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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清官有多難?

在中國歷史上,做老百姓的,都希望能遇到「清官」,歷朝歷代、各個地方莫不如此。做官員的呢?很大一部分都是科舉出身,從小讀的是聖賢書,學的是仁義禮智信,受的教育是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可以說目的也是做清官。二者方向是如此一致,從理論上講,中國歷史上的清官應該多如牛毛才是,但事實恰恰相反,真正的清官屈指可數。為什麼呢?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做清官實在是太難、要求太高,對絕大部分正常人來說,實在是做不到。

很多讀書人初入官場,都下決心要做清官,人從小所受教育總是要發揮作用的,但他們很快就會發現,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清官不是他們想做就能做的。

做官就會有上級,而且官員的命運是由上級決定的,即所謂「黜陟之權,在上台不在百姓」。上級還會有上級,滿朝文武,對任何一個基層官員而言,上級都有無數。而這些上級又都有很多親戚朋友、門生故吏以及許多《紅樓夢》中所說的「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關係,這些關係中萬一有哪一個需要你關照而你卻沒有關照到的話,那頭上的紗帽就不穩了,無論你多麼清廉都沒什麼用處。如宋朝時一個叫劉隨的人擔任永康軍判官,以清廉著稱,人呼「水晶燈籠」,意思大致和馬英九的「不沾鍋」類似。劉隨的一個上級托他對其屬下的一個知縣照顧些,可那知縣是個貪官,劉隨不給面子,按規定進行了處理。結果可想而知,縱然他是「水晶燈籠」,也很快在考核中得了個為官苛刻不能勝任的評語,捲鋪蓋回家了。為做清官而得罪上司,那就連官也做不成,也就無所謂清官不清官了。也許有人會說,官越大道德水平越高,正人君子越多,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應該是較小,也許這種說法有道理,但當官不僅有上級,還會有下屬。

古代官員的下屬被稱為吏,官員不可能事必躬親,包攬一切,很多事要依靠吏員去具體操作,這就給了吏員上下其手、徇私枉法的機會。著名思想家陸九淵就曾寫道:「官人視事,則前後左右皆吏人也,故官人為吏所欺、為吏所賣、亦其勢然。」包拯是歷史上出名的「大清官」,沈括《夢溪筆談》中記載:老包在開封府坐南衙時,有「明察」之稱。有個人犯法,按律當受脊杖,便事先去賄賂值堂的書吏。這個書吏受錢後關照犯人:「審訊後老爺一定會命我寫責狀(用刑前的文書),這時候你就大喊冤枉,我自有辦法 。」果然,包拯升堂審案後,便要這書吏寫責狀,犯人如吏所囑,分辨不已。那吏員於是大聲罵道:「快快吃了脊杖便滾出去,別多啰嗦!」包拯聽見,馬上對這吏員賣弄權勢的做法產生厭惡之心,隨即將注意力轉移到了吏員身上,將這吏員責罰一通,那個犯人倒從輕發落了。在包拯看來,這叫「以抑吏勢」,在沈括看來,其實「不知已為(吏)所賣矣!」這個吏員拿準了包拯的心理,利用包拯辦了自己想辦的事。雖然贓是書吏受了,但這賬事實上是應該記在老包身上的。古人說「任你官清似水,怎敵吏滑如油」,就是說的這種情況。《水滸傳》《金瓶梅》等書中,經常有押司、孔目等吏員欺矇州縣官員的描寫,雖是小說家言,但正是現實的反映。很多自詡為清官的人,事實上經常成為手下吏員貪贓枉法的工具,算不上真正的清官。

官員不僅有上級、有下屬,還都會有父母兄弟、老婆孩子,這些人也都要過日子。包拯生在宋代,還是很幸運的,因為宋代是官員待遇最好的朝代,包拯不必要為柴米油鹽操心,即使做一個清官,老婆孩子也還都能過上體面的日子,其他朝代則大部分做不到。尤其是明清兩代,對官員的要求很高,工資卻給的很低,官員如果真正靠工資過日子,那隻能勉強維持在餓不死的生活水平。包拯當時一個月大約能拿到200多兩銀子的俸祿,另外還有各種的福利。而明清時的一品大員一年的薪水還不到200兩銀子,如清朝的總督每年正式俸祿只有180兩,養活一大家子人吃飯大概都不夠。

歷史上最出名的清官應該就是明朝的海瑞了。海瑞堅持只靠朝廷給的工資過日子,於是他不得不在衙後親自種菜才能保證餓不死,他在做縣令時,有一次為母親做壽買了兩斤肉,竟然在全城傳為新聞。「貧賤夫妻百事哀」,這樣過日子,恐怕家庭生活很難幸福。據史書記載,海瑞先後正式娶了三個妻子,又有兩個小妾。他的第一位夫人在生了兩個女兒以後因和婆婆不和而被休,第二位夫人剛結婚一個月,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被逐出家門。第三位夫人在則於1569年在極為可疑的情況下死去。第三位夫人和小妾一人先後生過三個兒子,但都不幸夭折。按傳統觀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成為海瑞抱恨終天的憾事之一。中國的史書,在記錄個人的家庭生活時,總是語焉不詳並且一本正經,但從這些簡單的記述也可以看出,海瑞的家庭生活極為不幸,無論有何其他原因,可以想像,貧困肯定是造成這種情況的重要根源。海瑞去世後,據說只留下了8兩銀子,他的一個同僚去弔唁,忍不住寫下這樣的詩句:「蕭條棺外無餘物,冷落靈前有菜根。說與旁人渾不信,山人親見淚如傾。」這就是一代清官的下場!即使他的夫人不與他離婚或先他死去,在他死後也肯定窮的無法活下來。

讀史書,可以發現,海瑞很突出,但並不是孤例,稍微清廉一點兒的官員,日子經常都過得比較拮据,從顏真卿的《乞米帖》到《曾國藩家書》,我們都可以看到清官們生活的狼狽。

如果不顧上級的意圖、下級的感受以及老婆孩子的想法,執意做一個清官的話,那結果會很危險,不僅是紗帽的問題,甚至是腦袋能不能保住的問題。如嘉慶十三年秋天,黃河決口,淮安一帶首當其衝,按嘉慶皇帝的說法,「溝壑相連續,饑寒半散亡」,於是朝廷下詔,立即賑濟,各縣倉庫里有糧食儲備的就發放糧食,無糧或糧食不夠的就由上級撥發賑銀,再由縣裡設法去購買糧食。但這政策一到地方上,仍用嘉慶皇帝御制詩來概括,就是「國恩未周遍,吏習益荒唐。見利即昏智,圖財豈顧殃?施賑忍吞賑,義忘禍亦忘。」各級官員大發賑荒救濟財的機會到了。以山陽縣為例,當年其領得賑銀90000餘兩,其中知縣王伸漢一人,就貪污25000兩。

正當王伸漢關起門來數錢的時候,兩江總督依照慣例,派出一批官員赴各災區檢查救災工作,派往山陽縣的,是新科進士、即將委任到江蘇做知縣的山東人李毓昌。雖然上級派人來檢查,但王伸漢並不著急,派出自己的長隨(大致相當於後世的秘書)包祥與李毓昌的長隨李祥接觸,向李毓昌會話,願意拿出10000兩銀子與李分贓。哪知李毓昌乍入仕途,立意做個「清官」,當即嚴辭拒絕。但李毓昌願意做清官,手下人可不願意,跟著這樣的領導,還有什麼油水可撈?王伸漢看準了這些人的心理,對李毓昌幾個長隨李祥、顧祥、馬連升等幾人許以重利,要他們把李毓昌的查賑清冊偷出來銷毀,因為李的復命期限已經快到了,一旦毀掉,萬難從頭查起。不料李毓昌自己高度警惕,把清冊存放極秘,李祥等人多次尋找機會,都無法得手。眼看李毓昌即將回省彙報,王伸漢急了,決定殺人滅口,再由包祥出面與李祥等三個商量,講定由他們下手害死主人,重金酬謝。這三個利欲熏心,一口答應。先投毒於茶水,待李毒發後,三人又合夥用繩子將其勒死,再將屍身懸掛樑上,偽造了一個自縊身亡的現場。

省里派來查賑的官員自縊在臨時公館裡,按說也不是小事,但王伸漢揣上銀票到各級領導那兒一嘀咕,就大事化小了。從淮安知府到兩江總督,都認可了自殺的結論。按常情判斷,這冤死案就這麼定局了,但秘書們做事不夠嚴密,讓李毓昌的家人發現了破綻。李的叔父在整理死者的遺物時,發現了一篇文稿,記錄了山陽縣令對其行賄未受之事,李的妻子也發現丈夫平時穿的一件衣服上有斑斑血跡,家人決定開棺驗屍,發現了中毒癥狀,於是到北京喊冤上告。一個新科進士、待用知縣、查賑官員被懷疑是害死,都察院不敢隱瞞,上奏皇帝。嘉慶帝親自組織調查,終於查明情況。王伸漢、包祥、李祥等人被處以極刑,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都被革職查辦。嘉慶皇帝還親自寫了一首《憫忠詩三十韻》,全詩300字,並夾了900多字的注釋,用以說明整個事件,並勒石刻碑,以紀念李毓昌。

但一首詩一塊碑,又有多大意義呢?死者的家人也許會感到些許安慰,但生活可能會和以前永遠不會一樣了。而那些官吏們呢?該幹什麼還是在幹什麼,不會因皇帝的這一首詩而有什麼改變。

剛上大學時,第一次讀《馬恩選集》,馬克思的一句話震撼了我:「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尤其是在講究宗法人情的中國,這更是絕對真理。官員是要做一個清官還是一個貪官,並不完全是他個人能決定的。在中國歷史中,貪腐有著悠久的傳統、深厚的心理基礎和廣泛的社會基礎。我們的傳統文化,並不完全是精華。

附:憫忠詩三十韻

嘉慶帝

君以民為體,宅中撫萬方。

分勞資守牧,佐治倚賢良。

切念同胞與,授時較歉康。

罹災逢水旱,發帑布銀糧。

溝壑相連續,饑寒半散亡。

昨秋泛淮泗,異漲並清黃。

觸目憐昏墊,含悲覽奏章。

恫瘝原在抱,黎庶視如傷。

救濟蘇窮姓,拯援及僻鄉。

國恩未周遍,吏習益荒唐。

見利即昏智,圖財豈顧殃。

濁流溢鹽瀆,冤獄起山陽。

施賑忍吞賑,義忘禍亦忘。

隨波等瘈狗,持正犯貪狼。

毒甚王伸漢,哀哉李毓昌。

東萊初釋褐,京邑始觀光。

筮仕臨江省,察災蒞縣庄。

欲為真傑士,肯逐黷琴堂。

揭帖才書就,殺機已暗藏。

善緣遭苦業,惡仆逞凶芒。

不慮干刑典,唯知飽宦囊。

造謀始一令,助逆繼三樣。

義魄沉杯茗,旅魂繞屋樑。

棺屍雖暫掩,袖血未能防。

骨黑心終赤,誠求案盡詳。

孤忠天必鑒,五賊罪難償。

癉惡法應飭,旌賢善表彰。

除殘警邪慝,示准作臣綱。

爵錫幾齡煥,詩褒百代香。

何年降甲甫,輔弼協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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