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母嬰 > 熊孩子花父親喪葬費打賞遊戲主播!母親稱也有癌症,為何孩子玩手機容易高消費?

熊孩子花父親喪葬費打賞遊戲主播!母親稱也有癌症,為何孩子玩手機容易高消費?

從主播這一職業興起的這些年,就陸陸續續有熊孩子為打賞主播花光全家積蓄的新聞。這不,今天我們又來說說這個話題。

近日,河南許昌的胡女士發現,己卡里5萬多元錢不翼而飛,她發現這些錢都是從支付寶花出去的。

想到自己10歲的兒子經常拿著她的手機玩遊戲,她就去詢問兒子,最後孩子承認這筆錢是他花掉了,胡女士的兒子說,這些錢他都用在了打賞遊戲主播上。

胡女士稱,丈夫才得了胰腺癌去世,這是丈夫的喪葬錢,自己又患了直腸癌,急需這救命錢,她希望能追回這筆錢。而直播平台稱,這錢是主播和平台五五分成的,現在沒有辦法退還這筆錢,官方會在48小時內與胡女士聯繫。

警方稱,會繼續和平台保持溝通,盡量為胡女士挽回損失,熊孩子的舉動給了這個家庭帶了巨大的災難。

隨著互聯網遊戲的幼齡化及火爆,類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8歲熊孩子花光全家9萬積蓄打賞遊戲主播」、「江西11歲「熊孩子」打賞主播8萬多元!」、「14歲熊孩子瘋狂打賞主播16萬元」等等這些已經發生過的新聞,真是無獨有偶啊!

為何孩子用家長的手機玩遊戲,很容易出現高消費的情況?

有家長分析,孩子對錢沒有概念,加之手機支付並不是現金交易,體會不到「痛感」,所以孩子經常會「剎不住車」。

根據《民法通則》,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只有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才能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而,對於未成年人發生的重大的贈與,是要有父母的追認才算有效,否則可以要求返還。

但是,家長必須要舉證這些的確是孩子的行為。從現實的角度看,由於家長很難證明是孩子所為,要求返還這些巨額消費存在很大難度。

在當下的網路時代,很多兒童是沒有能力克服誘惑的,這就需要家長對孩子做到有效陪伴,讓孩子發現除了遊戲之外的快樂有益的事情。

免責聲明:文中圖片引用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好孕媽媽全媒體 的精彩文章:

三月不減肥六月徒傷悲,女人如花而你是多肉
母親爛賭喪失人性賣女兒,3歲賣1萬9,1歲賣1萬3!

TAG:好孕媽媽全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