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錦衣衛權利到底有多大?揭秘歷史上真實的錦衣衛
說到錦衣衛,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那些電視劇或電影裡面的那些穿著統一的制服,腰佩刀劍,飛檐走壁武藝高強,殺人不眨眼的人。今天我們就來來了解下明朝錦衣衛的權利有多大?
錦衣衛的前身其實是「拱衛司」。到了洪武二年時(公元1369年),「拱衛司」有了一個新的名字——親軍都尉府,有了自己的掛靠機構——儀鑾司(負責皇帝儀仗的)。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在親軍都尉府的基礎上,改成了錦衣衛這個令天下人聞風喪膽的恐怖組織。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相當於我們現代的特務機構,皇帝暗地裡不方便出手的事,都是由他們來執行。作為唯一指揮者的皇帝,可以說得上是隻手遮天了。
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間,錦衣衛逐漸達到極致。他們權力很大,又幾乎不受約束,常常羅織罪名,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讓群臣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因此有人評論,明朝的滅亡,有錦衣衛的一份「功勞」。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稱詔獄,或是「錦衣獄」,由北鎮撫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訊,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無權過問。臭名昭著的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
錦衣衛的歷史可以說是明朝的歷史,錦衣衛存活了時長290年,通常為一千人,厲害時達六萬之眾。清朝入關以後,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設立錦衣衛,到了順治二年,順治皇帝總結明朝滅亡的原因,廢除了錦衣衛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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