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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治蜀的手腕:壞事都以劉禪的名義幹了

文/媯滿聰

劉備臨死的時候,將劉禪託付給諸葛亮、李嚴,因此很多普通的讀者會認為,劉禪當時應該是乳臭未乾的孩子,所以需要託孤。其實,當時的劉禪已經17歲了。根據君王親政的慣例,劉禪18歲以後,諸葛亮應該還政於劉禪。

然而,諸葛亮大權獨攬,事無巨細全部自己親自來,這種局面一直持續到諸葛亮死去。劉禪從17歲到28歲,不僅沒有帝王之權,也沒有絲毫的帝王尊嚴。諸葛亮北伐期間,蔣琬、費禕、董允、楊儀等諸葛亮的鐵杆對劉禪非常不客氣。

劉禪曾經對董允提出擴充下后妃的人數,當時是十二人。董允立即給他駁回了,認為自古帝王就不會超過十二人。很明顯,這個說法是不合理的,自古帝王少於十二人的還是很少的。即便是普通的大臣,也遠遠多過這個數。

從這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當時劉禪的權力是多麼有限。這還不算最嚴重的,最嚴重的是諸葛亮消除政敵的時候,會把劉禪卷進去,自己把好人做了,讓劉禪做壞人。《三國志·蜀書·劉琰傳》中記載了「胡氏」風流事件。

所謂的「胡氏」風流事件,指的是車騎將軍劉琰的妻子胡氏進宮去看太后,留在宮中一個月。劉琰懷疑胡氏與劉禪有染,所以在家裡動用了私刑,並將她逐出了家門。胡氏受了委屈,非常憤怒,於是告了丈夫劉琰告一狀。

這個案件最終的判決結果是,劉琰被判棄市,也就是死刑。當時給的判決詞是「卒非撾妻之人,面非履之地」,意思是先生不應該是打妻子的人,尤其是妻子的臉不能用鞋底抽。僅僅是這麼一件事,竟然能被判死刑,讓人難以理解。

這真的是蜀漢政權腐敗,劉禪昏庸無能嗎?當然不是,因為當時,事無巨細都聽諸葛亮的。這個案件的立案、審查、判決、執行,都是諸葛亮授意下乾的。根據蜀漢的制度,這些事情都發生在丞相府。

劉琰是追隨劉備的老臣,胡氏比劉禪年長一輩,再說宮中的事情都在諸葛亮的人掌控中。所以說,不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那麼諸葛亮為何要置劉琰於死地呢?出於兩個原因:

第一、犯了奢靡的作風問題,「車服飲食,號為侈靡,侍婢數十,皆能為聲樂,又悉教誦讀《魯靈光殿賦》。」諸葛亮非常重視自己節儉作風的推廣。這是與諸葛亮的作風對著干。第二、劉琰與魏延不合,並多有譏諷。對魏延的譏諷傳到了諸葛亮那裡,諸葛亮非常憤怒。

因為劉琰得罪了諸葛亮,所以諸葛亮要弄死他,但是劉琰是元老重臣,他又不能直接殺,於是導演了胡氏風流事件。整個事件中,劉禪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背了罵名,但是諸葛亮獲得了全面勝利。這就是政治,尤其是諸葛亮治下蜀國的政治。

這件事是一個縮影,體現出了諸葛亮治蜀的一些策略和存在的問題。不排除在諸葛亮治蜀的十一年中,用類似的手腕除掉了一些反對派。劉禪對諸葛亮不可能沒有任何看法。

參考文獻

1.《三國志》;

2.《諸葛忠武書》;

3.《蜀世譜》;

4.《漢晉春秋》;

5.《三國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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