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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放開同股不同權上市限制 投資者需應對多重認知挑戰

4月30日,港交所新制定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總結》正式生效,這意味著在原有的上市制度基礎上,港交所將對新興的三類公司放開限制,即同股不同權結構公司、未有收入生物科技類公司及將港交所作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

據新浪科技報道,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認為,港交所新政對互聯網等新興產業公司是重大利好,許多優秀的中國本土公司不必再遠赴海外上市。同股不同權開放之後,處在第一梯隊的國內獨角獸企業,如螞蟻金服、小米、滴滴、美團等將迎來重大機會。

此前有媒體報道,小米有望成為首批同股不同權赴港上市公司,並且小米上市前股權交易已於上周結束,最快本周提交上市申請,隨後啟動在港掛牌的策略部署。

真格基金創始人徐小平對媒體表示,港交所新政初步解決了新興及創新產業包括大型互聯網公司赴港上市的政策前提。不過市場如何理解和接受這類創新公司,可能還存在挑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於公司成長性和估值關聯的理解。

李開復認為,除了價值理解的挑戰之外,一些細節也可能招致誤會,例如互聯網公司通常會有多輪融資發行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該優先股公允價值的上升會記錄於公司賬面的虧損,但實際上公司並沒有這樣的虧損發生。「不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投資者,都需要做好應對這樣的認知挑戰。」(劉燦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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