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丁晟公開質問,光線火速回應。票房背鍋俠到底誰來當?

丁晟公開質問,光線火速回應。票房背鍋俠到底誰來當?

【新浪娛樂獨家,未經許可,謝絕轉載】

節後開工第一天,電影圈又猝不及防接連震顫了兩次。

第一次是淘票票發表了名為《說真話不容易,做平台有擔當》的文章,看標題就能猜到跟整個五一期間沸沸揚揚的《後來的我們》退票風波有關。

該文在為黃牛撇清嫌疑的同時,無疑打了競爭對手貓眼的臉;

截圖來自微博@淘票票

第二次是丁晟導演微博爆料他自己的《英雄本色2018》宣發費存在糾紛,公開要求宣發方光線傳媒提供花銷明細,以便給投資方一個交代;

很快光線便回擊了一則聲明,表示義務已盡,「我們不願意看到票房好都歸到影片品質好,票房不好都讓宣發背鍋」,可以說雙方態度都相當硬氣。

半天時間內幾家聲明你來我往,明槍暗箭各不相讓,讓一位從業者忍不住在朋友圈感嘆:

「你國電影圈,現在流行拿聲明當撲克牌炸金花嗎?」

有人在底下回復道,「那律師函就是王炸對打了……」

這兩起糾紛涉及到的都是當今行業內佔據領先地位的電影公司,細看則更能發現共通性問題:

《後來的我們》退票事件是院線方利益遭侵犯,從而使得作為出品方兼發行方的貓眼受到瓜田李下質疑;

《英雄本色2018》則是導演替投資方發聲,斥責宣發方拿人錢卻花得不透明。

投資,宣發,放映,原本應密切協作的上下游產業鏈開始出現裂痕,互相猜忌,當眾對峙,中國電影產業結構不夠科學平衡的病灶正日益突顯。

前幾天我們關注過《後來的我們》退票事件的各方態度,今天我們來重點聊一聊丁晟導演和光線之間的這場宣發費糾紛。

我們獨家採訪到了丁晟導演本人、宣發環節知情人、幾位從事宣發相關業務的資深大佬、影視文化傳媒專業的律師。

試圖從四方角度剖析這起糾紛的根源,看看處於今日漩渦中心的光線究竟是強勢的「店大欺客」,還是苦命的「票房背鍋俠」。

丁晟和三維主演在片場

【一張報價表引發的糾紛】

「我第一次拿到(宣發費報價)表格就覺得太簡單了。第一是每個條目的價格後面只有一個簡單的備註,第二是很多數字都是整數。如果要做決算,每一項都應該有清晰說明,比如簽硬廣肯定有合約,但是光線都不提供。我繼續要,光線的回復是可以給,但要等到四月初。但是到了四月初我再要,他們就說還是上次的表格,沒有新的了。」丁晟導演向我們獨家表示。

圖片來自微博@丁晟blog

《英雄本色2018》是今年1月中旬上映的電影,到現在已經過去三個半月了。

丁晟坦言若不是宣發費情況不明、導致扣除宣發費之後的其他款項都無法結算,他作為導演沒法給投資人交代,他不會選擇微博公開質問這種方式。

「其實作為導演不應該深度參與宣發的事情,但我性格可能就這樣,我看不過這件事。投資方挺委屈的,得不到應有的信息共享,他們能忍我不能忍。我不是為了炒作任何事,沒有炒作新片,就是表達一下情緒,也讓業界看一看,把我經歷的展示在陽光底下。」

導演丁晟

據丁晟透露,最早是光線主動提出想做《英雄本色2018》的宣發的,他頂著投資方的壓力把片子交給了光線。

十幾家投資方出於對丁晟本人的信任,向光線提供了總計2700多萬宣發費和1000萬的票補。但最後結算時丁晟以個人名義向光線索要費用明細卻遭到了拒絕。

丁晟還向我們補充了一個細節:他與光線簽合同的時候,光線曾口頭允諾他們會一比一追加1000萬的票補,但後來沒了下文。

「現在他們肯定是不會承認了,我只需要他們提供投資方那1000萬票補的明細就可以。」

丁晟向光線喊話的微博被轉了近5000次,尤其得到一些演員粉絲的力挺。但丁晟坦言並沒想好發聲之後的下一步計劃。他稱之所以會自曝糾紛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認為光線缺乏對合作方的尊重。

「我的話是有理有據的,在講道理,但是對方你能看出來很明顯的不尊重,甚至還在調侃。一個官微,那麼大公司,他們的回應避實就虛,所答非所問。」

《英雄本色2018》拍攝現場

光線是在丁晟發文僅過了三小時後,就迅速作出回應的。

光線在聲明中強勢表示,光線是和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北京文化)簽訂的聯合發行協議,宣發成本經過雙方確認,光線已經按照合同履行了義務,沒有權利和義務向第三方(包括導演)披露任何資料。

光線還在最後一句寫道:「以現在中國電影市場和觀眾成熟度來說,任何好電影不會被市場和觀眾辜負」

言下之意便是《英雄本色2018》票房不佳的根本原因是電影品質不夠硬,不要甩鍋給宣發。有宣傳公司工作人員私下表示,光線這番話說得硬氣,道出了他們作為「票房背鍋俠」的苦衷。

事已至此,雙方各說各話陷入僵局,以後註定再也沒法合作了。而圈內人也暗暗各自站了隊。

出品方光線影業的回應

【「發行方爸爸」地位坐慣?】

這件事導演和光線究竟誰占理?我們向幾位有資深相關經驗的業內人士求教。

第一位受訪者A在聽到我們的問題後,驚嚇地回了一句:嗯……「發行方爸爸惹不起」,尤其對於光線這種強勢的老牌公司,「不可言說」成了一些從業者不約而同的共識。

好吧,我們的採訪註定是要匿名進行了。

第二位受訪者B向我們進一步解釋,一般來說宣發都要做詳細預算報表,結束之後也要做決算,有的大製片方甚至會要求宣發團隊每周彙報花銷情況。

但是由於中國電影產業發展情況特殊,兩頭散、中間大,發行方只有有限的幾家,做發行只能找他們,就難免存在「店大欺客」的現象。

比如宣發費報價表上寫著某一項花銷是5000塊錢,雙方都認可差不多那麼就照這個數額執行,至於為什麼剛好不多不少是5000,一般就不會問那麼細了。

《英雄本色2018》的病毒宣傳海報

其他幾位受訪者則紛紛表示,誰最後占理終究還是得看當初合同是怎麼簽的。

如果當初雙方就接受了這樣的規則,並且已經執行完畢,那就只能認了。

「歸根結底還是得尊重合同約定,契約精神不應該是說說而已。」

另有知情人向我們透露,當初《英雄本色2018》宣發合同的簽訂雙方確實是光線和北京文化,而投資方跟丁晟簽的是導演合同,內容跟導演酬勞有關,與宣發費用無關。

導演可能只是出於人情義氣上的考慮主動替投資方出了頭,但光線不太可能會向公眾和導演披露費用明細。

【律師說法:爭論本身是行業進步】

影視文化傳媒專業律師王軍幾年前曾代理過新版《倩女幽魂》投資合同糾紛,其中也涉及宣發費用多少,最後是通過司法審計來確定的具體支出數額。

但像《英雄本色2018》這樣聚焦在宣發環節的糾紛,在法律上比較少見,需要根據合同來具體分析孰是孰非。

在王軍看來,一部電影大的成本包括兩塊,一個是投資成本,一個是宣發成本。

《英雄本色2018》片場工作照

跟前些年相比,近年來宣發對一部電影的票房影響力在日益提升,因此宣發也像製作成本一樣,越來越需要明確的約定和結算——是投資方先支付還是宣發方有墊付?是超支了還是有結餘?超支或者結餘的怎麼分配?

「《英雄本色2018》這件事,投資人跟導演有關,所以導演要求看明細,不能說是不合理;但是除非合同上有特別約定,寫了導演有權查看明細,導演才有權去查明細,可是一般合同又不會寫這條……宣發方確實沒有義務嚮導演公開明細,但這件事還是應該有一個更負責的說法,只不過不一定是要向公眾公開。」王軍律師表示。

《英雄本色2018》片場殺青照

鑒於導演和光線之間在宣發上的關係「隔了一層」,王軍律師認為雙方直接產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較小。

但如果換一個維度來處理,雙方在名譽權方面打打官司也不是不可能。

這場爭議本身是有積極意義的,證明宣發費必須要花,而且還要花在點上,能促進行業更加規範。今後從業者在宣發策略的制定和執行上,也會變得更加謹慎。」王軍律師表示。

不進行宣發,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宣傳營銷圖

最後我們總結這件事:最初光線和北京文化是怎麼簽訂的合同、每項宣發費是怎麼得到雙方認可的,我們不得而知,可能作為當事人也錯過了質疑的最佳時機。

在體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合同里的模糊條款、人情里的默許地帶到了出現糾紛的時候,就會遭受嚴峻的考驗。

接連兩次事件,為整個電影圈的各個環節都敲響了警鐘。

我們用電影學者尹鴻今日所說的話作為結尾:「全產業鏈都需要行業健康發展的共識,所有商業合同都必須受合同法制約,而且必須對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給予制裁。《電影產業促進法》需要細則規定了。」

一切都還是未知!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玩兒電影 的精彩文章:

隱退14年,票房屢屢慘敗,一代動畫巨匠被遺忘的人生!

TAG:玩兒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