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娶我女人「要的不多,只要二十萬的聘禮」
過年那段時間,可謂是相親的高峰期,在外地打工的年輕男女都回來過年了,都會被家裡人安排去相親.像我表弟就相中了,兩家很快就到談論要結婚的細節.彩禮,見面禮,等等... 小編我記憶深刻的是,女方家要求要二十萬的彩禮.當時聽到真是嚇一跳,現在彩禮怎麼那麼高呢?我們這屬於農村啊!於是我上網看了一張全國彩禮分布.
最高等級的彩禮級別已步入百萬,北上廣名列前茅,越是經濟發達的地區,結婚的成本就越高。
我看到一則2016年的新聞,我的家鄉山西太原,彩禮錢十幾萬都是平均價格。
而在2013年之前,普遍彩禮是5-8萬,2014年就直線上漲到13萬,2015年變成16-18萬。
我瞠目結舌,按照這種價位,那位文章開篇說要20十萬彩禮的女方家長,還真的沒有獅子大開口。
我去年回家去參加同學的婚禮,大家就說起彩禮這件事,有人說,2008年參加婚禮,那家人的彩禮才3萬塊。
一人插嘴說,我姐結婚時,彩禮不過5萬,結果第二年行情就變了,表姐都後悔結婚太早,彩禮要得少了。
又有一人說,一年一個價,這次據說男方給了十幾萬,女方還不滿意呢。
我聽了又是一陣乍舌,工資沒漲多少,收入也沒加多少,反倒這彩禮錢和房價一樣,蹭蹭蹭往上漲。
因為結婚打腫臉充胖子的事情,屢見不鮮。
我媽就曾說,聽起來借錢結婚這事不靠譜,但身邊這種事情太多了,多少也要借點,先把婚結了,然後再慢慢還。
充足了要大排場,把錢花出去,得到的是來參加婚禮賓客的誇獎,自己也會覺得特別得意。
說白了,就是好面子。
中國人要面子,真是自古都有,紅白喜事都不錯過,越是放在檯面上能被人看到的,就越要大肆操辦,場面越大越好。反正背地裡咬緊牙關緊衣縮食還錢的樣子別人也看不到。
更有甚者,還有各種讓人匪夷所思的操辦,讓人大跌眼鏡。
前段時間就有新聞報道再提一些農村辦白事,有艷舞女郎跳舞,畫面不堪入目,棺材裡躺著逝去的親人,旁邊就是脫得只剩下內衣的女郎搔首弄,所有人都看得津津有味,樂得合不上嘴。
有記者暗訪,村子裡的人說,這是排場,是風俗,場面越大,就越風光,越孝順,鄉里鄉親也誇,自己家人也滿意。
記者問,白事上跳鋼管舞這不是傷風敗俗嗎?
人家說,鬼怕人,多跳跳鬧鬧,讓親人能笑著上路,是安撫天上的亡靈。
一對小夫妻操辦婚禮,花銷巨大,酒店要訂好的,一桌婚宴要高檔的,要有龍蝦,有鮑魚,有進口海魚,一桌飯要近3000塊。
婚車也要高檔的,頭車要勞斯萊斯,最低檔次也必須是寶馬七系,整個車隊不能少於30輛,又是2萬塊錢。
婚禮儀式的舞台全部要用真花,要從大連空運,司儀是專門從北京請來的主持人,婚禮表演的節目都必須是真唱,預算5萬元。
彩禮錢12萬,改口費6千6,還要送禮物和金銀首飾,就更別提買房買車,還要高檔裝修,添置全套家用電器。
一切花銷算在一起,不算最大頭的車房,小兩口結個婚,林林總總算在一起花了三十多萬。
但雙方家庭都是普通的工薪階層,本來買房就已經把家底掏空,根本負擔不起這麼昂貴的婚禮花費。
預先算一算親朋好友的禮金,結果還是賠錢。
兩家人一狠心一咬牙,借!
別人家的婚禮辦得風風光光,咱們家也絕不能寒酸,別人有的我們都有,別人沒有的,我們還有。
結婚一輩子就一次,哪怕是借錢,也要充足面子。
東拼西湊,這婚總算是辦完了。
果然,左鄰右舍都說好,說你們家可是砸了血本了,太風光了,太有面兒了,兩家人也覺得臉上有光,擺著手故作矜持,為了孩子嘛,值了!
聽家人說起,當時結婚時他們向親朋好友借了二十多萬,現在小兩口的孩子都上幼兒園了,這錢還沒有還完。
我聽了一陣唏噓:現在這婚,是結不起了。
我媽趕緊說,不成!你如果結婚要用大錢,爸媽給你掏,砸鍋賣鐵也要結。
我趕緊擺手,我隨便說說,隨便說說的……
在我國,婚約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婚約產生的財產關係屬於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婚約財產糾紛主要是彩禮返還問題。
理論上關於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為一經雙方當事入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佔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佔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不當得利返還對方。
TAG:余漁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