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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竟是個「吃貨」,搶兒子零食,半夜吃糖,為保護點心還想了個歪招

魯迅先生早已去世80餘年,他「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鬥士形象似乎已經固化在我們的腦海里。只要提到魯迅,似乎能和他聯繫到一起的詞語只有「嚴肅」、「嫉惡如仇」、「筆鋒犀利」等。但真實的魯迅不僅「幽默的要命」,而且還是個十足的「大吃貨」。

魯迅先生留下不少文學著作,但在他的日記里,大部分卻是關乎吃的內容,裡面記錄了各類他喜歡吃的飯菜和飯館的名錄。僅僅他早期在北京的日記中,提到的飯館就多達65家。

魯迅先生十分喜歡吃螃蟹,尤其是一個人吃螃蟹,沒人跟他搶時,他更高興。雖然魯迅每個月的工資最少在300大洋以上,但是吃螃蟹並不是他炫富的表現。在民國時期,螃蟹並不像現在是個稀罕物,價格比魚貴不了多少,有時還略低於米價,甚至有窮人吃不起飯,只好吃大閘蟹充饑。在魯迅的日記中,像「自食四枚螃蟹於夜飯時」這種句子經常會出現,記載著他一人獨食螃蟹的美妙感受。

甜食都是他的最愛。1912年的日記里,他買了幾顆梨,非常的甜。梨性寒不能多吃,但他忍不住,半夜吃了三個,導致拉肚子。買了葡萄都等不及回家,直接蹲下大吃特吃。由於愛吃甜食,他的牙有點毛病。有一次吃了太多,導致牙痛,看了牙醫之後「補齒四枚」。本以為牙痛會讓他茶飯不思,誰知道人家出門就拐進了稻香樓,拎了一包甜點回家。

有一次朋友給他帶了河南的柿霜糖,十分好吃,魯迅拿到手就忍不住吃了一大半。他的夫人許廣平告訴他,如果嘴生瘡,用這個糖一擦便好,魯迅忙把剩下的收起來留著以後備用。結果,大半夜的他沒忍住,又爬起床把剩下的吃了。一邊吃一邊安慰自己:「嘴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多,還不如趁著新鮮趕緊吃」。

魯迅的家中常備著點心,除了自己吃之外,還用來招待客人。但他十分害怕來的是男客人,因為男人吃得多,「有時委實厲害,往往吃的很徹底,一個不留」(身為吃貨的應該能理解這種感受)。於是乎,魯迅便想了一個歪招,用花生代替點心,這樣客人就吃的不多了。這時的魯迅又變的十分「好客」,經常把不喜歡吃花生的客人勸的落荒而逃,還在日記里得意的寫上「自去年夏天發明了花生政策以後,至今還在厲行」。

有一次魯迅出門散步,把腿給摔傷了,第一件事不是去買葯,而是先把早已想吃的點心買回來,然後順便買點跌傷葯回去擦。在家裡,還跟兒子周海嬰爭零食。薩其馬就剩一塊,兒子為他:「這是什麼,可以吃嗎?」你猜魯迅怎麼回答?他居然說:「照理是可以吃的,但就剩一塊,你還是不要吃的好。」

如果當時有朋友圈,魯迅的朋友圈一定是這樣的!

看完這些,你心中的魯迅形象是不是漸漸變得可愛了呢?是不是沒想到魯迅原來真是個大吃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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