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赴港上市:小米金融總資產占集團14%,未來將完全分拆
5月3日,小米正式提交了在港上市申請,而且是包括金融業務在內的集團整體上市,招股書也首次披露了大量小米金融板塊的詳細數據。
根據招股書披露的數據,小米2017年營收1146億元,凈利潤為54億元。其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稅前凈利潤分別占集團的0.7%及0.2%,小米金融的總資產占集團約14.1%。
截至招股書編纂日期,小米金融的1億股已發行股份均有小米集團持有,是其全資附屬公司,財務數據將被計入合併財務報表。
此次招股書提到:「為精簡金融相關業務的各經營實體,並在未來可將小米金融完全自本集團分拆。」集團表示,已完成小米金融重組,將金融相關業務由小米金融持有,並出示了重組完成後小米金融集團的企業架構。
小米金融重組中,小米科技所持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小米支付)股權轉讓給北京小米電子軟體,文件稱須取得相關監管批准。此外,小米集團就小米金融重組向小米金融集團分別墊付約8.3億美元及人民幣2.9億元的小米金融重組貸款。
如架構圖所示,北京小米電子軟體目前為非上市主體小米集團旗下,股權方面僅為小米創始人雷軍和小米副總裁洪鋒兩名自然人,其中雷軍持股90%。
除小米支付外,其餘小米的金融板塊都已在北京小米電子軟體這個非上市主體下,包括四川新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網銀行)、上海米籌互聯網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米籌金服)、北京小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小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
除了重組之外,招股書提到了小米金融購股權計劃。在一期購股權計劃中,雷軍持有42.07%的股份,如果購股權計劃全部實施且管理層全額認購,雷軍在小米金融持股比例為16.8280%。小米金融二期購股權計劃,擬最多授出1.5億股,如果全部實施,雷軍持股可能達到28.0647%。
招股書稱,集團預期,股權灘簿後,小米金融將不再是本公司附屬公司,其經營業績亦不再於合併入帳。
關於購股權計劃,小米集團指出,小米金融處於初期發展階段,小米集團認為實施該計劃有助小米金融物色合適的管理人員,並計劃讓小米金融的管理層和員工日後持有大量股權。
小米集團於2015年推出互聯網金融業務,貸款產品包括分期付款貸款及消費貸款,主要通過小米金融、小米錢包及小米貸款手機應用程序分銷貸款產品。小米錢包有手機錢包及支付功能。小米金融業務主要通過重慶小米小額貸款及北京小米電子軟體進行。
招股書顯示,應收貸款主要包括向客戶提供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附屬公司貸款,由於互聯網金融業務增長,應收貸款由2016年的16億元人民幣,增長至2017年的81億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償還45.4億元。2017年,借款112億主要為互聯網金融業務提供資金,其中45億已償還。招股書提到,互聯網金融服務對互聯網服務分部收入貢獻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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