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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一生中,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大概,我們多數人都曾在一些異常清醒的深夜裡喃喃自問過「人啊,到底是為了什麼而結婚?是愛?是性?還是那個小紅本?」。當婚姻從舊時代的「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的子嗣傳承變為現代的「有人問你粥可溫,有人與你立黃昏」的扶持陪伴後,你還依然覺得,愛情到最後終究就是婚姻嗎?

對大多數人而言,結婚的目的,大概就如張雪峰老師所言:為了完成人生這場KPI考核中的一個指標。合乎時宜的完成一場眾人期待的儀式,當眾念一段無論貧窮疾病之類的緊箍咒,然後倆人一起過柴米油鹽的日子,一起生娃奶孩子。「25歲時,讓你的父母認識到他們有個好兒子;35歲時,讓你的老婆認識到她有個好老公;45歲時,讓你的孩子認識到他有個好爹」,的確,到了什麼樣的年齡我們就做什麼樣的事,烈馬青蔥是一程,平湖泛舟也是一程,這種KPI式婚姻也沒什麼不好不是嗎?

對有些人來說,結婚的目的,應該是給兩顆契合的靈魂外,加一個鋼印護體吧。但這鋼印絕不是以愛、以責任之名讓彼此受控,而是在安全感之外,讓我們彼此絕對佔有又相對自由。畢竟不是誰都有吳君如「我不是陳太太,我是吳小姐」那樣的底氣和勇氣。可如若我辛苦覓得的唐僧,不幸半路被哪個妖精迷惑,記得一定要先告訴我,再去釋放你無法抑制的荷爾蒙。就像《晚婚》中唱的那樣「將來若有人跟我爭,他答應不會默不作聲」,你若決定了要走,我想,我也必不會做那攔路的母老虎吧。

李銀河老師曾放言:婚姻終將消亡。是啊,的確有那麼一少部分人,他們根本不曾想過要結婚。因為在他們看來,既然所謂的愛情就是「通過愛你,我看見了自己」,那又何必在漫長的婚姻里相互掰扯,最終讓兩個人都變得越來越不像自己?與其兩個人互成人間相互消磨,不如我自成宇宙至少落一真我。所以就索性給彼此絕對的自由吧,不愛了,我們就一拍兩散各自生歡。

劇作家廖一梅說過:「在我們的一生中,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但願,我們都能遇到一了解自己之人,不管最後有沒有那一紙婚書,至少在愛的過程中,內心是不擰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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