏五六個月,大約是1999年春節前,我獨自流落在重慶市郊區,一晚我只穿一件單衣,忍著飢餓寒冷,在郊區農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進入一家儲蓄所行竊,偷了一些錢。 天快條小巷,誰知我的舉動引起了一個治安隊員懷疑,於是他追上來問我是幹什麼的,還叫我拿一邊巷口時,這個一直跟蹤我的治安員用對講機呼叫其他隊員過來幫忙,在巷口攔截我。 我一出巷口,就看見有幾個人站在外面等著我走出來。幾個治安隊員攔著我,其中一個問我幹什麼的,要拿我身份證、檢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從褲兜掏出槍來,向其中一個治安員頭部開槍。其他治安員馬上撲上來抓我,我又開了一槍,但沒有打中人。後來我被治安隊員掀倒在地上,幾個人緊緊抓住我拿槍的右手,還有人抓我的衣服。他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松,他們就把槍奪去了。我再趁機把衣服一脫,跑掉了。

禽獸不如,殺死多名無辜

1999年七八月份,成瑞龍發現江西大余縣一家賓館的防盜意識非常差,他便進了這家賓館旁的一個房間伺機作案。大概一個小時後,他殘酷毆打強姦並殺害了房間里的一名初二女生。

殺死這個小女孩完全是成瑞龍報復社會:大約是1999年3月,我輾轉逃到江西信豐。 但是,我畢竟是個負案在逃、見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搶維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間,我從信豐縣跑到大余縣,發現一家賓館防盜意識比較差,決定偷這個賓館。 我發現時左右,我潛入了幼兒園。沿著樓梯上三樓往左邊拐,進入靠近賓館那座樓的房間。 我沒有開燈,在房間里等時機。大約一小時後,我聽到有人上樓的聲音,我馬上把門反鎖,接著有人在開房門,並聽到一個女孩說:「怎麼開不了呢?」後來她下樓了,我趕緊開門離開這房間。 我剛走到樓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來了,假意幫小女孩開門時,小女孩突然警覺,她問我:「你剛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間啊?」我說沒有。她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還責問我是不是小偷。我開始害怕了,繼而惱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著她的脖子,把她拖進房內,將她強姦後殺掉。 幹完這一切,對面賓館房間的人還沒有睡覺,我就挨著小女孩的屍體躺下睡著了。凌晨1時多,我醒了,打開書桌上的書包,發現她是個初二的學生。 我溜出小女孩房間,從幼兒園爬到賓館圍牆,再從圍牆爬上二樓。在那個沒有關窗的套房裡的床頭柜上拿了個皮包,裡面有兩萬元人民幣。

2001年8月,成瑞龍潛逃至江西省信豐縣,他和同夥「小九一」潛入一對母子睡覺的三樓卧室,試圖盜竊。在扭打中,兩人合力將母子二人一併殺死。

成瑞龍回憶:2001年夏天,我在江西南康縣認識了一個同道朋友『小九一』, 天亮前,我們往縣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錢人家。我們就選擇靠近大馬路的一棟4層小洋樓下手。我們進入一戶人家,發現一個房間沒關門,輕推房門,見到一個約30歲的女人和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在裡面睡覺。我們進去搜刮財物,『小九一』在翻衣櫃時發出響聲,驚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見我們,發出『啊』一聲大叫。我立即衝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強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過來幫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後用力掰開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來。那女人為了保護孩子,帶傷繼續與我們廝打,並大聲叫喊,『我倆合力將她殺死』。 那女人在掙扎廝打時,把睡在旁邊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聲大哭。「小九一」於是一刀殺了他。

殺了女人後,我把她的睡衣褲脫下,做了強姦殺人的現場,試圖擾亂公安視線。」

一邊逃亡,一邊殺人,成瑞龍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經常夜不能寐,或者突然從睡眠中驚醒。

冤魂纏身,被捕處決

2005年1月18日凌晨,成瑞龍和一個「朋友」到江西龍南縣盜竊巨額現金後,在公交車上遇到警察盤查,成瑞龍迅速拔刀向一名警察刺去,那位警察躲避不及,從臉頰至耳際被成瑞龍狠狠刺了一刀,重重地倒在車上。另一個警察見狀,便衝過來與成瑞龍展開搏鬥,被成瑞龍刺傷手臂。成瑞龍趁亂下車逃跑。手臂受傷的警察下車撿起路邊的磚頭,成瑞龍的頭部被砸中並昏厥倒在地上。由於警方未能查實他的身份,他因搶劫罪以化名「周全」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江西一所監獄服刑。

很快,成瑞龍的真實身份被發現,很快被判處死刑。

11月2日上午10點14分,廣東省佛山市殯儀館。

37歲的成瑞龍戴著手銬和腳鐐,被幾名法警押到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間里,然後躺到屋子一側的單人床上。這是一間空曠的房間,四壁雪白,除去一張單人床外別無外物,特別之處在靠床的一面牆壁上開出了一個小窗口。平躺下的成瑞龍把一隻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間屋子裡,之後,負責執行死刑的工作人員開始用剪刀剪開他的衣袖。

成瑞龍兩眼直直盯著頭頂上白色的天花板,肅穆的房間里只能聽到布料被撕剪的「嘶嘶」聲。

執行死刑的工作人員先給他注射了一些麻醉藥,過了大概幾秒鐘,又給他輸入了特定針劑。兩分鐘過後,儀器上的指示燈顯示,針劑已經完全輸入到他的體內,幾秒鐘後,儀器「滴」地一聲響,意味著成瑞龍的生命從此永遠消失於人間。

戴著白色手套的法醫來到成瑞龍面前,用手翻開他的眼瞼,仔細察看他的瞳孔是否放大,鼻孔是否還有餘息。前來監督死刑執行的檢察官,待法醫驗證其死亡後,在死刑監督筆錄上簽名。

在死刑執行前,成瑞龍的最後一句話,那是他在法庭宣布死刑複核決定後脫口而出的。他問:「為什麼我的家人沒有來?」法庭對他解釋,一則他的家人不願意出現;二則在死刑執行現場也不適宜讓家屬觀看。

天生惡棍

成瑞龍是一個天生的罪犯,這種人有著很多明顯的特點。以成瑞龍為例,他性格粗暴,兇殘。而他的家庭很普通,哥哥和父親都是普通人,他的問題和教育關係不大。主要是,他天生的性格和後天沒有遇到好的朋友。這種人,並不安心普通的生活,希望以犯罪獲得很大的收入,甚至單純犯罪並不為了錢。他天性嗜血,沒有普通人的感情。他能在20出頭就去做大案。他的生活並不困難,完全沒有必要。在江湖流竄的13年期間,固然很多是為了作案而殺人,但也有並不為什麼殺人。

眾多案犯中,白寶山殺人很多,相對有些人性。白殺的人,都是阻礙他作案的或者會暴露他的人!

但成瑞龍姦殺初二女生,就毫無道理,只是一種殘忍的發泄。他在江湖上吃得苦很多,仇恨生活平穩的正常人。這個女孩不過質問了他幾句,就被成瑞龍毆打殘殺,說明成瑞龍是個極為殘暴無情的人。

推送過的幾乎所有案犯,都有一些感情。以白寶山為例,他對自己全家人很好。最後白寶山放棄武力反抗,就怕槍戰會誤傷母親。

成瑞龍則沒有感情。他流竄江湖搶了巨款,卻從沒給過妻兒一分錢,也從沒打聽過他們。

任何社會,都有這種天生的惡魔,這是沒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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